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30年代的清教徒移民浪潮(1)

2013-12-28 13:21:40

  17世紀30年代,清教徒大批移民到新英格蘭,說英語的人對北美的系統殖民化就此拉開序幕。與前面幾次移民的組織者相比,這次移民的領導者約翰·溫斯羅普有一個優勢:能從史上聞名的兩大災難中吸取教訓,這兩大災難分別是詹姆斯敦殖民(Settlement of Jamestown)和朝聖先輩遠徵(Expedition of the Pilgrim Fathers)(譯者註:Pilgrim Fathers,朝聖先輩,專指1620年前從英國到達北美的清教徒移民。)。

  1606年12月,一批殖民者從英格蘭起航前往弗吉尼亞州的詹姆斯敦。如果走直線的話,這個時節出發是比較明智的。走直線,盡管要忍受北大西洋的嚴冬風暴,但是可以在耕種時節到達,及時播種、收獲、備下糧食,熬過在弗吉尼亞的第一個冬天。不過,他們選擇了較為容易的路線,在也就是溫暖但漫長的南線,途中遊覽了多個島嶼。這種非清教主義的任性做法讓他們在到達目的地後付出了惨重代價。播種已經太晚了,存糧幾近告罄;出航時的144人,到1607年底只剩38人還活著,沒有一個人留下子嗣。他們在詹姆斯敦受的罪,講起來真令人揪心。因為饑餓,他們把書、鞋以及其他一切皮革制品都煮著吃了,還舔食較弱的同胞流出的鮮血。一個可憐的家伙發了瘋,犯下大罪:把妻子殺掉吃了,他因此被活活燒死。談論這件事時,詹姆斯敦的殖民領導者約翰·史密斯船長用的是伊麗莎白式幽默的嘲諷語氣:“她是烤起來更好吃,煮起來更好吃,還是蒸起來更好吃,我不知道……但我從未聽說過碎末妻子這道菜。”據說,多虧了印第安酋長波瓦坦(Powhatan)的女兒寶嘉康蒂(Pocahontas)的說明,史密斯才僥幸逃過印第安人的屠殺——這並不意味著詹姆斯敦殖民運動經過了認真計劃,也不意味著詹姆斯敦殖民計劃得到了彻底執行。

  這一災難還可以歸咎於其他失誤,其中有些非常重大。首先,移民素質低下。根據歷史學家艾倫·泰勒的說法,“隊伍不穩定、不好帶,一小群紳士冒險家領著一大群從倫敦街頭抓來、發配往弗吉尼亞的可憐流浪漢……這兩種人以前都沒幹過活兒。”史密斯後來給倫敦的移民組織者寫信說:“即使給我派了30個木匠、農夫、園丁、鐵匠、泥瓦匠和挖樹根的人,也比現在手下的1000個人強。”後來,溫斯羅普說弗吉尼亞殖民“人員配置不當——有一大批粗魯無禮、不服管理的人,他們是十足的社會渣滓”。史密斯要求他們每天至少工作6小時,他們就造反把史密斯趕下了船長位子。

  此外,領導者的身份直到最後登入才披露;這意味著途中沒人全權負責,進而可以解釋為什麼他們在路上奢侈地用完了珍貴的給養,卻沒有留下一些用於應付在弗吉尼亞的第一個冬天。最後,組織者要求三分之一的人集中精力尋找金銀以及通往南部海域的航道。這個指示並不好,因為當務之急是在惡劣環境中生存下去、栽種糧食。舒舒服服待在倫敦的組織者給出這樣離譜的指示,是典型的“自上而下(top-down)”管理(詳見第十章)。後來還有幾批規模更大的移民,但是到1622年,每10 000個起航前往弗吉尼亞的人中只剩2 000人還活著。死亡率如此之高,以致英國王室於1624年吊銷了弗吉尼亞公司的執照。

