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強盜邏輯到市場邏輯(7)

  從這個意義上我們看中國過去發生的一些事情,顯然證明中國的好多企業承擔連帶責任的能力還是比較差的,甚至可能沒有真正地認識到這一點。比如說幾年前的牛奶事件,三聚氰胺誰加進去的?可能是牛奶企業加進去的,可能是農民加進去的,奶農加進去的,也可能是什麼奶站加進去的,但是誰應該承擔這個責任?是牛奶公司。如果你沒有能力管好奶農,沒有辦法監督好奶站,出了問題就是你的責任。即使法律上不算你的責任,在聲譽上仍然是你的責任,所以我們看到三鹿生產的奶出問題了,三鹿的品牌就完蛋了,老闆要坐牢,甚至殺頭。這就是現代市場經濟的一個責任制度,有了這個責任制度,我們現在才敢買不認識的人生產的東西。好比說我買了礦泉水,雖然不認識礦泉水企業的老闆,但我敢喝礦泉水,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我出了問題,一定能夠找到相關負責人。從這個意義上,就是我們現在社會當中,有時候對那種大的企業比較反感,認為它們壟斷,占有市場份額太大等等,我覺得可能道理就不充分了。設想一下,如果市場上沒有這些大的企業,我們能夠信任對方嗎?能相互信任嗎?不能。

  還有我們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也變得非常重要,我們保護品牌,保護商標,不是為了這些企業家,不是為了企業,而是為我們自己,千千萬萬個普通消費者。因為只有這些品牌的權利、商標所有者的權利得到保護,這些企業才有積極性建立好的商譽、好的品牌,我們才可以放心地使用它。或者我們可以再倒過來講,現在假如你去超市,假如我們把超市所有商品的商標都撕掉,有多少東西你敢買?沒有多少東西敢買了!為什麼呢?因為你受騙上當以後都不知道找誰去。所以知識產權制度是現代市場建立信任非常重要的制度。我們的企業制度,我們的利潤制度,都是我們建立信任的制度,所以不要再誤解,覺得好像讓某一個人拿利潤只是給他的特權,不是,是讓他承擔責任。在市場經濟當中,每個人,只要你有這個能力,你都可以那麼去做。有競爭,你做得比別人好,有更高的承擔責任的能力,就可以把其他的企業打垮,就可以變成大企業,這是市場競爭的一個基本特點。

  總結一下,我剛才講的就是,市場使得個人獲得幸福必須以為他人帶來幸福為前提。每個人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就必須為社會創造財富,創造價值,所以有了市場經濟,這個社會的財富不斷增加,技術就不斷進步,我們消費的東西就越來越多,社會整體就繁榮起來了。當然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就有好多的制度設計,包括我剛才說的利潤,如果誰都不拿利潤,就意味著沒人承擔責任,出了問題以後都逃避。有了利潤制度,作為所有者,你只能拿最後剩下的,把別人的工資都付完了,把成本都付完了才是你的,幹不好你什麼都沒有。所以這是社會約束個人,然後以此為基础建立的一個相互信任制度的機制,有了這項制度,才有了真正我們現在看到的市場經濟。可以說中國過去30年,有這樣的進步,就是因為我們引入了這樣一個制度。

本文摘自《什麼改變中國》


從強盜邏輯到市場邏輯(7)   中國的未來取決於什麼?一是我們的理念,二是我們的領導力。
  改革頭二十年,是理念戰勝利益。但是看看現在的情況,基本上是利益戰勝理念。我們的未來依賴於理念能否再次戰勝利益,依賴於有理念、有擔當的領導力!
  本書傳遞的是我對市場的理念,對企業家精神的理念,對開放社會的理念。我相信,如果這些理念能變成普通大衆的理念,變成領導人的理念,中國的改革才不會逆轉,我們才有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