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麻旦旦處女嫖娼案(1)

2013-12-10 10:03:39




  第二章、那些昭雪的冤案

  冤案,無論在中西方似乎都難以避免。

  不同的是,中國在司法公正上走了一條和西方的司法獨立相反的道路,將司法機關最大限度地置於同級黨政機關以及上級司法機關的監管之下。監管的目的本是要限制司法機關中可能出現的腐敗,但是如何應對監管者本身出現以權謀私的情況呢?

  在調查採訪中,記者們總會聽到基層公安民警的抱怨,“好不容易抓到人,結果接一個電話又必須給放了”。但民警不會提到另一種狀況,為完成命案必破、為完成工作任務或者為謀求私利而去制造冤案。當司法被權力挾持後,不得不屈從其背後的私利。如此一來,司法也逐漸失去自律,司法人員也同監督者一道進行權力尋租,而冤案只是這個過程的副產品。

  所幸,這些只發生在一些地區的某些案件中;所幸,趙作海與佘祥林也只是個案。
  但經過一系列的事件之後,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事實——冤假錯案還在發生,而司法機關並沒有從中吸取足夠的教訓。現在昭雪了的冤案多是數年甚至數十年前釀下的苦果,而今又有多少沉默的受害者在冤屈中無聲地消耗著希望、尊嚴、健康乃至生命。

  十年間,有太多的聲音與目光在關註著那些表面上的榮光,緊盯各種法律的不斷制定與完善、司法機關的豐功偉績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立,用贊譽記錄中國法治社會十年間的進步。而在他們之外,那些冤假錯案的受害者們,卻在用自己的冤屈诠釋著中國另類的法治進程。盡管他們也許沒想到“木桶原理”,但他們的經歷的確是法治社會中的短闆。他們沉冤昭雪的經歷更能展示中國法治進步沉重的腳步,讓我們和他們一起,見證這十年間另類的法治發展歷程。

  《中國青年報》法治社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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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麻旦旦處女嫖娼案

  “處女嫖娼”案背景

  2001年1月8日晚,陝西省泾陽縣蔣路鄉派出所民警與聘用司機來到該鄉一家美容美發店,將正在看電視的19歲少女麻旦旦帶回派出所訊問,要求麻承認有賣淫行為。麻旦旦拒絕指控後,受到威脅、恫吓、猥亵、毆打並被背铐在籃球架桿上。非法訊問23小時後,1月9日,泾陽縣公安局出具了一分《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該裁決書以“嫖娼”為由決定對麻旦旦拘留15天。少女麻旦旦在裁決書中被寫成了“男”,時間竟寫成一個月後的2月9日。

  為證明清白,麻旦旦自己去醫院做了檢查,證明自己還是處女。2月9日,鹹陽市公安局有關人員將麻旦旦帶到醫院,醫院再次證明麻旦旦是處女,鹹陽市公安局遂撤銷了泾陽縣公安局的錯誤裁決。

  此後,麻旦旦將泾陽縣、鹹陽市兩級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500萬元。5月19日,鹹陽市秦都區法院一審判決賠償74元。

  2001年7月18日上午,陝西省鹹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

  一場巨額國家賠償訴訟的二審在這里開始。上訴人麻旦旦因不服鹹陽市秦都區法院一審判決,毅然提起上訴,堅持索賠500萬元。

  74元與500萬元,雖然這對相差懸殊的數字讓人們感受到了受害人的委屈,但不得不承認的是,法院的判決符合法律規定。有專家指出,該案暴露了我國法律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存在缺陷。

  一、國家賠償法的缺陷

  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分為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該案由公安機關行使治安管理權引發,相應的賠償請求屬於行政賠償範圍。《國家賠償法》第3條和第4條規定了行政賠償的範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受害人有權取得賠償。精神賠償不在國家賠償之列。

  麻旦旦只能就人身自由受限制一事提出索賠請求。因此,法院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判決公安機關應予賠償的數額,就是74元。

  一個無辜的少女,被行政機關以賣淫為由違法拘禁,並最終被強加上“嫖娼”的黑名。攤到誰身上,都是莫大的屈辱。它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是顯而易見的,而據此要求國家賠償的精神賠償卻於法無據。

  實踐中,個別公安人員對於案件當事人的刑訊逼供手段有很多不會對人體造成明顯傷害。比如,將被逼供者光著身子置於冰天雪地之中;不讓被逼供者睡覺吃飯等等。這些措施,雖然很難對被逼供者造成明顯的身體外傷,但精神損害是非常嚴重的。一位長期研究犯罪學和心理學的專家和記者談到,現在有的辦案人員對那些不便採用暴力逼供的審訊對象,採取了讓他近距離、長時間面對纯白色牆壁站立的措施。研究和實踐表明,這種措施對被審訊者會構成極大的心理傷害,往往不出數小時,被審訊人的精神就會幾近崩潰。

  像這樣的行為,即使被查處,受害人也不能得到國家賠償。有侵權就必定有賠償,這一道理,在我國的民事法律里,已得到足夠的體現。為什麼《國家賠償法》不能體現這一要求?有關人士解釋說,當初制?《國家賠償法》的時候,曾經有列入“精神損害賠償”的打算,但最終還是被從草案中删掉了。删掉這一內容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是擔心這會影響國家財政狀況。



本文摘自《底線》


   底線:新聞背後的真相 獨家爆料,揭秘新聞背後的故事:誰見證了“文強老大”的最後四小時?誰先知先覺以租代徵近三萬畝建高爾夫球場?誰“謀殺”了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的村主任?誰一篇帖子換來被囚八日?誰見過“處女嫖娼”?誰親自揭開鬆原高考舞弊案?誰將上訪者被抓進學習班?誰讓洱海成了富人的後花園?誰無意間戳到了醫改的痛處?……什麼是百姓安身立命的底線、什麼是媒體工作者的底線、什麼是觸及底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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