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點差  不加佣金
零起付:0.01美元返佣也可以支付到賬。
隨時付:隨時提現,無週期或次數限制。
免費付:不扣任何手續費,全額到賬。
2014-01-28 16:21:33
2007年4月3日早晨,杭州娃哈哈集團新聞發言人單啟寧正在前往上海的高速公路上。
按照計劃,他準備向娃哈哈的一些生意伙伴饋贈新茶。就在這時,單啟寧接到了一個記者打來的電話,然後一個接著一個,帶給他的是同樣的信息:娃哈哈出大新聞了。
一篇標題為《宗慶後後悔了》的新聞報道,在這天清晨突然出爐。猶如一顆深水炸彈,宗慶後對合作伙伴的讨伐令中國商界為之震驚。
這篇刊登在《經濟參考報》上的文章爆料稱,宗慶後對於早年與達能集團的合資“後悔”不已。
“由於當時對商標、品牌的意義認識不清,使得娃哈哈的發展陷入了達能精心設下的圈套。”娃哈哈的創辦者及掌門人宗慶後,最近遭遇了一件憂心的事:法國達能公司欲強行以40億元人民幣的低價並購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達56億元、2006年利潤達10.4億元的其他非合資公司51%的股權。“一旦得逞,中方將喪失對娃哈哈的絕對控股權。”宗慶後對此顯得憂心忡忡。
條款是精心佈置?
1996年,娃哈哈與法國達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資建立了5家公司,共同生產以“娃哈哈”為商標的纯淨水、八寶粥等產品。當時,娃哈哈占到了49%的股份,達能與百富勤加起來占51%。之後,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將股權賣給了達能,使達能躍升到了51%的絕對控股地位。當時,達能立刻提出,將“娃哈哈”商標權轉讓給與其合資的公司,但遭到國家商標局拒絕,因此後來雙方改簽了一份商標使用合同。
讓宗慶後沒想到的是,合同中一項看似不經意的條款,卻讓娃哈哈在日後陷入被動。
雙方在合同上簽署有這樣一條:“中方將來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在其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而這些產品專案已提交給娃哈哈與其合營企業的董事會進行考慮……”“簡單說,這一條款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需要經過達能同意或者與其合資。”宗慶後說。因此這十多年來,娃哈哈相繼又與達能合資建立了39家合資公司,占目前娃哈哈集團公司下屬公司總數的39%。
然而,合資以後,雙方的合作並不愉快。其後,達能收購了當時娃哈哈最大的競爭對手樂百氏,這讓宗慶後隐隐約約感覺到了不安。
套取巨額資金才是目的?
1999年,宗慶後和中方決策班子商量決定,由職工集資持股成立的公司出面,建立一批與達能沒有合資關係的公司。這些公司建成後,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
或許是良好的業績讓達能觊觎。幾年後,達能突然以商標使用合同中娃哈哈集團“不應許可除娃哈哈達能合資公司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商標”為由,要求強行收購這幾家由娃哈哈職工集資持股成立的公司建立的、與達能沒有合資關係的公司。
十多年接觸,宗慶後不斷揣摩達能合資和並購娃哈哈的真實目的。“最開始,我們單纯地認為,這是達能對娃哈哈企業品牌形象及其生產銷售能力的認可和肯定,但其在中國境內接連不斷的並購舉動及其並購後的表現讓我們漸漸認清了達能的真實目的:達能並購娃哈哈以及中國其他一些大企業的行為,不是為了將這些企業經營壯大,而是為了資本運作——將中方企業股權低價收購後再在國際市場上出售或上市,以套取巨額資金和利潤。”
宗慶後擔心,一旦達能以51%股權的優勢拿走娃哈哈的控制權,則娃哈哈極可能重蹈樂百氏的覆轍。“到時娃哈哈兩萬員工怎麼辦?娃哈哈這個品牌怎麼辦?”
專家呼籲反壟斷調查
據記者了解,目前達能公司在中國飲料行業10強企業中,除了已收購娃哈哈的39家企業和樂百氏98%的股權之外,還收購了深圳益力礦泉水公司54.2%的股權、上海梅林正廣和飲用水公司50%的股權,以及匯源果汁22.18%的股權。同時,達能還收購了奶業企業蒙牛50%的股權,以及光明乳業20.01%的股權,這些企業都擁有中國馳名商標,是行業的排頭兵。
對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顧問李國光認為,達能公司實際上已經對中國的飲料業進行了壟斷,嚴重違背了國家六部委《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中“並購方在中國營業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境內資產擁有30億元以上,境內企業超過15家,必須報經國家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審查的規定”。
李國光認為,從娃哈哈與達能的商標使用合同來看,娃哈哈確實因簽訂了那條不公正條款而受到了限制,但這個合同可認為是娃哈哈主觀上失誤導致的“締約過失”,顯失公平,可請求採取行政協商解決,解除合同。同時,李國光認為,可對達能進行反壟斷調查,按照國際慣例,採取法律手段強行解除其壟斷地位。
宗慶後在這篇報道中大倒苦水,達能幾乎被扣上了“騙子”的帽子。
不過在這篇“檄文”之中,宗慶後也留下了許多未解之謎。這也正是無數媒體記者渴望繼續“挖掘”的方向。
例如,“合同中一項看似不經意的條款”,到底是什麼?老謀深算的宗慶後何以連這一點都未能識破?
