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們有些食物吃不了

2014-11-04 12:01:07

  Ⅰ.傳遞

  當清教徒們第一次踏上馬薩諸塞州的土地時,他們驚奇地發現當地的印第安人竟會為自己的財產取名。印第安人這種對待財產的情感令清教徒們十分好奇。1764年,“印第安人的禮物”已成為了一句俗語,托馬斯·哈欽森a在其撰寫的殖民地的歷史中,向讀者們這樣描述道:“‘印第安人的禮物’是一句俗語,表示某人送出禮物後期待著同等的回報。”當然,這句俗語一直沿用至今,有了更寬泛的含義。今天,如果某人蠻橫地要求我們歸還他已送出的禮物,我們會稱他為“印第安式送禮人”。

  想象一下這樣一幅情景。一個英國人來到一個印第安人的部落做客,為表熱情,印第安人便邀請他用煙鬥一同抽煙。煙鬥由一塊質地較軟的紅石雕成,一直在印第安各部落間相互贈送。通常在一個部落保留一段時間後,遲早便會歸還。於是,僅僅出於禮貌,印第安人在臨別時便把煙鬥送給了這個英國人。這可樂壞了他,多好的一件東西啊,簡直可以做大英博物館的展品了!於是他便把煙鬥帶回了家,陳列在壁爐架上。時光飛逝,一天相鄰部落的幾位首領來到這位英國人家裡做客。英國人驚訝地發現,他的這幾位客人居然對他的煙鬥有所企圖。最後,翻譯向他解釋到,如果他想表現誠意,就要請這幾位首領抽煙,並把煙鬥歸還。驚駭之下,英國人便發明了“印第安式送禮人”一詞,來形容這群對私人財產概念淡薄的人們。“印第安式送禮人”的反義詞應該就是“白人主人”(或“資本家”)一類的詞吧。這些人本能地會將流通的公共財產據為己有或送進博物館(或者在資本主義的意義上,將這些財產聚集起來用於生產)。

  印第安式送禮人(至少原始的是如此)主要是這麼理解禮物的所有權的:無論收到了什麼禮物,我們都必須再送出去。如果想留下禮物,就必須用其他同等價值的東西替代。就像台球一樣,只有在撞擊之後,球的動力得到轉移,反彈回去才會停下。你可以留下你的聖誕禮物,但如果你不送出去什麼,那麼你的聖誕禮物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禮物了。如此傳遞下去,一份禮物有一天可能會再回到最初送禮者的手中,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事實上,相比收回自己送出的禮物,人們更希望收到一份新的禮物。因此,印第安人的觀念本質上是“禮物必須永遠在人們手中傳遞”。當然印第安人還有其他一些形式的財產,這些財產所有權是 有限的、不流通的,但禮物必須一直在人們之間傳遞。

  部落中人將禮物和財產區分得十分清楚。他們對於禮物的觀念通常在其法律中都有所體現,如“一人的禮物並不能為另一人所有”。英國社會人類學家溫迪·詹姆斯告訴我們:在非洲東北部有一群烏都克人,在他們之間“任何財富,不論是動物、糧食或是金錢,只要是由一名族人轉送給另一人的,都屬於禮物。禮物只能被使用,而不能投入生產。若這種轉送的財富成為了某位族人的私產,用於投資和生產,那麼人們就會認定他做了不道德的事,虧欠了禮物最初的贈送者”。如果你將別人贈送的一對山羊留下繁衍產仔或者去換一頭牛,“那麼你將會受到指責,認為你是占了別人的便宜而致富。將禮物貯藏或用於投資是不道德的行為,事實上是欠了別人的債。人們會詛咒這些財富很快會毀於一場風暴……”

