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商品嵌入體驗品牌之中

    創造一種強調體驗的品牌形象,顧客們就會蜂擁而至,爭相購買、使用、擁有這種商品。

    耐克公司將價值20美元的帆佈膠底運動鞋變成了價值100美元的越野訓練工具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英特爾公司用“IntelInside”的標志來標示其計算機能力(同時伴隨著悅耳、鮮明的聲音和彩色的多媒體特徵)的營銷策略也同樣如此。可口可樂公司和百事可樂公司不斷地努力,想要超過對方,試圖使消費者相信喝自己的可樂會有更好的飲用體驗。同時,美國的每一家啤酒飲料公司都在試圖超過可口可樂公司和百事可樂公司。汽車制造商擅長於將他們的運輸工具“體驗化”。通過制造商的上述種種努力,消費者得以沉浸於對產品的體驗之中。無限公司甚至已經為“完全所有權體驗”這樣的句子登記註冊了商標。大衆汽車公司生產的載滿鄉愁的甲殼蟲車看來很成功,車主們反映說隨便在哪條街道都可以掉頭。但是在將自己的產品嵌入到一種完全的體驗方面做得最成功的是哈雷?戴維森公司,到目前為止,你見到過其他公司的標識被刺在痴迷的使用者身體之上嗎?

本文摘自《體驗經濟》


將商品嵌入體驗品牌之中  經濟活動是滿足人類衣食住行和更高需求層次的活動之一,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為我們提供的“衣、食、住、行”,表現出實質性的差別。例如,火柴盒式的住房和“T-型”汽車是工業經濟為我們的“住”和“行”提供的典型解決方案,而“體驗經濟”提供給我們的典型解決方案則是高度個性化了的“超現實主義住宅”和“表現主義服飾”。在這一視角下,五光十色的互聯網運動只不過是即將到來的“體驗經濟”的準備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