四、其他各項福利補貼的稅務處理
除上述規定外,中油公司系統職工取得的其他福利補貼收入的稅務處理,按照現行稅法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五、適用範圍問題
本通知適用範圍包括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及其投資控股並參與用工薪酬改革的公司中的職工。
六、本通知自2003年3月1日起執行。
摘自國稅函[2003]330號
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管理局關於確定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外籍雇員個人應稅所得額的通知
據了解,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或經營項目)以“人員費用”名義支付給其外籍雇員的收入,除工資、薪金外還有一些其他項目。關於對外國石油公司在華工作人員如何確定個人應稅所得額的問題,為了統一政策,現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明確 如下:
一、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或經營項目)以“人員費用”名義支付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收入的,其人員費用扣除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明確不計入個人所得的項目後的餘額,為雇員個人的應稅所得額,按規定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除現有規定已明確的以外,下列項目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數額合理的,可不計入個人應稅所得:
1.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實際支付給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的管家費(房屋維護費),房屋、汽車變賣損失補貼,服務期滿回國安家補貼等;
2.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為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投保意外事故保險和傷殘保險所發生的支出。
三、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一次性支付給其在華工作的外籍雇員的提前退職工資,可視為“退職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以往對外國石油公司在華機構外籍雇員的徵稅與本通知的規定不一致的,從今年8月1日起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摘自國稅油[1990]12號
本文摘自《個人所得稅制度與操作實務》
本書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和掌握個人所得稅制度以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執行和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分為三篇共六章,分別介紹了個人所得稅的基本情況、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的政策取向、基本法規、部門規章制度、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籌劃以及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詳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