  在這個事例中,族人間相贈的山羊,就類似於我設想的情景中在人們手中傳遞的石煙鬥。那麼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呢?一件物品只要是禮物就必須一直被傳遞,因此在這個例子中,收到這對山羊的人應該舉辦一場派對,邀請所有部落成員前來飲宴。山羊不必歸還,但它們也絕不能被用來生產羊奶或產仔繁衍。還有一點需要註意,如果你沒有這樣處理禮物,而是將一種形式的財產轉變為另一種,那麼人們就會有一種即將大禍臨頭的預感。在民間傳說中,試圖留著禮物的人常常都橫死;在溫迪的故事中,人們詛咒的報應是“風暴”(但事實上,對於大多數部落族人來說,不正確處理禮物,所受的報應往往比風暴可怕得多。若一個人試圖在部落中將禮物商品化,他就必然會落得個衆叛親離的下場)。

  讓我們把目光轉向民間傳說,我們便可以從另一個截然不同的角度來看待這一切。民間傳說像是一個群體共同的夢,它混雜了現實生活與精神世界,人們常常用那種催人入眠的低沉語調講述它。這裡我所選擇的第一個故事,是由19世紀中期的一位蘇格蘭女人收集整理的。

  女孩與死屍

  從前有個老婦人,她有三個女兒。一天,大女兒對母親說:“我是時候該去外面闖蕩一下了。”母親說:“我給你烤塊面包,你帶著上路吧。”面包烤好後,母親對女兒說:“這裡有兩塊面包,一塊大的,一塊小的。你是選擇小面包和我的祝福,還是想要大面包和我的詛咒呢?”“我選擇大塊面包和你的詛咒。”大女兒回答道。

  於是帶著大面包和母親的詛咒,大女兒上路了。當夜幕降臨,黑暗將她包圍時,她便坐在一處牆角,開始享用她的面包。不遠處,聚集著一只鹌鹑和它的十二個孩子,還有一群小鳥。“能不能請你分給我們一點食物?”它們請求道。“不行,你們這些醜陋的家夥,”大女兒回答道,“我自己還不夠吃呢!”“我詛咒你,”鹌鹑咒罵道,“我的十二個孩子也詛咒你,不過你母親的詛咒才是最惡毒的。”大女兒生氣地起身離開了,那塊面包還沒讓她吃個半飽。

  走了沒多遠,大女兒就看到了一座小屋。明明看著還有挺遠一段路,但沒走多久,她就到了門口。她走上前去敲門,只聽屋裡傳出一聲叫喊:“誰呀?”“我手腳勤快,想在這裡做女佣。”“我們是需要個女佣。”門一下子打開了。

  大女兒的工作是要徹夜不眠看守一個死人。死者是女主人的兄弟,他的屍身死後仍不安甯。作為報酬,她將獲得一配克的金幣和一配克的銀幣。守夜時,她有吃不完的堅果,用不完的針線和頂針,床上鋪的蓋的都是綠色的絲綢。她可以白天睡覺,晚上守夜。

  然而,第一晚大女兒就在椅子上睡著了。女主人走進來,用一根有魔法的棍子把她打死了,並把她的屍體丢到了一堆廚房垃圾裡。

  不久,二女兒對母親說:“我是時候該像姐姐一樣,去外面闖蕩一下了。”母親烤了面包,二女兒也選擇了大塊面包和母親的詛咒。結果,她姐姐的遭遇也

  同樣在她身上重演。

  不久,小女兒也對母親說:“我是時候該像兩個姐姐一樣,去外面闖蕩一下了。”“我給你烤塊面包吧,”母親問,“你要小塊面包和我的祝福,還是要大塊面包和我的詛咒呢?”“我想要,”小女兒想了想,“小塊面包和你的祝福。”

  於是還是沿著那條路,小女兒帶著小面包和母親的祝福出發了。當黑夜降臨,黑暗將她包圍時,小女兒坐在牆角,開始吃她的面包。不遠處,聚集著一只鹌鹑和它的十二個孩子,還有一群小鳥。“能不能請你分給我們一點食物?”它們請求道。“我很樂意,可愛的小生靈們,如果你們願意為我取暖的話。”小女兒將面包分給了它們,所有鳥兒都吃飽了。鳥兒們張開翅膀將她環繞其中,直到她在溫暖中舒適地蜷起身。

