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中國證監會與證券機構監管(5)

2014-01-04 12:48:27

  1999年3月10日,證監會主席週正慶表示,券商分類將逐步實施;允許券商增資擴股;融資政策近期出台,基金試點將擴大規模;高新企業上市不受額度限制;1999年3月17日,證監會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監管的若幹意見》,就證券公司的設立、變更、風險管理、日常監管等方面做出具體的規範;1999年5月24日,中國證監會批複同意湘財證券增資擴股,成為證監會“三定”之後首家增資擴股的證券公司。

  清理規範前,各地擅自或越權批設了75只投資基金,總資產90多億元,涉及22個省市、120萬投資者。這些投資基金大部分管理混亂,資產質量差,風險隐患大。自1999年3月國務院轉發原有投資基金清理規範方案以來,證監會已按文件要求批複了3個省市的清理規範方案,涉及11只基金,其中3只基金已分別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規範上市。

  《證券法》生效後的證券公司監管

  1998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證券法》。1999年7月1日,《證券法》正式實施。這是中國第一部規範證券業和證券市場的法律。

  《證券法》生效後,週正慶對於證券公司的監管提出了系統性的思路:

  要逐步實現證券公司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逐步分離其非證券類業務,並逐步組建綜合類和經紀類兩類證券公司。

  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監管的若幹意見》的要求和“成熟一家,批準一家;成熟一批,批準一批”的原則,對證券公司進行分類、分業。在分類、分業工作完成之前,各證券公司原有的承銷、自營業務依法照常進行,各信托投資公司的證券業務也可按原來批準的範圍照常經營。

  要堅決杜絕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並採取標本兼治的辦法加以解決。今後,證券公司將實行一級法人清算制,將自有資金和客戶保證金分別立戶存入指定的商業銀行托管。中國證監會授權托管銀行進行監督,嚴格杜絕新的挪用行為。對過去挪用的保證金,各證券公司要在徹底查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歸還方案,並以變現資產、限制股利分配、增資擴股等方式,保證按期歸還。

  積極落實規範證券公司融資渠道的有關政策。為了有利於證券公司規範運作,按照“開正門、堵邪路、疏堵結合”的原則,對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進行規範。今後,證券公司作為金融機構將允許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並適當延長拆借期限;允許其參與國債回購業務。

  證券公司要按照《證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健全自我約束機制,切實做到守法經營,規範運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保證證券公司規範發展。

  要繼續擴大證券投資基金的試點規模,進一步提高機構投資者的比重。同時,將對基金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行由已批設的基金管理公司增發新基金的辦法,有效降低基金費用水平,進一步優化投資組合。

  2000—2002年的證券公司監管

  2000年2月,週小川從建行行長調任證監會主席。在週小川的領導下,證監會開始對證券公司強化監管,促使證券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從2000年到2002年,證監會在這三年間出台了大量對證券公司的監管規定。

  2000年,證監會相繼出台了《證券公司統計報表制度(試行)》、《關於歸還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方案初審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證券公司承銷企業債券業務監管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證券服務部管理若幹問題的通知》、《關於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監管工作的補充通知》、《關於調整證券公司淨資本計算規則的通知》、《關於清理規範證券營業網點問題的通知》、《證券公司檢查辦法》、《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談話提醒制度實施辦法》。

  2001年,證監會加強了對證券經營機構的監管。其基本思路是,強化證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增強其管理的透明度,防範經營風險。監管機構不是證券公司的主管部門,只要公司依法經營、守規運作,屬於公司法人的内部事務,監管機構一般不加幹預。對證券公司的監管主要圍繞高層管理人員資格、資本結構、内控制度、技術條件等方面開展。要建立合理的市場準入標準,加強資格審查,督促證券公司建立合理的治理結構,加強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有問題的機構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的隐患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這一年,證監會相繼發佈了《證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關於證券公司擔保問題的通知》、《關於做好證券公司内部控制評審工作的通知》、《關於證券公司增資擴股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規範證券公司受托投資管理業務的通知》、《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的監管規定。

  2002年,證監會又發佈了《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和《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等針對證券公司的監管規定。

  從2001年6月起,由於國有股減持而?發了證券市場的持續低迷之後,證券公司的違規經營和虧損問題開始暴露。

本文摘自《中國金融大變革》


  2006年12月11日,中國入世過渡期結束,金融業正式對外資全面開放,這是中國金融業27年改革開放的一個“水到渠成”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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