  朝聖先輩遠徵的組織工作也沒好到哪去。據說,那次遠徵就像一場鬧劇。他們計劃到達後來的普利茅斯後建立一個農業社區,可是他們既沒帶牛也沒帶馬;有案可考的第一匹馬直到1644年才出現。他們沒帶“黃油,也沒帶其他油料,還沒帶修鞋用的備用鞋底;他們並非人人都有劍,急需大量武器裝備”。像詹姆斯敦殖民一樣,朝聖先輩遠徵有兩群迥異的參與者:一小群正統清教徒和一大群非清教徒。正統清教徒又叫“獨立派”,是清教徒的一個分支;從名字就可以看出,該分支的目標是完全脫離英國國教(Church of England)。非清教徒被叫做“陌生人等”,混雜著三教九流,明顯是隨機選來的。兩群人關係長期緊張,分裂分子更惡化了這種緊張關係,因為他們:

  基本上沒有受過教育,隨後9年移民過來的人也是這樣。頭40年,只有大約20個上過大學的人來到了普利茅斯,其中只有3個(都是大臣)在那兒永久定居了……頭50年,普利茅斯沒有公立學校,沒人考入哈佛學院。

  這個新時代,大規模移民的組織者需要掌握運輸技術。詹姆斯敦殖民和朝聖先輩遠徵的組織者都不符合這一要求。朝聖先輩遠徵配備了兩艘船,五月花號和虎尾草號。五月花號於7月中旬在泰晤士河的羅瑟希德港口起航;這是一個錯誤,因為那個時節那個地區主要刮西風,而讓笨拙的橫帆船從那個地區駛往英吉利海峽需要東北風。五月花號在名叫唐斯的海域閑蕩了三個星期,耗盡了稀缺的給養,才等來了順風,駛往英格蘭南海岸的南安普敦港口。另外一部分遠徵隊員由虎尾草號從荷蘭帶到了南安普敦港口,虎尾草號一靠岸就不得不進行大範圍維修,耗盡了?徵隊的資金。直到1619年8月,兩艘船才從南安普敦港口出發前往北美,那時已經太晚了,來不及在到達之後耕種收獲以備過冬。

  駛入大西洋沒幾天,虎尾草號就“像篩子一樣漏水”,“再在海上待三四個小時,虎尾草號就會立即沉底”。兩艘船都被送往達特茅斯,在那里第二次起航。一出發,虎尾草號就再次出現了同樣的問題。9月6號,第三次起航。這次起航只有五月花號。據推測,五月花號像詹姆斯敦殖民者一樣駛往南方,但是走得不如詹姆斯敦殖民者遠。五月花號沒能在弗吉尼亞以及後來的紐約成功登入,最後於11月10號隨波逐流飄到了新英格蘭。三天後,船員試著讓船下水,結果船經不住海上風浪,船闆的接縫裂開,裂縫寬得“可以躺下一個人”。直到12月初,船才修理得足以去探索科德角。當遠徵隊發現普利茅斯的前身賊港(Thievish Harbor)時,新英格蘭已經進入嚴冬。一個遠徵隊員在3月24號的日記里記下了令人心酸的一筆:“過去三個月,我們公司死了一半人。”這其中包括普利茅斯第一任總督約翰·卡弗。直到1621年5月21號,剩下的遠徵隊員才得以登入;他們自上一年7月份就困在一艘髒兮兮的小劃艇上。

  對比之下,溫斯羅普在旗艦阿爾貝拉號上坐鎮領導的清教徒大移民則是一項傑出壯舉,讓說英語的人永久定居在了北美大地上。為什麼前兩次移民惨遭失敗,而這一次卻大獲成功?簡而言之,答案在於這次移民充分展現了傳統美國社會的所有四個特點。正如歷史學家查爾斯·安德魯斯告訴我們的那樣,阿爾貝拉號的航行見證了“一個正在形成之中的國家橫渡大西洋;指引這次行動的是一個強大的信念,即堅信這次行動的神聖意義;領導這次行動的是有財產、有教養的中產階級,他們受過一些政治培訓,頭腦冷靜且固執己見。”

  馬薩諸塞海灣公司(Massachusetts Bay Company)的組織結構和運營模式驚人地預示了美國管理黃金時代龍頭企業甚至股份公司的組織結構和運營模式。龍頭企業在本書中指促進美國“成長繁榮的龍頭”;美國管理的黃金時代,是指1920年到1970年那50年。(第十章會詳細介紹這兩個概念。)1628年,馬薩諸塞海灣公司在倫敦成立(倫敦當時已是英格蘭的政治金融中心),其創立者是信奉清教價值觀、富有同情心的著名富商,其中很多人是倫敦商會會員。馬薩諸塞海灣公司認真地記錄和保存賬目。與弗吉尼亞公司、朝聖先輩不一樣,馬薩諸塞海灣公司不缺資金——實際上,就當時的標準來看,不僅不缺,反倒資金雄厚。馬薩諸塞殖民歷時13年,一共花了200 000英鎊(相當於今天的4 000萬美元)。