  第二天早晨,她看見一座小屋(以下工作報酬等内容與上文相同,不再贅述)。晚上,小女兒一邊坐著看守屍體,一邊做針線活打發時間。半夜時分,死屍突然坐起來,猙獰地咧嘴冷笑。“你要是不趕緊躺回去,我就用棍子給你好看。”小女兒大喊道。死屍躺了回去。但沒過一會兒,他又用一只胳膊肘撐著坐起來,開始獰笑;再次躺下後,又第三次坐起來獰笑。

  當他第三次坐起身時,小女兒便用棍子重重地打他。但是,棍子一端卻粘在了死屍身上,而她的手也粘在了另一端。接著他們便一同跑出了門。死屍拖著她在灌木叢中狂奔,身旁的灌木參差不齊。一路堅果撞著他們的眼睛,李子打著他們的耳朵,直到最後穿過了灌木叢。後來他們返回了家中。

  最後,小女兒得到了一配克的金幣和一配克的銀幣,以及一瓶cordial藥水。她找到了她的兩個姐姐,用藥水令她們起死回生。她們讓我坐在這裡講述這個故事,後來怎樣了我也不知。她們若生活幸福,自然很好;如若不是,那就這樣吧。

  在這個故事裡至少提到了四個禮物。首先當然是面包,這是母親送給女兒們的臨別禮物。當小女兒把面包分給小鳥時,面包又成為了第二個禮物。她令禮物一直傳遞著——這也是本故事所宣揚的道德觀念。最後,小女兒因為正確處理了禮物,她除了能夠活下來以外,還得到了其他一些回報。第一,她和鳥兒們得以果腹;第二,鳥兒們幫助了她;第三,她整晚都保持清醒,並且完成了任務。(我們可以看出,這些結果都不是偶然的,它們都是傳遞禮物的回報。)

  第二天早晨的cordial藥水便是第三個禮物。“cordial”原本指一種利口酒,喝下去後能令心跳加速。這個故事最初是用蓋爾語講述的,在原始的版本中用的是“ballen ocshlaint”一詞,直譯過來就是“有靈液的乳頭”或“有令人康複的液體的乳頭”(“靈液”指的是一種流動的液體,而不是神靈的血液)。所以這裡女孩得到的是一小瓶治愈藥水,它不同於經常出現在世界各地民間傳說中的“複活水”。治愈藥水是有力量的,正是憑借這種力量,女孩才得以使她的姐姐們複活。

  治愈藥水是作為女孩完成任務的獎勵而出現的。它是一份禮物,但是在告知三個女兒工作報酬時,都沒有提到它。我們稍後再讨論藥水是從哪兒來的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看看,女孩獲得這份禮物之後又做了什麼。我們再一次地發現,這個女孩一點也不愚蠢——她繼續將禮物傳遞下去——將藥水給了她的兩個姐姐,令她們起死回生。這也是本故事中第四個也是最後一份禮物。

  這個故事也讓我們知道了,如果不將禮物傳遞下去將會發生什麼。不被傳遞的禮物則失去了它作為禮物的價值。在威爾士人的傳統信仰中,如果仙女施舍給窮人面包,這些面包一定要在當天吃完,不然第二天面包就會變成毒菌。如果將禮物比作一條奔騰不息的河流,那在故事中正確處理它,將禮物傳遞下去的小女兒,本身也就成為河流的一條支流。如果有人想攔截河水的流動,可能會發生以下兩種情況:河流不是淤塞了,就是灌入此人的身體,直到灌滿後從中迸裂出來。在這個故事中,並不是母親的詛咒令前兩個女孩遭受不幸。夜鳥給過她們第二次機會,如果她們慷慨一些的話,鳥媽媽就不會再次詛咒她們。相反,是因為她們試圖阻止河流的流動,認為擁有更多的東西更重要。結果很明顯,占有著禮物的人,最後將一無所有。她們沒有成為河流的一條支流,也無法享受傳遞禮物所能收獲的好處,而好處之一就是能使她們活命。母親的面包已經在她們的肚子裡變成了毒菌。

