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人
風險投資人(VC)是投資協議中的二號角色,他們的偏好、投資規模、經驗水平不盡相同。盡管大多數風險投資人都聲稱對創業者是友好的,但事實遠非如此,第一個預兆往往在條款清單談判中出現。
風險投資機構有自己的一套體系,了解這點對創業者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在後文,我們會深入挖掘和揭露他們不為人知的驅動因素和激勵機制。現在,暫且把這些VC當成一般人,讓我們先認識一下這些人。
公司内級別最高的是董事總經理(Managing Director,MD)或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GP)。有時這些頭銜會有前綴,比如,執行董事總經理或創始普通合夥人,以此來顯示他們的級別比其他董事總經理和普通合夥人更高。這個級別的人有最終投資決策權並通常擔任他們所投資企業的董事。
下一級是投資總監(Principals)或董事(Directors)。他們是初級的項目合夥人,攀升到董事總經理的位置是他們的目標。投資總監在項目投資中有一定權力,但通常需要董事總經理的支持才能推進項目。因此,即使投資總監有一定權力,但他也無法作最終決定。
投資經理(Associates)通常不算是項目合夥人,他們直接為一位或多位項目合夥人(通常是董事總經理)服務。投資經理的工作職責範圍很廣,包括尋找新項目、協助對已有項目進行盡職調查、為擬投資項目無休止地撰寫内部備忘錄等。他們可能是風險投資機構在“資本結構表”(capitalization table或稱cap table)上花時間最多的人了。“資本結構表”就是通常用來確定交易中各方股權比例的表格。很多機構有投資經理的培訓項目,通常為期兩年,之後他們會被派去投資公司工作、去商學院讀書或者創立一家公司。偶爾也會有明星投資經理升職成為投資總監。
分析員(Analyst)處於級別的底層,他們是基層員工,通常剛剛大學畢業,坐在大廳内沒有窗戶的房間裡,整日忙於處理大量數據或者寫備忘錄。在有些機構,分析員和投資經理扮演類似的角色並從事相似工作;另一些機構的投資經理的工作職責以項目為中心。不管在什麼機構,分析員都屬於非常聰明的那類人,只不過權力和職責都很有限。
有些機構,特別是大機構,有很多投資合夥人或者運營合夥人。他們通常是經驗豐富的創業者,與風險投資機構是兼職合作的關系。盡管他們有能力負責項目投資,但像投資總監一樣也需要董事總經理的支持來完成交易。在某些機構裡,運營合夥人不參與項目投資,但會作為所投資企業的董事長或董事會成員積極參與項目管理。
入駐創業者(Entrepreneurs in Residence,EIRs)是風險投資機構裡的另一種兼職成員,他們是經驗豐富的創業者,挂名在一家風險投資機構,但還是致力於去創立他們的下一家公司。在作為入駐創業者的前3~12個月裡,他們協助風險投資機構介紹項目、盡職調查、社交聯絡等。有的風險投資機構給他們的入駐創業者支付薪酬,有的只是提供免費辦公地點,或是對投資於他們創立的新公司達成默契。
在小機構裡,你可能只會與董事總經理打交道。例如,在我們公司,共有4個合夥人,都是董事總經理,每個人的職責、地位和權力相同。在大公司裡,你需要打交道的人可能會非常多,諸如,董事總經理、投資總監、投資經理、分析員、投資合夥人、入駐創業者以及其他頭銜的職員等。
創業者應該對正在接觸的風險投資機構進行一些調查,弄清楚在與誰打交道,這個人有怎樣的決策權,以及要經歷怎樣的内部流程才能完成投資交易。盡管你會發現僅僅浏覽風險投資機構網站就可以挖掘出很多有用的信息,但是這類信息的最佳來源還是過去與這家風險投資機構有過合作的其他創業者。如果通過這些方法都沒有獲取到充分的信息,你可以直接詢問他們是怎樣操作的,不過你所詢問人員的級別越低,你就越不可能獲得完全、準確的信息。
董事總經理或普通合夥人在風險投資機構中有最終決策權。如果有人(經理、高級經理、投資總監、投資合夥人或入駐創業者)期望同你合作並正在努力和你接觸,請給予他足夠的尊重,但也要堅持與一個董事總經理或普通合夥人直接接觸。除了董事總經理或普通合夥人,其他人都不太可能會長期工作在這個機構。董事總經理或普通合夥人才是對你的公司發展至關重要並可以拍闆的人。
本文摘自《風險投資交易:條款清單全揭秘(第2版)》
本書系統深入地介紹了風險投資交易的整個過程,並圍繞交易雙方、交易動機和風險投資資金如何運作等内容展開。此外還涉及了一系列相關的内容,包括價值是如何評估確定的、風險投資人可能會面臨哪些影響企業運營的外部效應等。
風險投資是一個極其複雜又競争激烈的領域,如果你是創業者或風險投資人或準備從事這個行業,那就選擇這本書,研究它、學習他,一定能為你創造未來的巨頭企業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