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982年憲法的起草過程(2)

2014-01-26 17:21:53

  提出憲法修改草案

  從1980年9月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到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憲法,歷時兩年三個月。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提出修改草案;第二階段是全民讨論;第三階段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先從第一階段談起吧。這個階段的時間比較長。1980年9月17日,秘書處召開第一次會議,宣佈秘書處正式成立,並決定自即日起開始工作。會上胡喬木首先傳達了憲法修改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精神和對秘書處的要求。大家交換了對秘書處工作的意見,認為從即刻起到提出初步修改草稿的時間非常緊迫,必須從現在起有計劃地緊張地進行工作。會議還商定,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不專設辦公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兼做辦公室的各項日常工作,王叔文、肖蔚雲、許崇德等憲法學專家參加修憲工作。從這時起,秘書處工作人員集中到後庫辦公。9月24日,秘書處召開第二次會議,胡繩傳達了胡喬木對憲法結構的初步設想和著重讨論的問題的意見。胡喬木考慮得比較系統、週密,當時秘書處就是按照他的思路開始工作的。

  首先是廣泛徵求意見。秘書處把1954年憲法和1978年憲法發給各部門、各地方、各界人士,請他們對這兩部憲法的條目哪些留、哪些删、哪些改、哪些加,提出意見。然後,分別找各方面人士,包括中央各機關和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負責人,尤其是法律專家,開座談會,聽取意見。我印象比較深的是寧夏大學有一位叫吳家麟的教授,比較系統地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同時,我們還研究、參考外國的憲法,先後收集了35個國家的憲法,另外還有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憲法”。

  從1980年9月到1981年6月,秘書處先後邀請北京和外地一些專家、學者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開了13次座談會,圍繞如何修改憲法進行了座談和讨論。同時,還請中共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和直屬機構、高檢、高法、解放軍總政治部

  ,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協助徵求意見。在此基础上,秘書處進行了研究和讨論,分成三個組(總綱、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著手起草。由於一些重大問題在當時還沒有定下來,起草中對有些章節和條文提出了幾個方案。比如,關於憲法的結構,提出有序言和無序言兩個方案,還提出增加第五章“憲法實施的保障和憲法的修改”,並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移到“國家機構”一章前面;關於四項基本原則的表述,有序言的方案寫在“序言”中,無序言的方案則在“總綱”中設立“政黨、人民團體和人民政協”一節並在其中表述;關於全國人大是沿用一院制還是改為兩院制,也有兩種方案;關於是否設國家主席,也是兩個方案;關於檢察機關是否保留,關於農村人民公社是否政社分開,關於罷工自由是否取消等,也都寫了兩個方案。

  在此期間,胡喬木曾向中央書記處並趙紫陽、彭真寫了《關於修改憲法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後來,胡喬木又寫了一個《關於修改憲法的一些問題的匯報》的材料。

  1981年6月,《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決議》通過後,胡喬木找到鄧小平,說身體不好,需要休養,顧不了修改憲法的工作,建議推遲修改憲法的時間。鄧小平認為憲法修改必須抓緊,不能推遲,就找了彭真,說,憲法修改工作委託你主持。從1981年7月起,憲法修改工作就由彭真主持了。

  1981年7月,鄧小平讓彭真抓憲法修改工作時就確定了四點:第一,要把“四個堅持”(即四項基本原則)寫進憲法;第二,規定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础的人民民主專政;第三,規定民主集中制;第四,規定民族區域自治。這就為憲法修改工作明確了指導思想。

  7月16日,彭真給鄧小平寫信,請示憲法修改草案完成的時間是否按時拿出。鄧小平回信說,還是要這樣。可以看出,鄧小平對修憲是抓得很緊的。當時,彭真在北戴河,他把我們幾個人找去,具體研究怎樣修改憲法的問題。我說,小平同志要我跟他到新疆去。彭真說,別的我不管,你走之前要交出個稿子來。按照他的要求,我和項淳一、顧昂然用了兩天時間,以1954年憲法為基础,研究一年來廣泛徵求的意見,哪些要保留,哪些要删,哪些要改,哪些要加,勉強整理出一個很不成熟的草稿,算是交了差。