  資金雄厚意味著物資豐富。與朝聖先輩遠徵只有一艘裝備不良的船相比,1630年開往新英格蘭的船不下16艘,而且船上配備了一切必需品:肥皂、蠟燭、餐具、鋼鐵、衣服、鞋子、家具、帆佈、馬匹、牛羊、飼用幹草、禱告書和《聖經》。阿爾貝拉號還帶有10 000加侖啤酒,這是因為:一、淡水在長期航行中容易變酸;二、“滴酒不沾”絕不是早期清教徒堅守的原則。

  溫斯羅普總督以及馬薩諸塞海灣公司為大移民配備的人員,數量、素質和同質性都令人印象深刻。僅1630年一年,他們就用小船運了1000多人。這些人僅是先遣隊,大部隊還在後頭。從1630年到1640年,他們用大約200艘船運了不下14 000人。而且,領導者還確保所有必要技能都有足夠多的人會。第一批移民包括:制革工人和織佈工人各一名,漁民、牧民和泥瓦匠各兩名,呢絨商、蠟燭商、修桶匠、軍官、醫生和裁縫各三名,等等。

  這些早期移民的後裔洛林·畢格羅(Loring Bigelow)說,溫斯羅普的艦隊基本上由“香船(sweet ship)”組成,這種船是為地中海貿易設計的。17世紀的客運大多使用普通貨船,總有很多老鼠和虱子,會糟蹋很多糧食。“香船”一般用來運酒,沒有害蟲。溫斯羅普選擇“香船”,說明他為保障移民健康、減輕移民不適付出了很大努力。因此,麥庫洛克說載著移民橫渡大西洋的船“又窄又臭”,也許是不對的;窄毋庸置疑,臭不大可能。

  每當有人詢問這次大移民的“使命宣言”(17世紀還沒“使命宣言”這個詞,但有含義類似的詞語),溫斯羅普都毫不猶豫地回答:清教徒奉上帝旨意去新英格蘭建造人間天國。作為商人,他們還必須讓投資有回報。這兩個目標並不沖突,它們就像並辔而行的兩匹駿馬,在接下來的4個世紀引領著美國社會在多個方面發展。馬克思認為,美國社會的發展動力完全是個人和集體的貪婪。這一看法過於簡單。貪婪乃至所有七宗罪確實存在,這不容否認。但是,除了盈利之外,很多企業家,特別是後來龍頭企業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總是還有其他目標。在生產制造等活動中迷戀質量,不能完全用逐利來解釋;另外一個動力就是,建造人間天國。

  馬薩諸塞海灣公司的總督、財務、秘書和董事會定期在總部開會。插一句,董事會當時叫做“助理團”,馬薩諸塞海灣公司的總部最初在倫敦,後來搬到了新大陸。像後來的優秀管理者一樣,他們做過試點:在1629年派了一個由300個殖民者、5艘船組成的小型遠徵隊前往塞勒姆。同年,他們與全英國國教牧師通信,商讨人員選擇及相關事務。承辦人(對贊助者或主要投資者的稱呼)認真研究前幾?移民的失誤。讀過史密斯寫的對弗吉尼亞遠徵的記述後,溫斯羅普決定見一見史密斯。然而,值得註意的是,溫斯羅普拒絕了史密斯的說明;綜合考量過後,溫斯羅普認為史密斯不合格。他們總結出的第一條教訓是,最好年初起航,這樣就能及時耕種並在冬天到來之前收獲(這個目標最後沒有實現)。謹記這一點,移民必須在1629—1630年度的冬季、從英格蘭北部的蘭開夏出發,經由當時的可怕路線,到達英格蘭南海岸,然後面對大西洋強勁的春風。

