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節:英占後期的香港經濟(一)(2)
二、政治制度與統治策略
從"二戰"後到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前的近四十年中,港英為了維護其對香港的統治,一直沿用"一切權力屬於英國"和英籍總督集權制的政治制度。並在20世紀40年代末頒佈了一系列加強殖民統治的法令,包括1948年10月公佈的《公安條例》、12月公佈的《教育(第二號)修正條例》,1949年1月公佈的《人民入境統治條例》、4月公佈的《簡易程序治罪修正條例》、5月公佈的《社團條例》、8月公佈的《人口登記條例》和1950年4月公佈的《人民入境統治(補充)條例》,等等。按照這些條例,港英可以強迫被懷疑"煽動叛亂"的人士做出"不再煽動"的保證,可以關閉某些學校或取消某些教師的執教資格,可以隨時對居民進行搜查、拘留、逮捕或驅逐出境,甚至可以對違犯條例的人判處死刑。對於香港華人要求參政的呼聲,港英在很長時間內是採取敷衍、拖延甚至壓制、反對的態度,而統治權始終牢牢掌握在英國統治階層手中。直到1984年12月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前,港英政府的全體官員和行政、立法兩局的全體議員,沒有一人是選舉產生的,全部由政府委任。其中主要官員(總督、佈政司、財政司、律政司、駐港英軍司令、政治顧問等)更是由英皇或英政府任命的英籍官員擔任。其他司級以上的二十二名官員中,十九名是英國人,只有三名是華人`。戰後港英政治制度是如此保守和反動,以致一位以研究香港而知名的英國學者邁因納斯(N.J.Miners)在20世紀80年代曾把它稱為"早期帝國政治的活化石",並尖銳地諷刺道:
"假如香港第一任總督甸乍爵士今天重臨香港,他能認出的幾乎只有山頂區的輪廓和政府的制度,而後者在一百三十年來幾乎沒有任何改變"a。
另一位英國學者哈里斯(Peter Harris)也不約而同地寫道:"倘若19世紀的任何港督今天能重返香港,他們對所看到的一切變化都會大吃一驚,只有一點除外--主要的、正式的政府上層建築基本未變"b。
但"二戰"後港英當政者也不能不看到:經過戰爭的磨煉,香港華人的民族意識和文化質素已經大大提高。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華人親眼目睹英軍一敗塗地的場景,以及昔日號稱"日不落國"的英國人在集中營內飽受奚落侮辱的可憐相。而且此後英國再沒有為香港的抗日戰爭付出過一兵一卒一槍一彈,只有華人組成的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在新界四出活動,打擊駐港日軍。這一切都使英國在香港華人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在經濟上,遭受日軍瘋狂掠奪破壞後的香港,瘡痍滿目,百廢待興。而英國遭受戰爭的破壞更加嚴重,在戰後一段時間內不得不依靠"美援"補貼度日。它自顧尚且不暇,不可能給予香港任何物質上的援助。加上華人是好學的民族,經過幾代人熱心興學,到"二戰"前的1938年,香港中英文學校(相當於中小學)在校學生已經達到10.4萬多人。日占期間銳減到不足7 000人,但戰後的1954年已經增加到24萬人,占總人口的9.9%;1963年又增加到69.1萬人,占總人口的19.5%;1970年更增加到94.1萬人,占總人口的23.5%(見表5-1)。迨至1989年,香港270萬工作人口中,小學程度的占33.3%,中學程度的占53.2%,專上教育程度的已經占到了13.5%。事實迫使港英政府認識到:對於占總人口95%以上的已經覺醒了的高質素的華人群體,繼續實行種族隔離政策是很不明智的。只有"籠絡人心,贏取香港華人的擁戴",才能"重振英國昔日的聲威",在一定時期內維系住港英的統治,實現經濟的重建與發展。因此,在1946年港英立法局重開後的第一次會議上,就撤銷了最令華人反感的充斥著種族隔離色彩的《山頂居住條例》(從1918年港英立法局通過這個條例到1941年日軍佔領香港為止的二十三年中,獲準在山頂區居住的華人家庭只有兩個:一個是蔣介石的妻子宋美齡,另一個是20世紀上半葉號稱香港首富並且有著英國人血統的華商何東)。以後又陸續撤銷了一些歧視華人的法令,允許華人在港英規定的範圍內有言論、出版、投資、經營、就業等自由。但統治權則掌握在英國人手中。當時被稱為港英政府"喉舌"的《南華早報》總編輯、英國人哈特臣在1981年所撰的《香港:回顧與前瞻》一文中,就曾寫道:
本文摘自《香港經濟史》
香港經濟史:公元前約4000--公元2000年香港人類社會的產生和發展至今已有約六千年的歷史,但有關香港經濟史的論述則只散見於部分論文和書籍的少數章節中,各方面都希望有一部香港經濟通史的專著問世。有鑒於此盧受採教授在其女兒盧冬青碩士的協助下歷時三載數易其稿,終於完成了呈獻在讀者面前的這部《香港經濟史》。本書史料豐富立論嚴謹,條理清楚文筆流畅。這部專著在時間跨度資料廣度和理論深度方面,都盡可能符合詳盡真實客觀準確的原則,可謂古今中外第一部香港經濟通史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