  彭真從北戴河回來後,一直考慮修改憲法的問題。國慶前夕,他發高燒住在醫院,還把我們找去,說秘書處的人員

  國慶節後集中到玉泉山。同時,他又覺得力量不夠,向胡耀邦提出把參加起草歷史問題決議的龔育之、鄭惠、有林、盧之超要來參加修憲工作。本來還提出要鄭必堅,胡耀邦說鄭還要給中央起草文件,未能要來。憲法要體現歷史問題決議的精神,調這些同志參加有利於工作。還增加了對經濟工作比較熟悉的顧明,彭真說顧是沒有任命的憲法修改?員會副秘書長。

  彭真主持修憲工作後,立即著手研究起草修改憲法的稿子。他說,有不同意見怎麼統一?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憲法只能寫現在能夠定下來的最基本、最需要的東西,盡可能把各方面的意見大體集中起來。

  1981年國慶節後,起草班子集中到玉泉山,集中精力修改憲法。要講效率,這還真是一個好辦法。從那時起,可真算是夜以繼日,上午、下午、晚上,每天三班倒,日夜伏案起草憲法修改草案。當時分三個部分:一是“總綱”;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三是“國家機構”。秘書處分三組分別起草,主要由胡繩負責,還有我和張友漁、顧明、項淳一、龔育之、有林等同志。我們集體起草,每起草一章一節,就給彭真送過去。他有時改,有時不改,經常把胡繩和我找去,談他的一些意見。

  按照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議,憲法修改是有時間要求的,即召開下次全國人大會議時提出憲法修改草案。由於憲法修改工程浩大,到1981年11月底召開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時,還不可能按時完成。那時,已經比較註意依法辦事,所以又提請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把修改憲法的期限延長到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彭真還就為什麼延長期限提出一份書面說明,得到大會的批準。

  經過近兩個月的緊張工作,1981年11月下旬起草出憲法修改草案初稿。報中央書記處審議後,又作了一些修改和補充。12月19日,彭真向鄧小平、胡耀邦並中央寫了《關於憲法修改草案幾個問題的報告》。12月23日,又對這個報告作了一些修改和補充後,報送中央。報告對16個問題作了說明。這16個問題是:(1)“四個堅持”是憲法總的指導思想,是最根本的問題。(2)人民民主專政是國體,民主集中制是政體。(3)關於國家主席問題,很多人主張設,也有主張不設的。現在的草案大體是照抄1954年憲法的條文,待中央原則確定後,再仔細斟酌條文。(4)關於民族區域自治問題。(5)關於城鄉基層政權問題。(6)關於加強和發揮人大和人大常委會的作用。(7)關於任期和會期。(8)關於所有制。(9)關於土地所有權。(10)關於責任制。(11)關於財政收支平衡、信貸平衡和穩定物價問題。(12)關於罷工自由問題。(13)關於遷徙自由問題。(14)關於健全社會主義法制。(15)關於精神文明。(16)關於臺灣問題。報告最後說,這個草案是由工作班子根據中央同志的意見,以1954年憲法為基础,有些問題是按照中央已確定的原則,花了近兩個多月時間突擊出來的,在黨內外都還沒有來得及徵求意見。建議發給各省市區黨委第一書記徵求意見,待中央政治局審查修改、原則批準後,即召開憲法修改委員會讨論。

  12月中下旬,鄧小平兩次審閱這個報告,還找了胡喬木,讓他說明修改憲法修改草案初稿。胡喬木把胡繩和我找去,在勤政殿他的辦公室,逐條提出修改意見。胡喬木是很認真的,胡繩也真有辦法,胡喬木不論提出什麼意見,他都有辦法修改。

