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982年憲法的起草過程(3)

2014-01-26 19:06:01

  全民讨論四個月

  憲法是全國人民辦事的總章程,同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需要聽取全國人民的意見。有些國家制定、修改憲法採取全民投票的方式。我們沒有採取這種方式,而是組織全民讨論。經過全民讨論,才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首先,全民讨論的過程,就是全體人民反复商議的過程,也是黨和群衆反复商議的過程。黨的意見是不是充分集中了人民群衆好的意見,只有同他們商量和經過實踐檢驗才能知道。其次,全民讨論也是統一全國人民意見的好形式。經過讨論,人民群衆同意了,全國人民的意見進一步統一了,就證明憲法修改草案真正集中了全國最大多數人民的意志。再次,全民讨論也是人民群衆直接參加國家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人民參加讨論憲法修改問題,就是參加擬訂和學習、掌握憲法,就是參與管理國家大事。所以,組織全民讨論是一件很大的事情。經過全民讨論,憲法也會更加完善。

  4月22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三次會議。彭真受葉劍英的委託,代表憲法修改委員會向會議作了關於憲法修改草案的說明。經過兩天分組讨論,委員們一致同意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會議通過了《關於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決議》,並決定公佈憲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國各族人民讨論。

  5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各省、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座談會,彭真作了關於全國讨論憲法修改草案問題的講話。他講了兩點意見:第一,憲法修改草案的全民讨論,由各級人大常委會負責組織。但要做到全國各族人民廣泛深入地讨論,提出修改意見,必須在各級黨委領導下進行。請你們回去向省、市、自治區黨委匯報,請黨委抓緊領導。由於黨委要管的事情很多,工作很緊張,讓黨委組織讨論、搜集意見是忙不過來的。因此,要有個主管單位,這就是各級人大常委會。第二,讨論要抓住主要問題。主要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至少比較容易解決。切不要被次要的、枝節的問題所干擾、糾纏,轉移了目標,轉移了重點。在讨論中會有各種不同意見,怎麼辦?正確的意見就接受,明顯錯誤的要適當地解釋。這樣,讨論中發生的問題,比較容易解決,意見比較容易取得一致,全國各族人民的團結會進一步加強。

  4月28日,憲法修改草案全文發表。從5月至8月,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了熱烈的讨論。這次全民讨論比較廣泛深入,各單位、各地方普遍進行了宣講和讨論,召開了各種形式的座談會。參加讨論的人數比較多。通過全民讨論,使廣大人民對草案的指導思想、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有了了解,提高了對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認識,增強了當家

  作主的責任感,也推動了生產和各項工作。大家普遍認為,憲法修改草案科學地總結了新中國成立32年以來的經驗,體現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順乎民心,合乎國情。同時,大家也對草案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

  全民讨論後,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人民解放軍、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共91個單位報來了材料,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報了兩次材料。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把各方面的修改意見編成《全民讨論憲法修改草案意見匯集》(共五集),分送憲法修改委員會各位委員。

  秘書處根據全民讨論中提出的意見,經過認真研究,對草案進行了修改。許多重要的好的意見都採納了。原來草案的基本內容沒有變動,具體規定作了許多補充和修改,總共有近百處,纯屬文字的改動還沒有計算在內。還有一些意見,雖然是好的,但實施的條件尚不具備、經驗不夠成熟,或者宜於寫在其他法律和文件中,不需要寫進國家的根本大法,因而沒有寫上。

  11月4日至9日,憲法修改委員會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胡繩關於憲法修改情況的說明,參考全民讨論中提出的意見,對秘書處修改的草案再次逐章逐節逐條進行讨論,並決定由秘書處根據這次會議提出的意見作進一步修改,提交下次全體會議通過後,提請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11月23日下午,憲法修改委員會舉行第五次全體會議。胡繩就憲法修改草案的最後修改情況作了說明,委員們一致同意這個草案和關於草案的說明。最後,憲法修改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於提請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議案。