  對於禮物的傳遞還有另一種方式解讀,那就是禮物必須永遠被使用,被消耗,被食用。禮物是一種註定被消滅的財產。在我們講述的兩個故事中的禮物都是食物,這並不是一個巧合。食物是禮物最常見的形式之一,因為顯然食物總是要被吃掉的。即使有時禮物不是食物,而是我們能夠想到的某種耐用品,我們也常常用某種食物來指代它。在特裡佈裡恩群島,貝殼項鍊和臂環是一種儀式上的禮物。島上各部落間送禮時,有個特別的儀式。送禮者需要將禮物扔在地上,並喊道:“這兒有些食物,我們吃不了。”還有一個例子,在溫迪·詹姆斯曾研究過的另一個部落中,有個人因為女兒出嫁而收到了一筆彩禮。他說他將把這筆錢送人,絕不會自己花掉它。然而,他是這麼解釋的:“我因為有孩子才獲得了這筆錢,而孩子是上帝賜予我的。我不能吃掉這份禮物,我必須將它送人。”

  我們知道的許多著名的禮物體系,都是以食物為核心的,它們對待耐用品也像對待食物一般。沿太平洋西海岸居住的美洲印第安人部落,有一個誇富宴(polatch),polatch原指“一頓大餐”。最初的誇富宴,是由一位部落成員所舉辦的,一頓延續數天的盛宴。他希望借由這頓大餐提升地位,得到廣泛認可。Polatch可做動詞,馬歇爾·莫斯將其譯為“滋養”、“消耗”;做名詞使用時,“potlatch”的意思是“設宴者”或是“使人吃飽喝足的地方”。誇富宴也包含了耐用品,但在節日中,這些耐用品也要像食物一樣被消耗掉。於是他們燒掉房子,把儀式用品通通毀掉,丢入大海。海達族,就是一個有誇富宴的印第安部落,他們稱舉辦這種宴會是為了“消滅財富”。

  上述最後一些例子,說使用、消耗、吃掉禮物真的就意味著毀滅禮物,但更簡潔更準確地說來,它的意思是禮物是為了送禮者而毀滅的。在贈送禮物的過程中,是交易本身消耗了禮物。現在,我們都清楚送出禮物後,總會收到什麼。但是如果我們在送禮時,向對方提出一個具體條件,那麼送出的東西就不能被稱為禮物了。在故事中,如果女孩要求鳥兒付錢來買她的面包,那麼整個故事的基調就會不同。但相反,女孩無償地獻出了面包:當她送出面包時,母親的那份禮物就沒有了。女孩既無法繼續支配它,也無須對母親回報,對她而言禮物已經被消耗了。這就是我所說的禮物的“消耗”——當一個人禮物傳遞給另一人,同時並不奢望得到任何回報時,禮物就被消耗了。因此,禮物的消耗近乎等同於禮物的傳遞。市場交易通過付錢來維系平衡和穩定,但當你贈送禮物時,會產生一種推動力,這份力量會在人與人之間傳遞。

  對於被消耗的物品,我必須再多說兩句,因為西方工業國家以“消費品”聞名,但我所指的與之絕不相同。不同之處仍在於交換的形式,商品本身的包裝更具體地體現了這種形式。我記得我第一次去珍稀書展時,看見梭羅、惠特曼和克萊恩的著作初版都被仔細地用熱性塑料包裝好,在内側貼上了價格標簽。在某種程度上,由簡單的密閉塑料包裝後,原本是活力載體的書籍變成了商品,這就像是為了使面包的保質期延長,而在其中加入化學物質一樣。在商品交換過程中,買家和賣家就像各自呆在一個塑料包裝裡,並沒有交換禮物時的那種接觸。同樣也談不上感情和傳遞,因為商品交換在於維系平衡,確保交易過程中不會消耗任何東西,不會牽扯進一個又一個的人。商品是在所有者手中消耗的,而不是在交易的過程中。

