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規則的建立和貫徹實施,重在領導帶頭。領導在監管下屬遵守規章制度的同時,首先自己要擺正心態、放下架子,按規則執行,將自己定位為管理者與執行者的雙重角色,只有這樣才能讓規則順利地運行。
熟悉制造業,特別是在大中型制造企業工作過的職業人士,可能都習慣了工廠内部人員外出放行的基本規則:員工工作時間因事外出,必須填寫《外出放行條》,由相關人員簽字同意,交門衛值班保安登記,才能外出。我來到現在的企業之後,看到上班時間員工隨意外出的現象比較普遍,部分員工確系因公、因事需要外出,但也有個別員工在閑暇時間也隨意外出購買零食和飲料,而且所有外出人員通過門崗時無人問津,暢通無阻。這種無序現象,導致了一個混亂的結果:有時,基層主管因事找不到下屬,中層主管不清楚員工的去向,高層主管不清楚當日有多少員工在上班工作,自己究竟有多少“兵”、多少“將”在崗在位也不能做到心中有數。遇到比較緊急的事務需要分派下去,各級管理者首先是急著到處尋人!
為迅速改變這種長期以來形成的散漫風氣,保證各崗位工作盡快達到有序狀態,我迅速召集人力資源部門商讨對策。我借鑒老東家的做法,首先分析員工平時需要外出的幾種原因,立即著手制定出相應的門崗放行規則和基本流程:
第一類,因公出差人員,由本人親自填寫《出差單》,經直接主管簽字同意,部門最高領導(廠長/經理)簽字批準,出差人員持《出差單》交門崗值班保安保存,並登記外出時間後,門崗方可開栅放行。
第二類,因公到附近辦事、臨時離開公司區域的員工,由本人填寫《外出放行條》,說明外出原因、預計外出時間,經直接主管批準後,由當事人持《外出放行條》,交門崗值班保安保存,並登記外出時間後,門崗方可放行。遇到直接主管當時不在崗狀態時,可以由上一級主管簽字批準。
第三類,因事請假的員工,由本人填寫《請假條》,按請假規定的權限逐級審批後,由當事人持《請假條》,交門崗值班保安保存,並登記外出時間後,門崗方可放行。
第四類,離職員工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離職當日離開工作區域時,由本人填寫《外出放行條》,經直接主管批準後,由當事人持《外出放行條》交門崗值班保安保存,並登記放行時間後,門崗方可放行。遇到直接主管當時不在崗時,可以由上一級主管簽字批準;離職員工離開公司宿舍,搬出宿舍的物品,必須經同宿舍2人以上簽名確認後,宿舍值班保安方可放行。
這個規則執行後,員工在工作時間因事外出了,組長、主管心中有數;主管外出了,部門經理或廠長心中有數;部門經理、廠長外出了,我自己心中有數。員工外出多長時間,何時外出,何時返崗,門崗有詳細的出入登記可查。
一個規則的貫徹實施,重在領導帶頭。規則制定出來了,我親自組織各級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宣講,講清楚流程、權責和基本條款後,要求他們首先從自己做起,批準下屬外出時,先問明原因,衡量該不該批準,將不該批準的對象過濾在自己的權限範圍之内。各級管理者自己因事外出,也自覺填寫相應的表單,按管理層級經過批準之後才能外出。接下來,我再組織保安人員進行培訓,要求他們“只認簽字不認人”,嚴格按公司的規定執行,沒有辦理手續、沒有得到批準的對象,無論是誰,統統堵回去,不得隨意任其外出。爾後,我親自跟蹤檢查,帶領保安一次、二次、三次將無故試圖外出的違規人員堵了回去。這一親力親為的示範行為,讓大家看到了公司嚴格執行新的外出管理政策的決心,慢慢地,人員外出登記制度逐步進入了正常化運轉的軌道。
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其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有一天,人力資源經理跑來問我:“按流程和權限設計,各分廠廠長外出時,應該由他們的直接主管簽名。你是他們的直接主管,但是,各分廠距離總部都有一段距離,如果每次都要由你來簽名批準,就變得很麻煩,好像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這樣一來很可能會影響他們的正常工作。你看這事怎麼合情合理地變通為好呢?”
