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確實開辟了一片全新天地。廠商迫不及待地向市場推出最新款產品或是節約成本的創新,其目的無策略會如願以償。但對手很快開始模仿他們的新產品,競争在新的起跑線上重新展開,競争的結果就是價格迅速下降,並最終下降到更低成本均衡點。歸根到底,斯密認為消費者是這場競争中的最終受益者。
但斯密的諸多當代信徒卻堅信,他想表達的觀點遠比這更大膽:市場永遠都能讓個體利益俯首帖耳地服務於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但斯密本人的說法卻謹慎得多。比如說,他曾寫道,“趨利性的企業所有者只考慮自己的利益,這是他的本能。因此,在看不見的手的引導下,無論處於什麼樣的環境,他都會追求一個並非出於其本意的目標。值得強調的是,雖然如此,但也總是有害於社會。”
斯密從不認為這只“看不見的手”在所有環境下都能保證取得好結果。比如說,斯密在《國富論》中曾寫道,“同行之間很少聚會,但即使只是娛樂或者消遣性的幾次聚會,最終的話題不是拐到陰謀對抗公衆,就是擡高價格的伎倆”,這足以彰顯他對市場力量的懷疑。
和斯密一樣,現代社會對市場機制愈加猛烈的批判,也傾向於把其過失歸結為共謀行為(Conspiracy)對競争的束縛。但是和現在相比,在斯密的那個時代顯然更容易對競争加以限制。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將會越來越清楚地發現,對於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說,真正的挑戰恰恰植根於競争過程本身的基本規律。
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是少數幾個最早認清問題根源的人之一。他的核心觀點之一就是:自然選擇所偏愛的特性與行為主要取決於個體生物,而不是群體。他發現,在一種情況下,個體利益和群體利益出現重合,我們往往就會看到類似於“看不見的手”的結果。例如,基因變異讓一只鷹的視力變得更敏銳,這種變異不僅會讓這一只鷹受益,而且隨著這種變異在整個種群中不可避免地擴散,這個種群都將因此而受益。
在另一種情況下,一種有益於個體的變異卻有可能對更大的群體造成傷害。當物種内部不同個體間發生一對一的肉搏戰時,如果變異給某一個體帶來優勢,我們就會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雄性動物的體重就是非是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從競争對手那裡奪取利潤。在短期内,他們的最好的例子。大多數脊椎動物均為“一夫多妻制”,雄性動物可以同時有多個配偶。然而,當一部分個體擁有多個配偶時,就意味著另一部分個體沒有配偶。後者也就無法延續他們的基因,並成為“進化論”中的淘汰對象。因此,雄性動物經常會為了争奪配偶而大打出手。在這場争奪配偶的戰鬥中,體型發揮著決定性作用,於是,進化史中的“軍備競賽”造就出體型越來越大的雄性個體。
本文摘自《達爾文經濟學》
《達爾文經濟學》描述經濟社會中的競争遠比斯密更為透徹與準確,同時其結果影響深遠。如果你認為你一直生活在斯密的世界裡,而不是生活在達爾文的世界裡,這是很危險的,因為這將讓你無法意識到:競争有時只會讓事情像“軍備競賽”一樣越來越糟糕,而根本無法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