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間商會與和諧社會建設

  在建設和諧社會的問題上,社群組織,也就是具有某種共同特徵、共同利益的人群的自治組織的作用顯得十分重要。工商界的自治組織就是民間商會。原因是,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矛盾錯綜複雜,單靠政府管不但管不過來,還很難使各種矛盾得到妥善處理。在歐洲工商業發展的早期,大陸國家有這麼一個傾向,什麼事都要由政府管,各種社會人群的行為都由法律去規範;中世紀封建性的行會也就演變為政府授權管理部分公共事務的商會,並在法律裡面作詳細的規定。現在看起來,這是一種低效而且容易滋生腐敗的辦法,而且現代市場經濟太複雜了,什麼事都由政府管是根本做不到的,所以法學家所說的“第三領域”就發展起來了。第三領域組織處理的不是個人事務,而是公共事務;它不是由國家組織,而是由社群的自治組織治理的。在現代社會里,第三領域覆蓋的範圍越來越大,商會就是這個第三領域中很重要的組成部分。商會作為一個工商界的自治團體,有兩個模式:歐洲大陸模式和英美模式。我覺得大陸模式帶有一些歷史的痕迹,處在某種過渡的狀態之中,正在向完全的民間組織方向靠攏。商會作為一個自治組織它就有三個職能:第一,維護社群的利益,代表他們的訴求;第二,處理他們的共同事務;第三,實行自律。這樣的組織非常有必要,因為我們要向現代的市場經濟轉變和建設和諧社會,那就一定要有這樣的組織。

本文摘自《呼喚法治的市場經濟》


五、民間商會與和諧社會建設   改革的兩種前途嚴峻地擺在我們的面前:一條是政治文明下法治的市場經濟道路,一條是權貴資本主義即官僚資本主義的道路。在這兩條道路的交戰中,後者的來勢咄咄逼人。本書收錄了世紀之交以來作者的五十餘篇文章,這些文章從理論和政策層面分析了當前社會病害的制度根源,指出權貴資本主義的危險,呼籲切實推進改革,建立公正法治的市場經濟制度,對於傳統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體制的捍衛者提出的一些重大問題,作者也做出了回答和辨析,希望與正在嚴肅思考中國的前途與未來的人們共同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