再如,“一旦得逞,中方將喪失對娃哈哈的絕對控股權”。但衆所週知,達能控股合資公司51%股權一事並非新聞。早在1996年,達能就已拿到控股權,外資“得逞”已有十多年,為何宗慶後此時方才發難。
在商界人士眼中,宗慶後應該是在一個特殊的時間發佈有利於自己的信息。這其中顯然暗藏著宗慶後的精心算計。
宗慶後為什麼要這麼做,他的目的是什麼?
事後來自多個渠道的訊息都說明,這篇文章原本是一份內參,它被公開報道令老宗本人也始料未及。爾後幫閑或幫忙的各路人馬,終將此事演變成為一起公共事件。
單啟寧很快便返回了杭州,在那里,已經有無數媒體的採訪請求在等著他。
達能求和
文章在當天就經翻譯,並呈送到達能亞太區總裁範易謀的面前。
法國人範易謀不停地詢問助手:刊登這篇文章的《經濟參考報》是什麼背景?宗慶後這樣做的動機可能是什麼?達能應該怎樣應對?
和此時一頭霧水的媒體記者們不一樣,範易謀已經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就在宗慶後踢爆達娃紛爭內幕之前,這家跨國公司已通過第三方機構調查宗慶後的“私生子”。
在娃哈哈一方,所謂的“私生子”被描述為“1999年,宗慶後和中方決策班子商量決定,由職工集資持股成立的公司出面,建立一批與達能沒有合資關係的公司”。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
《通向財務自由之路》的作者範K·撒普博士指出:交易成本是影響交易績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很少有交易系統可以創造比它的成本更高的利潤。通過外匯返佣代理開戶,可以大幅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從而提升獲利潛能、改善交易績效。
風險提示:金融產品保證金交易具有極高風險,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請勿輕信任何關於高額收益或“穩定盈利”的傳言而貿然參與投資。在您決定參與槓桿類金融產品交易前,請務必充分評估自身的投資經驗、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能力。您可能面臨的損失不僅包括全部投入資金,亦可能超過您的初始投入。因此,您不應使用無法承受損失的資金進行投資。投資風險不僅來源於市場波動及槓桿機制,也可能來源於交易對手方(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商的合規性、資金安全性及經營風險)。請務必謹慎甄選具備合法資質的交易商。投資帳戶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交由任何第三方操作。因接受第三方喊單、代操盤、代管理帳戶等行為所導致的一切風險及損失,均由投資者自行承擔。聲明:投資者在“兄弟財經”獲取任何信息、咨詢或使用相關服務,即視為已充分閱讀、理解並同意本聲明全部內容。在使用本網站服務前,請確保您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允許您訪問本網站、獲取相關信息及參與相關金融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帳戶及參與交易)。如您所在地區對上述行為存在任何限制或禁止,請您立即停止訪問及使用本網站。“兄弟財經”為獨立的信息咨詢服務提供方,不隸屬於任何金融機構或交易商。本網站僅提供一般性信息及咨詢服務,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投資建議、要約或招攬行為。本網站不直接或間接邀請用戶參與任何槓桿類金融產品投資,不接觸或管理投資者資金及帳戶信息,不提供具體交易建議、不提供操盤服務,亦不對任何交易商進行實質性推薦或背書。投資者應基於自身判斷,自行選擇交易商並獨立作出投資決策。所有投資行為均由投資者自行完成,包括但不限於訪問交易商網站、提交開戶資料及進行資金存取操作。“兄弟財經”不參與上述過程,亦不對投資者與交易商之間產生的任何爭議承擔責任。因交易商行為、市場風險或投資者自身決策所導致的任何損失,均由投資者自行承擔,與“兄弟財經”無關。如您對槓桿類金融產品的風險缺乏充分認知,請勿參與相關投資活動。著重提示:請確保您具備以下條件後再考慮參與相關投資: 具備相應的金融知識及投資經驗,充分理解槓桿交易機制及其風險,擁有可承受全部損失的資金(相關虧損不會對您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如您不符合上述條件,請勿參與相關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