  渴望消耗物品是一種貪欲。我們希望世間一切都能像空氣和食物一樣,流過我們的身體。但只有我們口渴和饑餓時所需求的東西,才能被吃進我們體内。商品僅僅只能勾起我們的貪欲,卻不能滿足它。商品消費者就像被邀請吃一餐飯,這頓飯既不能讓他吃飽也無法燃起他的熱情。飯桌上他誰也不認識,他卻被引誘著去偷吃別人的東西,但他無法從中獲得營養。最後,他還是覺得很餓,而且感到沮喪和疲倦。就像我們被自己的貪欲牽著鼻子走,最後卻一無所獲時的感覺。交換禮物有諸多好處,如我們所知,這些好處在一定程度上能滿足人們的需求。因此這就產生一種壓力,要求人們將財產轉變為禮物贈送。這種壓力,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令禮物保持傳遞的動力。當烏都克人警告一個試圖阻止禮物傳遞的人說,風暴會毀掉他所有糧食時,真正招致風暴的其實是其他人對禮物的欲望。禮物一天沒有被吃掉,人們不息的欲望就會不斷增長。格林兄弟搜集到一個叫《忘恩負義的兒子》的民間故事:

  從前有個男人和他的妻子拿了一只烤雞坐在大門外,打算兩人一起吃。這時,男人看見自己的老父親走了過來。平時男人對待父親就很吝啬,於是他便迅速地把烤雞藏了起來。老父親走了過來,喝了口水便離開了。

  於是,兒子便又打算把烤雞拿出來,但就當他剛剛碰到時,烤雞已經變成了一只蟾蜍跳到了他的臉上,怎麼都不下來。

  如果有人想把它趕下來,蟾蜍便會惡毒地看著他,就像要跳到這個人臉上似的,因此沒有人敢去碰它。這個忘恩負義的兒子還必須每天喂蟾蜍東西吃,不然蟾蜍就會吃他的臉。所以,他每天必須頂著臉上的蟾蜍各處奔走。

  蟾蜍象徵著渴望,當禮物停止傳遞,或者當一個人的禮物成為了另一個人的財富時,這種渴望就產生了。當人們對於禮物好處的渴望達到了一定程度而禮物卻被藏起來時,人們心中就會產生一種憎恨之情。若有錢人將財產大量囤積,就會有許多竊賊和乞丐企圖從有錢人的妻子那裡得到一些財富。類似這樣的故事,說明人們在一些力量的驅使下,不得不保持禮物的傳遞。有些財產是註定要被消耗掉的,因為我們沒有能力保存它。我們別無選擇,或者說我們只能選擇要麼將禮物繼續傳遞下去,要麼遭受報應。換句話說,我們要麼選擇蟾蜍所象徵的人們無聲的貪欲,要麼選擇優雅地毀滅。這樣一來我們的禮物在被消耗的同時,人們心中的欲望也被消除了。

  

本文摘自《創新精神如何改變世界》


   作為一部現代經典著作,《禮物》巧妙機智地為創造力的價值,以及其在如今被金錢和物質充斥的文化中的重要性而辯護。本書闡述了在我們所生活的、被金錢驅使的社會中,創造力有多麼的重要。書中還列舉了一系列文學、人類學和心理學的例子,充滿了知識和趣味性。本書25年後再版,比當初更加值得人們深思。
  《禮物》以完全新穎的角度審視這個世界,給人啟發又具有革命性,對於那些在字裡行間發掘出經典智慧的讀者們,這本書對他們來說本身就是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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