  另外一條教訓是,不管對來自東安格利亞的大股移民多麼方便,也不要從泰晤士河出發,以避免唐斯陷阱——朝聖先輩遠徵就因為這個耽擱了(見第19頁)。第三條教訓是,直接橫渡大西洋,必要時頂著西風不斷改變航向,不走詹姆斯敦殖民者選擇的那條途中舒適但最後致命的南路長線。與前幾次移民不一樣,溫斯羅普帶領的移民精通發展中的運輸技術。

  計劃做得好,執行才會快,快得至今都令人驚歎。歷史學家薩缪爾·艾略特·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告訴我們:

  考慮到今天連準備一個首腦會議或一個三百週年慶典也要耗費很長時間,在那個陸上運輸主要靠馬車、水上航行速度很慢、連一條好路都可遇不可求、為長途旅行準備牛肉必須用活牛加玉米棒的年代,集合16艘舾裝齊備、狀況良好的船並讓1000個移民在心理和身體上做好在新大陸全新開始的準備只花了9個月真是不可思議。

  最終決定做出僅僅6個月後,大部隊就起航了。在那短短的6個月里,英格蘭各地欲移民者收到了平郵而來的通知,知道了移民時間表;他們必須在當時的原始市場上賣掉房子等財產,自行到達出發地點;組織者必須為英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殖民式移民裝配船只、配備工具、備好食物。溫斯羅普艦隊的11艘船中,包括阿爾貝拉號在內的5艘船,在從1630年4月7號算起的那幾天在南海岸附近懷特島上的雅茅斯港口起航,6月8號就在新英格蘭登入了。6月12號,溫斯羅普帶領幾個隨從上岸,應先遣隊負責人恩迪科特總督的邀請到塞勒姆赴宴,吃了“美味的鹿肉、餡餅”,喝了“美味的啤酒”。與前幾次移民相比,這次到達之後的境遇好多了。

  溫斯羅普和他的同伴看著多石的塞勒姆半島,“大失所望”。他們認為應該把政治商業中心設在塞勒姆南部的查爾斯河河口,於是把查爾斯頓選為臨時首都。查爾斯頓是恩迪科特前一年帶人建造的殖民地,在那里召開過助理團(董事會)在美國的第一次正式大會;就是在那次大會上,馬薩諸塞海灣公司變成了馬薩諸塞聯邦。沒過多久,移民發現查爾斯頓有個嚴重的缺陷——缺少淡水。他們最後在查爾斯河南岸某地即後來的波士頓永久定居下來,但為時已晚,耕種之期已過。不過,他們很有遠見,帶了充足的給養以備過冬;這就是有效的“權變之計”——權變之計也是後來的美國公司優秀務實的一個特點。他們還帶有充足的資金,有財力派一艘船——獅子號——回英格蘭補充給養。而且,殖民地擁有現在所說的“臨界尺寸”,即大到足以吸引百慕大和弗吉尼亞的帶有給養的貿易商。

  清教徒移民的做法比當時的前沿醫療技術還前沿:獅子號帶回了大量酸橙汁用於治療壞血病(壞血病在殖民者中間發生率極高,以前的朝聖先輩就為之付出了惨重代價)。直到一個多世紀後的1754年,愛丁堡大學畢業生詹姆斯·林德才發表了一篇名為“論壞血病”(A Treatise on the Scurvy)的文章,以醫學權威身份介紹了這個療法。清教徒移民和林德很有可能是從荷蘭人那里聽說的——荷蘭人至少自16世紀開始就在使用這個療法。

  整個17世紀,新英格蘭只接收了21 000個移民,而總共有120 000人去了切薩皮克地區的弗吉尼亞和馬里蘭;然而,1700年,新英格蘭的人口已經達到了91000,比那兩個切薩皮克殖民地的人口多6 000。產生這種差異的原因在於壽命:在新英格蘭,任何平安度過童年時期的人,都會活到70歲;再往南去,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活過45歲。新英格蘭人更健康,一是因為他們所在的環境氣候溫和,蚊子不傳染瘧疾,痢疾幾乎從不發生(一個早期移民吹噓說,“新英格蘭的一小口空氣”好過“老英格蘭的一大口空氣”);二是因為與南方移民相比,他們受教育程度更高,財富分佈更為均勻。

