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改變了方針(1)

  1956年,巴菲特開始管理其他人的錢。他與投資者建立的一系列合伙關係最終聚合成了一家企業:巴菲特合伙公司。

  他繼續遵循純粹的本傑明R26;格雷厄姆法—1950年以來他一直如此。但巴菲特終究不是格雷厄姆。

  盡管格雷厄姆也是個成功的投資者,但他主要是一個學者和理論家。盡管巴菲特在奧馬哈大學講過課,而且至今還很愛傳道授業,但他主要是一個商人。

  格雷厄姆曾在1934年的《證券分析》中寫道:

  華爾街從來不問“企業賣多少錢”,幾乎讓人難以置信,這應該是考慮購買股票時要問的第一個問題。

  但實際上,他並沒有把一家公司看成一個企業,他對一家公司的管理狀況或產品也不是特別感興趣。他關心的僅僅是數字。

  但格雷厄姆在1934年提出的問題“企業賣多少錢”,卻成了巴菲特個人投資方式的基础。

  巴菲特可能與格雷厄姆法分道揚镳的第一個信號,是他用合伙公司1/5的資產買下了登普斯特R26;米爾制造公司70%的股份。這是一家生產風車和農用器具的公司,但它的業績一直停滯不前,而扭轉它的狀況並不是巴菲特的“特長”。沒過多久,巴菲特就把它賣掉了:

  但他並沒有質疑指引他購買這家企業的格雷厄姆式假設。事實上,格雷厄姆的影響滲透在他的合伙企業中。除了登普斯特,他還把資金分散到了40只股票上—煙蒂企業①、套利交易和待整頓企業(如停業清理企業),這些全都是格雷厄姆–紐曼式投資組合的一部分。

  1963年,巴菲特購買了第一只格雷厄姆絕對不會買的股票:美國運通。照例,他重拳出擊,將合伙公司25%的資產投入了這家企業。

  那時候,巴菲特像現在一樣笃信格雷厄姆的基本原則:當市價能給你非常大的安全餘地的時候,你會看到一種價值,你只能在這種時候買入。在美國運通身上,巴菲特既看到了價值也看到了安全餘地。但他的關註對象和價值計算方法正在改變。

  美國運通公司的某個分支經營著一個儲存蔬菜油的倉庫。菜油入庫後,它要給它的客戶開立收據。不幸的是,它的客戶之一聯合菜油加工公司的老闆是個騙子。這家企業的信用評級是0,但它發現自己可以把菜油轉化成可以找銀行貼現的美國運通收據。

本文摘自《巴菲特與索羅斯的投資習慣》


巴菲特改變了方針(1)  這部已被全球投資者奉為“聖經”的作品中,作者馬克·泰爾開創性地提出:有著天壤之別的巴菲特和索羅斯,不僅有著共同的投資習慣,而且他們的思考方法完全一致。   而更令人難以相信的是,無論是彼得·林奇、約翰·坦普頓,還是本傑明·格雷厄姆、菲利普·費希爾,成功的投資者都遵循著與巴菲特和索羅斯一模一樣的思考習慣,無一例外。   馬克·泰爾認為,決定成敗的不是你投資了什麼,而是你的投資習慣。在本書中,他分析了失敗的投資者容易陷入的7種投資誤區,總結了幾乎涵蓋投資世界的每一個方面、巴菲特和索羅斯均虔誠信奉的23種投資習慣。只要你學習和借鑒了這23個習慣,根據自身情況發展出自己的投資哲學,你就能成為投資市場中的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