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與蠶食理論(1)

2013-09-08 08:22:23

  拙作《北京出手四萬億的經濟分析》十一月十八日在這里發表時,編輯先生加了一段按語:「中國政府昨天宣佈,為了穩定就業局勢,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變相凍結新勞動法。」此按不對。新勞動法的江山依舊,何來變相哉?暫緩最低工資的上調,或這里那里放寬一點,有小助,但正著是撤銷,因為有影響力的最低工資存在,勞苦大衆的生活不會好過。

  最低工資在國內不同地區各顧各的存在了好些年,為恐打草驚蛇,我不說。當時的最低工資低,一般沒有影響力,而偶有比市場低薪略高的,沒有誰執行。新勞動法的引進強化了最低工資的執行,而法定的「最低」,這些日子的升幅一般高於通脹率。新勞動法帶來的反效果是明顯的:今天,收入最低的工人失業的失業,回鄉的回鄉,而還有工作的工作時間是愈來愈少了。為什麼到了今時今日,網上還有讀者支援新勞動法呢?

  我在經濟學作出的比較重要的貢獻,屈指算來近兩掌之數。其中自己感到最滿意的,行內不重視,可能因為與傳統的分析格格不入吧。邏輯上我不可能錯,而對真實世界的市場觀察了數十年,認識與行內的朋友差別頗大。我是寫了出來的,一九八三年以TheContractualNatureoftheFirm(《公司的合約本質》)為題發表於《法律經濟學報》,是該期的首篇。二十五年過去,該文大有名堂,可惜行家們到今天還看不到其中要點。

  該文說的要點,是經濟學課本及課本之外的有關分析,永遠把生產要素(如勞力、土地等)的市場與產品市場分為兩個市場,課本一律在兩個不同的部分處理,是大錯。以我之見,市場是權利交換的地方,擴大起來只一個,其中的合約安排千變萬化,各各不同,而不同合約安排的選擇,一般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後來我在其它文章補充:因為人的自私,或政府多加左右,提升交易費用的安排出現,可以是災難。美國的金融合約安排是一例,中國的新勞動合同法也是一例。

  我曾經提到一個尴尬例子。二十多年前被迫作評審,決定一個助理教授應否升級。見該教授專於產出函數研究,我問:「當你在街頭讓一個孩子替你擦皮鞋,擦好後給他一元。這一元是購買孩子的勞力呢?還是購買皮鞋給擦亮了?」他答不出來,不能升級。我也說過戰後香港西灣河山頭家家戶戶穿珠仔為生計的例子,拿開了中間人,勞力市場就是產品市場。在工廠見到的件工合約安排,略為複雜,但拆穿了跟穿珠仔沒有兩樣。二戰時在廣西,每十天有「趁墟」之盛,農民帶產品集中一處銷售,既是產品市場,也是他們的勞力市場了。就是今天,週末到農村一行,在農地或路旁購買農作物,也是二市難分:基本上二者一也,分之蠢也。

  既然二者一也,管一就是管二,管制勞動市場就是管制產品市場,法定最低工資就是法定物價管制。那些高舉自由產品市場而又贊同最低工資的經濟學者,是有點胡塗了。

  離開了擦皮鞋或穿珠仔,合約的形式變化多,例如以時間算工資,或分花紅,或算佣金,或送股票,或供食宿,或赐獎賞,或佃農分成……而又或者幾項花式合並而為約。然而,無論怎樣變,不管搞得如何複雜,皆可翻為件工合約的替代,穿珠仔之類也。從一方面看是雇用合約,是生產要素市場,從另一方面看是產品市場的替代,合約的形式有別,市場一也。

本文摘自《多難登臨錄》


   本書以著名經濟學家張五常的手劄的形式,實時記錄了在當今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中國國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領域面臨的挑戰,如中國新勞動法出台、醫療改革、人民幣升值、科技轉型等熱點話題。張五常針對這些熱點發表了自己獨到的見解,他的研究成果無疑為關心中國未來發展前景的企業人士、政府官員、學者等提供了最新的理論和實踐方面的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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