  這里說說影響清教徒大移民結果的兩個具有法律性質的關鍵決策。第一,早在遠徵隊起航之前,溫斯羅普及其同伴就獲得了馬薩諸塞海灣公司的所有股份,所以英格蘭就沒有留下什麼股東機構通過分紅或其他方式干涉大移民。第二,馬薩諸塞海灣公司的執照和總部隨著遠徵隊一起轉移到了新英格蘭。有趣的是,倫敦沒有留下執照副本。後來,倫敦的國王幕僚想改執照但沒改成,因為不知道執照內容。我們聽說,他們索要副本,但一份也沒得到;執照最後還是改了。16世紀到19世紀,五花八門的特許公司——其中最著名的是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在倫敦成立,開展外貿、實施殖民,馬薩諸塞海灣公司是唯一一個把總部和執照都搬離倫敦的公司。

  莫里森認為,搞不清楚“為什麼選溫斯羅普做領導人”,“他不是馬薩諸塞海灣公司的原始成員,也跟哪個原始成員都沒有任何關係。”他也不是上等階層的成員,甚至不是富人(隸據他所處時代的標準來看)。歷史學家推斷,他的性格和能力給組織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弗朗西斯·佈雷默在給溫斯羅普立傳時提供了另外一個解釋:選擇“一個不起眼的薩福克紳士”領導遠徵隊,主要目的是“讓公司顯得不重要”;但是,考慮一下遠徵隊獲得的大量財力、人力和物力,就會發現這個解釋站不住腳。可不可能僅僅是因為,在組織者看來溫斯羅普出身低微是一個優勢?大移民前僅5年,清教徒培根寫過“出身高貴不如勤奮努力”。

  溫斯羅普的同事並不懷疑這一任命的明智性:“願意與公司一起移民的主要人員都同意,適合那個職位的人只有約翰·溫斯羅普;沒有他,他們就不去。”溫斯羅普的領導似乎是共治式。可以肯定的是,他絕不是專制者——實際上,他當時因為管理鬆懈遭人诟病。副總督,一個比他年長十歲的老兵,甚至認為他“軟弱可欺、太過仁慈”。因此,很有可能是他的直接下屬在管理日常事務。他所領導的企業取得了令人驚歎的成功,說明他及其直接下屬確實很有工作能力。馬薩諸塞海灣公司之所以選溫斯羅普做領導,好像就是因為今天所說的唯才是舉——這是馬薩諸塞海灣公司與後來的龍頭企業的又一相似之處。領導選拔相對不在乎社會階層的做法傳到了殖民地,成為北美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一個特徵。

  17世紀英格蘭清教社會不論出身唯才是舉的特點,很好地反映在了“紳士與寒士”之爭中。“寒士”的英文原文為“tarp”,指從底層晉升上來的海軍軍官,取名自“tarpaulin”,指為這種海軍軍官制作全天候航行衣的油帆佈。“紳士”指因自身社會地位而獲得海軍授銜的人。在短暫的英國共和國期間(1648—1660),海軍軍官幾乎全是“寒士”。在英國內戰期間指揮清教陸軍的奧利弗·克倫威爾,也有類似的做法,即從底層提拔軍官。英國共和國的海軍和陸軍在戰場上都表現優異。

  

本文摘自《清教徒的禮物》


  《清教徒的禮物》這本書追溯了美國管理文化的起源及特性。在三個世紀的時間內,這種文化將一小部分低微的美國殖民者變成了這世界上最偉大的經濟和政治力量。本書主張,文化核心的活力、社會流動性、競爭力和創新力,其源頭是某個民族的紀律及精神特質。該民族就是美國的第一批歐洲移民——清教徒。
  作者認為,目前商業社會的一切問題,皆源於商業本身背離了清教徒精神。他們提出警告,當美國疏遠在19世紀和20世紀支撐其商業與經濟成功的核心價值觀時,也將自己未來的繁榮和穩定置於險境之中。
  本書也研究了美國的管理文化如何普及到世界各地,特別探讨了美國佔領日本期間,對後者的社會及制造業造成的影響。作者提出,第三次工業革命也應該叫作中日工業革命,因為它起源於日本、興盛於中國。中國公司可能會在一代之內主導世界所有重大制造行業,甚至還有許多服務行業。這是一部美國社會史,也是一部管理文化論。每一個關心資本主義體系或者身居高位的企業人都應該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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