我想了想,告訴他:“這事不難,人力資源主管本來就隸屬於總部,只是代表公司派駐分廠,廠長和人力資源主管兩人外出時,分別知會對方,由對方簽名,這問題就解決了。”
不久,又一個新問題出現了:部門經理與分廠廠長屬於並列級別,他們的外出,按垂直隸屬關系也應該由我來簽名。可是,我也並不是每時每刻都在公司,我自己外出辦事的時間也相對較多。這樣一來,這些部門經理因事外出時,就找不到我來簽名批準了。而門崗保安只認簽名不認人,看不到我的簽名,自然就不會隨便放行了。半個月之内,就出現了幾起部門經理與保安為外出放行而引起的争執。在此情況下,我在一次部門經理會議上臨時?定了一個替代流程,授權人力資源經理:如果我不在公司的時段,部門經理的外出放行,全部由人力資源經理代簽。私下,我悄悄告知人力資源經理,只需在《放行條》上簽上你的姓名和當時的時間即可,不要畫蛇添足地寫上其他内容。
這一授權執行了不久,採購經理不高興了,跑到我這裡鳴冤叫屈:“大家都是同級經理,我們外出時,為什麼要經過人力資源經理簽字?這樣做,好像打亂了公司的管理層級,成了同級管同級,人力資源經理好像陡然變成了我們的上司在管我們一樣,不合理啊。”
我問他:“人力資源經理有沒有在《放行條》上簽上‘同意’二字?”
採購經理回答:“沒有,只是簽上了他自己的姓名和時間。”
我再問他:“當你因事離開公司區域後,如果大家都不知道你的下落,正好領導或老闆有事要找你,咋辦?”
採購經理無言以對……
我告訴他:“人力資源經理在同級經理的《放行條》上簽名,只不過表示他已經知道了你的去向,並沒有批準之類的含義。你們主動讓他簽名,也只是將你的去向知會於他。試想,公司領導和老闆一旦有事找你們,而你們又不在公司,並且去向不明,是不是會誤事?現在這樣調整,是為了讓人力資源經理掌握你們的去向。一旦領導或老闆問起來,他就可以馬上告知,或者盡快聯系你們。而且,我也看不出有什麼不合理、不妥當的地方啊?”
採購經理回答:“總感覺面子上難堪,感覺心裡不是滋味……”
我笑著調侃他:“你是不是天生的受虐狂?一件授權簽名的小事也值得你認真計較?一定要官大一級給你簽字,你才心裡舒坦?認真想一想吧,你這‘官位’算是幾級幾品?說得難聽一點,大家在企業内任職,做了個小小芝麻綠豆官,只不過相當於主人出行時,行走在隊伍前列,給主人鳴鑼開道,或者扛著‘回避’、‘肅靜’牌子的喽???選D慊溝閉姘炎約悍諾攪擻械扔屑兜墓僭斃蛄校浚】吹?壞惆桑?蠹葉際譴蚬ふ撸?皇俏?斯ぷ餍枰?派柚昧蘇庋?奶娲?鞒獺R桓鲂⌒〉那┟??⒉淮嬖谒?芩?奈侍猓?鸢炎約赫狻?傥弧??幣換厥呂病!?br/>
採購經理受了這一番的奚落,慢慢接受了這個現實。其他人看到我認真起來,也不敢再流露出不滿,只得按流程去執行。漸漸地,大家由習慣到自然,這規則就逐步固化下來了。
本文摘自《CEO管理筆記》
本書作者以自己十多年私企高管的親身經歷,向大家講述了奮鬥在私企一線的職業人士所經歷的許多鮮為人知的決策内幕以及其中的玄機。作者將那些每天發生在管理者身邊的平凡“瑣事”提煉成一個個具體的管理問題,並且將作者自己的感悟與讀者共享,為大家遇到的職場中的管理問題提供解決之道,以此幫助管理者規避職業風險,提高分析判斷能力。
本書共分為6章42節,根據事件的共性進行分類。作者所叙述的這些案例,大多發生在私營企業,是作者從業十幾年中,以人力資源經理、總經理助理、董事長助理、副總經理和執行總裁等中高層管理者身份親身經歷和處置的一些實例。作者運用通俗的職場語言,由表及裡,循序漸進,將這些成與敗的經歷,道與術的運用技巧,按照“事件發生——決策過程——處置措施——總結得失”這樣一條思路緩緩展開,便於讀者理清整個事件從發生到結果之間的條理性及因果關系。這些策略和方法,無論對於職場新人,還是企業中高層管理者,都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