  憲法修改草案初稿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讨論後,秘書處又作了修改,然後以秘書處的名義提交給憲法修改委員會。這與1954年的做法不同,1954年憲法草案是以中共中央的名義提交憲法起草委員會讨論的。這次沒有作為中共中央的稿子提出來,目的是為了使大家能更好地發表意見,進行讨論修改。

  1982年2月底到3月上旬,憲法修改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讨論憲法修改草案(讨論稿)。從憲法修改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到第二次會議,相隔約1年5個月。

  1982年2月27日下午,憲法修改委員會舉行第二次會議,

  會議由彭真主持,胡喬木作了關於憲法修改草案(讨論稿)的說明。會上印發了憲法修改草案(讨論稿)及關於這次憲法修改的經過和修改條文內容的說明。彭真說,大家對秘書處提出的憲法修改草案(讨論稿),可以增,可以減,可以小改,可以大改,也可以推翻。首先請大家考慮,這個稿子是否大體可用?是否可以作為修改的基础?有沒有提出新的草案的?如果沒有,那麼就以秘書處提出的稿子作為基础進行修改。這個讨論稿怎麼改?採取什麼方針?要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吸收歷史的和外國的經驗教訓。拿什麼做標準?最大多數人民的最大利益。當然,有些問題要照顧少數,例如宗教信仰自由。我們的方針是馬列主義普遍真理與中國的實際相結合。

  從3月9日到16日,委員們分三個組對草案逐章逐節逐條進行讨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的一位負責同志也列席會議參加讨論。讨論中,大家總的認為,這個憲法修改草案(讨論稿)是好的,實事求是,符合國情,可以作為修改的基础,進一步修改、補充和完善。同時,大家非常認真地逐句逐字進行推敲、斟酌,提出了許多意見,有的委員還單獨或聯名提出書面意見。

  與此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部分委員和全國政協常委舉行座談會,讨論這個稿子;中共中央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解放軍各領導機關的負責同志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負責同志,也都對草案讨論稿提出了修改意見。秘書處把這些意見匯編分送憲法修改委員會各位委員。

  根據憲法修改委員會分組讨論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見,秘書處對憲法修改草案(讨論稿)?了修改。其中,“序言”共11段,有10段作了修改,還增加了一段;在全部條文140條(指讨論稿,後來正式通過的憲法為138條)中,有83條作了修改。這還不包括文字性的修改。

  4月12日至21日,憲法修改委員會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讨論憲法修改草案(修改稿)。彭真主持會議,胡喬木作了關於憲法修改草案(讨論稿)修改情況的說明。這個說明非常詳細地匯報了根據大家上次會議讨論的意見,對“序言”與各個章節和條文作出的修改;對沒有採納的意見,也作了說明。委員們和列席會議的同志又用9天的時間,逐章逐節逐條地進行讨論修改,提出一個憲法修改草案。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改草案和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關於提請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國各族人民讨論的建議》。

  

本文摘自《改革開放口述史》


  《改革開放口述史》是一部兼具思想性、史料性、可讀性的有特色的史學著作。它選擇改革開放30多年歷程中的重大決策和重大事件,以口述史的形式,讓親歷者追憶細節,讓見證者感悟得失,讓思想者升華經驗,目的是真實、生動、具體地再現歷史,為改革開放史研究提供第一手資料,也為廣大黨員、幹部、群衆提供生動鮮活的新時期黨史讀本。
  該書由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任歐陽淞研究員、副主任高永中研究員擔任主編,中國中央黨史研究室宣傳教育局承擔具體的採訪和選編工作。為收集與改革開放相關的回憶錄和口述史,該書編寫組成員先後採訪了幾百位老同志,積累了逾千萬字的資料。在此基础上,經過系統梳理、精心選編,形成了現在這部《改革開放口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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