  至此,憲法修改委員會完成了自己的任務。它先後召開了5次會議,一共25天,有3次會議是逐章、逐節、逐條讨論修改憲法草案。

  只有三張棄權票

  1982年11月25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通過大會議程。議程的第一項就是聽取《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通過憲法。第二天,大會正式舉行。葉劍英委員長主持會議,彭真受葉劍英委託,代表憲法起草委員?作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對憲法修改的經過、指導思想、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作了說明。

  由於憲法修改的具體工作已經由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移交到全國人大,所以在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上,決定在主席團領導下成立一個憲法修改工作小組,由胡繩任組長、我任副組長,成員有張友漁、項淳一、龔育之,負責修憲的具體工作。

  從11月27日下午起,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審議憲法修改草案。在審議中,各代表團總的來說對憲法修改草案是滿意的,但也提出了很多修改和補充意見。我印象最深的是,總政治部主任劉志堅代表提出,光講憲法必須遵守還不行,還得寫上“對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我們研究認為,寫上這一條好是好,就怕做不到。怎麼辦?我們去請示彭真。彭真說,還是應當寫上。彭真非常註意聽取意見,不管誰提的意見,什麼意見,他都認真考慮。經過研究,在憲法第五條中增加規定:“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對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見,憲法修改工作小組也都認真、仔細地作了考慮和研究,能採納的盡量予以採納。因此,在這次會議上,又對憲法修改草案作了近30處修改。

  在12月3日舉行的大會主席團會議上,胡繩作了關於憲法修改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彭真作補充講話,對根據代表意見作出的修改,一一作了說明;對沒有採納的意見,也說明了理由。主席團的一些同志也發了言。經過主席團讨論,決定將憲法修改草案提交大會表決。

  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會議首先全文宣讀憲法修改草案,以舉手表決方式通過總監票人和監票人名單。然後,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憲法修改草案。表決結果是,到會代表3040名,贊成票3037張,棄權票3張。

  會上,有人提出要把表決結果公佈。我們向彭真作了匯報,說我們也傾向於把表決結果和通過票數情況都公佈。彭真表示同意,要我再請示胡耀邦同志。我到大會堂118廳請示耀邦同志“可不可以公佈表決票數”?他說:“我看可以公佈。”這是全國人大會議第一次公佈通過法律的票數。

  全體會議在通過憲法修改草案後,還通過了《關於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的決議》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通過《關於本屆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的決議》,是因為新憲法通過後即生效,但國家主席、副主席要到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才能選出來,在此之前有個空當。怎麼辦?當時研究認為,需要通過一個決議,決定在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出國家主席、副主席和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之前,本屆人大常委會繼續依照1978年憲法的有關規定行使職權。這是一個法律銜接問題,也是一個依法辦事問題,當時很註意這個問題。

  關於國歌問題。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單獨作了一個決議:在正式國歌未定以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這首國歌反映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多年來已經深入人心。1978年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修改的國歌歌詞,有“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代表們很不滿意,紛紛提出意見。因此,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專門通過決議,決定恢復《義勇軍進行曲》原來的歌詞,並進一步決定《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國歌。這也是拨亂反正的一件大事。

本文摘自《改革開放口述史》


  《改革開放口述史》是一部兼具思想性、史料性、可讀性的有特色的史學著作。它選擇改革開放30多年歷程中的重大決策和重大事件,以口述史的形式,讓親歷者追憶細節,讓見證者感悟得失,讓思想者升華經驗,目的是真實、生動、具體地再現歷史,為改革開放史研究提供第一手資料,也為廣大黨員、幹部、群衆提供生動鮮活的新時期黨史讀本。
  該書由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任歐陽淞研究員、副主任高永中研究員擔任主編,中國中央黨史研究室宣傳教育局承擔具體的採訪和選編工作。為收集與改革開放相關的回憶錄和口述史,該書編寫組成員先後採訪了幾百位老同志,積累了逾千萬字的資料。在此基础上,經過系統梳理、精心選編,形成了現在這部《改革開放口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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