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和承諾(1)

2014-03-29 17:21:55

    在中世紀晚期的歐洲,遠程貿易的基础是把貨物從世界各地運往位於具有地理或政治優勢的地區中心城邦或集市進行交易。從貿易以及對經營場所的合適選擇中獲得的利益,並不意味著在缺乏對外來商人財產的保護制度的情況下,交易也可以進行。愛德華一世的話反映了統治者對提供這類保護的關註,他在1283年意識到,由於外來商人的產權在英格蘭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所以“很多商人不能帶著他們的貨物來到這片土地,這損害了商人們以及整個王國的利益”。

    我們必須把他的話和一些事件的背景聯繫起來,例如1241年或者稍微早些時候,英格蘭波士頓發生了一件事情,一名佛蘭德(Flemish)商人指控一名英格蘭商人沒有償還他的商業貸款,結果是:

    各方都發生了騷亂,英格蘭商人聚衆襲擊了在教堂墓地的住所休息的佛蘭德人……英格蘭人推倒木栅,打破門窗,把債主和其他五個人拖出來,痛打一頓後關進倉庫。他們毆打、虐待和搶劫其他所有的佛蘭德人,用刀劍刺破他們的衣服……他們坐在桌邊,銀杯子被人拿走,錢包被割開,裡面的錢被偷走,他們的胸膛也被劃開,沒有人知道有多少錢財和貨物被拿走。

    這類事件不止發生在英格蘭,而是中世紀遠程貿易的常態。在12世紀,不安全因素經常妨礙拜占庭帝國和意大利城邦聯邦之間的商業關係。1162年在君士坦丁堡,比薩人襲擊了熱那亞人的住所,至少殺死了一名商人,並迫使其餘人丢下所有的財物逃回船上。1171年,威尼斯人襲擊並摧毀了熱那亞人的同一個住所。大約十年後,在1182年的“拉丁大屠殺”中發生的一起聚衆鬧事事件,摧毀了君士坦丁堡所有意大利人的住所(Day 1988)。外來商人需要強制力的保護。

    根據重複博弈理論,人們可能認為,統治者的承諾問題可以通過一個雙邊聲譽機制來解決。在這個機制下,人身和財產未受當地統治者保護的個別商人群體以後都不會再帶著貨物來這里。統治者可能通過忽視商人的權利來獲取短期利益,但是他將失去本可以從被欺騙的商人那里獲得的未來收益。把中樞性交易中的行為(對某個特定商人權利的保護)與輔助性交易中的行為(在未來商人交納稅款)聯繫起來的信念,能進一步支援權利將會得到保護的信念產生。

    正如4.2部分所論證的,這個直觀的認識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地方。特別是在總的貿易淨利潤最大化的貿易水平上——有效率的貿易量上——雙邊聲譽機制不能解決承諾問題。在有效率的貿易量上,統治者從一個邊際的商人那里獲得的未來收益幾乎是零——比他搶奪的貨物價值或者能夠節省下來的服務費用要少。在貿易量比較低的情況下,如果某個商人群體到訪的頻率較低,我們也能得出同樣的結論。只要統治者和商人的關係僅僅由一個雙邊聲譽機制來治理,那麼理論證明,貿易量就不可能擴展到有效率的水平。

    在4.2節給出的讨論和正式的模型中,被欺騙的商人只有一種懲罰可供選擇:即取消貿易,因而也不會交納稅款。作為對侵犯行為的反應,雖然有時候也會採取針對某項國家組織或是某個城鎮的軍事行動,但一般來講這並不是明智的選擇。在中世紀晚期,相對於進攻技術來說,防守技術要更先進。並且採取軍事行動進攻一個遙遠的海港,其花費和風險也降低了針對貿易侵犯的軍事威脅的可信度。

    當商人的一個子群體受到侵犯時,所有商人對此做出的多邊反應加強了懲罰力度,從而遏制了侵犯行為。如果在衆多的統治者—商人的交易中,商人的行為是根據在任一這類交易中統治者的行為所做出的,那麼在商人受到侵犯後,隨之而來的懲罰就會增加。有了對這種聯繫的認識,這樣一種信念就會得到自我強化,即在更廣泛的環境中,統治者不會侵犯商人的權利。

本文摘自《中世紀貿易制度比較和西方興起》


   在中世紀前期各方面都顯著發達於歐洲的穆斯林世界,為什麼後來卻走向了與歐洲完全不同的發展道路,甚至到現在,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仍然落後於歐洲?無數的社會科學家試圖對這個歷史之謎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本書的不同之處在於,綜合運用了經濟學、歷史學和社會學等各學科的方法,通過案例研究和歷史分析,對中世紀後期東西方的大裂變給出了制度上的解釋。本書是制度經濟學領域的集大成之作,堪稱經典。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