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場化實施的具體步驟

2013-10-21 16:03:16

  進入20世紀70年代,利率管制逐漸被認為無助於銀行提高贏利和控制風險。美國推進了四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開始逐步放鬆對利率的管制。1970年6月,美國國會授權美聯儲取消了"Q條例"中關於10萬美元以上存款利率最高限額的規定,同時繼續提高存款利率的上限,以此來緩和利率管制帶來的矛盾。二是允許非銀行金融機構設立支票帳戶並允許對交易餘額支付利率。三是允許開發可轉讓的活期存款帳戶及將儲蓄餘額自動轉存的服務。四是建立了貨幣市場基金。但是,這些放鬆利率管制的辦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Q條例"限制帶來的現實問題,短期資金仍然大量從銀行和其他存款機構流出,"金融脫媒"現象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還形成對存款小戶的利率歧視。這些改革只是利率市場化的開始,迫切需要從制度層面彻底實現利率的全面市場化。

  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美國金融改革,是以打破利率管制、實現利率市場化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改革。1980年3月,美國國會通過了《存款機構放鬆管制和貨幣控制法》(TheDepositoryInstitutionsDeregulationandMonetaryControlActof1980,DIDMCA),決定自1980年3月31日起,分6年逐步取消對定期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即取消"Q條例"。批準全美的商業銀行和儲蓄機構開立可轉讓支付命令帳戶和自動轉賬服務帳戶;擴大儲蓄機構的經營範圍,對所有存款機構規定統一的法定準備金要求;將FDIC存款保險從每戶40000美元增加到100000美元。這打破了20世紀30年代以來對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的一系列限制,使商業銀行在利率競爭上同其他金融機構取得了一樣的地位,大大改善了商業銀行的經營環境。

  1982年頒佈的《加恩-聖傑曼存款機構法》(TheGarn.StGermainDepositoryInstitutionsActof1982),詳細地制定了廢除和修正"Q條例"的步驟。為擴大銀行業資產負債經營能力,還列明了一些其他與利率市場化相關的改革,包括進一步擴大儲蓄機構的經營範圍,授權存款機構開立貨幣市場存款帳戶,允許FDIC和聯邦儲蓄與貸款保險公司(FSLIC)在緊急情況下兼並有困難的儲蓄機構和銀行。

  1983年10月,美國存款機構放鬆管制委員會取消了31天以上的定期存款以及最小餘額為2500美元以上的極短期存款利率上限;1986年1月,取消了所有存款形式對最小餘額的要求,同時取消了支付性存款的利率限制;1986年4月,取消了存折儲蓄帳戶的利率上限;對於貸款利率,除住宅貸款、汽車貸款等極少數例外,也一律不加限制。至此,"Q條例"完全終結,利率市場化得以全面實現。

  金融自由化摒棄了近半個世紀以來金融監管體制對銀行業發展過度限制的某些方面,使金融產品可以自由定價、金融創新大量湧現、各類金融機構業務交叉及金融市場國際化趨勢加強。這標志著美國金融業進入了鼓勵競爭的新階段。

本文摘自《利率市場化的全球經驗》


   本書通過比較研究,分析和總結了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韓國、俄羅斯、印度、中國臺灣、中國香港、拉美三國等國家和地區的利率市場化經驗,對比了其利率管制的形成原因、改革的步驟、改革前後的宏觀經濟環境、金融機構狀況、金融法律環境以及貨幣調控方式方面,回答了什麼是金融自由化的內在動力,利率市場化給金融行業的整體模式、金融穩定帶來的影響和挑戰,利率市場化與利率調控手段之間的關係等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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