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物價指數的編制方法

  當一國存在多個物價指數時,我們通過簡單算術平均得到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對於一國存在多個城市物價指數的情況,如19世紀之前的數據,該方法最為有效。如果這些消費者物價指數不存在,我們就使用批發物價指數或生產者價格指數(PPI)來替代(如19世紀中國與18世紀20年代美國的數據)。如果不存在任何綜合指數,我們就用單個商品價格來填補空白。歐洲通常選用小麥價格,而亞洲通常選用大米價格。但是我們也意識到,單個商品的價格(即便它是最重要的)只是一個相對價格,而非我們所需的綜合價格指數。因此,在給定年份只要同時存在消費者物價指數(或生活成本指數)和小麥(或大米)價格,我們不會把它們簡單平均,而是賦予綜合價格指數100%的權重。最後,從1980年至今,我們主要使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世界經濟展望》數據,因為它增強了統一性。

本文摘自《這次不一樣》


消費者物價指數的編制方法   兩位著名經濟學家經過深入的研究、嚴謹的分析,指出歷史上金融危機發生的頻率、持續的時間和影響程度都驚人的相似。歷史可以給研究金融危機的人提供許多經驗,《這次不一樣(八百年金融危機史珍藏版)》揭示了幾百年間金融的跌宕起伏規律,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影響政策的讨論和制定,註定會成為一本重要的書。《這次不一樣(八百年金融危機史珍藏版)》由卡門M.萊因哈特等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