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支付寶牌照,馬雲三次轉移股權(2)

2013-11-03 16:52:58

  “牌照小組”連續開了好幾次會,研究“二號令”裡面哪些是硬性規定,哪些是可以變通的。經研究發現,其中第九條關於外資股東的規定最受關註:“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另行規定”語意模糊,按照馬雲的理解,如果支付寶在央行規定的最後期限提交的資料達不到100%的內資的話,就連申請的資格都沒有。當時支付寶還有30%是外資的。

  央行從2005年發佈徵求意見稿,到2010年正式公佈管理辦法,歷時5年的時間,期間也召開了數次讨論會,而且管理辦法也幾度易稿。按照支付寶金融事業部助理一位總經理的話來說,“二號令”和“草案”差別很大,甚至是颠覆性的。央行自己也說,因為網路支付發展太快了,所以前面的政策完全跟不上,但如果完全按照“二號令”上的一些條款去執行,支付公司也都不存在了。

  阿里巴巴跟央行私下溝通的結果是,央行方面答复說:你來申請資質,我們審核你是否是纯內資、是否合法,至於你跟股東之間的那些商業行為,跟我們沒關係。馬雲的判斷是,如果要等到“另行規定”,不知又是哪一年的事。在這種情況下,2010年8月,支付寶又做了第二次股權轉讓,把剩下的30%轉成內資,轉讓價格為1.65億元。同年12月,“二號令”實施細則出台,支付寶向央行提交了牌照申請。

  在2009年6月和2010年8月兩次股權轉讓之前,阿里巴巴集團通過Alipay間接擁有支付寶100%的股權。現在,支付寶由馬雲控股80%的浙江阿里巴巴全資擁有。兩次交易對價總額約為3.3億元人民幣。

  此前外界理解的支付寶“單飛”,指的是這兩次股權轉讓。實際情況是當時還有協議控制,並沒有單飛。而且這兩次轉讓董事會在2009年7月24號有一個紀要,授權管理層去做股權結構調整,獲取支付牌照。

  以上兩步支付寶的股權重組可以簡單理解為,馬雲為了使支付寶獲得央行的牌照,在不影響雅虎和軟銀的利益的前提下,做一些股權結構技術處理。真正的單飛是指2011年3月31日,支付寶在2011年一季度財報截止之前終止了協議控制。這最後一步終止協議控制才算是真正的單飛,馬雲確認這一步並未獲得董事會的授權。

  終止“協議控股”,緣於2010年1月26日央行發來的一份傳真,此份傳真要求各網路支付企業必須聲明是否有外資或協議控制。如果有外資或者協議控制,就必須去報國務院審批。所以,馬雲在未經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毅然決然地做出了終止“協議控股”的決定。

本文摘自《誰認識馬雲2》


   從歷經八年“抗戰”一朝上市,到如今的“退市”;從阿里巴巴對雅虎“蛇吞象”的並購,使馬雲成為國內互聯網的一匹“黑馬”,到阿雅股權戰爭爆發,馬雲險失控股權,再到沸沸揚揚的馬雲將收購雅虎的傳聞;從阿里巴巴一路走來以“誠信”為本,到阿里巴巴B2B深陷“欺詐門”醜聞;從支付寶這個金融行業“攪局者”的“非法”問世到領取“準生證”時引起的與兩大股東的“冷戰”;從淘寶網從創業者的樂園蛻變為“售假平台”,到馬雲忍痛推新規引發的“網商暴動”……
  馬雲,這個曾經的創業教父,衆多創業者心目中的創富英雄和偶像,一夜之間幾乎被衆多負面新聞“擊倒”。我們該如何看待昔日的偶像馬雲,如何理解今日阿里巴巴深陷的種種危機?如何看待馬雲在創業時期和守成時期的“變化”?如何理解馬雲2011年遭受的三大“風波”?中國電子商務及民營企業上市之路將何去何從……本書將獨家破解層層神秘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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