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讓先進的“洋”管理本土化(6)

  在世界化工行業,美國杜邦公司的安全管理是極有特點的,還有一家德國公司德固賽也向安全生產的零事故做著不懈的努力,並且也獲得了業界稱道的安全業績。我從德固賽那里,沒有找到杜邦那樣獨特的安全理念,看到的是標準。德固賽在環保、安全、健康和質量方面訂立了嚴格標準,不僅自己嚴格執行,還要求所有向它供貨的供應商,甚至是顧客方也要執行。它把自己在全球的所有生產基地交給別人就是第三方,然後委託第三方對照安全環境質量標準審核供應商的安全條件,借助異體的力量保證標準的貫彻實施。

  我們向歐洲人的安全管理學習什麼?學習制度至上。

  西方現代經濟學家熊彼特把制度創新作為企業家的最重要職能。依我看,中國企業倒是很遵從熊氏理論,在創新制度、制定制度方面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到訪任何一個企業都不愁找不到或多或少的安全制度。有制度當然要比沒制度好,但是有制度不等於沒事故,有人就感歎:“一大本法律法規管不住事故頻發。”舉個例子,很多煤礦制作姓名牌放在井口,礦工“下井挂牌、出井翻牌”,井下有多少人,誰還沒上來,一目了然。可是新井煤礦“5·18”特大透水事故發生後,中央電視台記者在現場看到,該礦管理極度混亂,挂牌翻牌制度形同虛設,當時到底有多少礦工下井作業,沒有人能說清楚。這樣看來,制度落實最重要,不落實制度等於沒制度。我們要向歐洲人尤其是德國人學習執行制度,如果擔心自己執行不了,就要借助外力推動。

  熟悉企業的人都知道,我們在制度落實上很有中國企業特色,各類總結、安排、領導講話中,總是免不了出現“一定要”、“加強”、“強化”、“加大力度”、“加重處罰”等等修飾。我原來學的是法律專業,曾經在報紙上支撐過《經濟法紅綠燈》專欄,對這類修飾詞很敏感。

  這說明,我們企業制度制定得有問題,模糊性、修飾性、伸縮性強,而具體性、確定性、強制性不夠,給執行者自由裁量權太大,執行的時候,可以加強可以減弱,可以強化可以弱化,可以加大力度,也可以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制度好似橡皮泥。可怕的是,“加強”和“強化”不是嘴上說說就算了,實踐中還真的就這麼做。一段時間,單位里亂子出得多,事故不斷,領導不是做消除危害這些根本性的工作,而是首先選擇加大處罰力度,殺雞給猴看。這麼做也可能會有效果,但這種效果是暫時的,是表面上的,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我也反對“法外開恩”,出現問題不是不要處罰,而一定是要在制度規定之內執行。

  剛性操作制度,人在制度面前少發揮一點主觀能動性,這才是制度至上,而不是制度執行者至上。

  5,預知預警,傷害早知道(日本——本質安全)

  我曾在很長一個時期覺得富裕的日本人在歷史上對人類文明沒有做出過什麼突出貢獻。比如古代的種地農耕、文字印刷,近代改天換地的蒸汽機、電力,現代的火車、輪船、飛機,當代的核能、衛星、電腦、網路,都不是日本人的發明。如果不是中國人徐福教他們種地,他們可能還在結繩記事。但是不能因為這些,我們就小看了日本人,因為他們在安全管理上確有很多創見。日本政府向全民發佈《交通戰爭宣言》,半官方的日本安全生產與健康協會堅持每年發起安全運動,全民參與……2005年的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上年大大下降,成為近50年來最低的一年。

  事實上,日本是不安全的。這樣說,是因為日本人處在本質上不安全的地理環境中。

  日本是“火山之國”、“地震之國”,富士山就是火山。一個國家的火山數量占了世界火山總數的1/10。火山帶就是地震帶,日本每年發生的地震,包括人感覺不到的有上萬次,有感地震每天大約有4次,5級以上地震每年1次,強烈地震大約每3年1次。1923年9月發生的關東大地震,震級為8?2級,東京房屋毀壞73%,橫滨達96%,死亡人數達15萬。地震引起的巨大海嘯,摧毀了港口和海灣中的8000艘船舶。


本文摘自《不可不知的血淚法則》


第五章  讓先進的“洋”管理本土化(6)   《第一管理》倡導理念:“無憂無慮當老闆,員工安全自己管”
  權威人士作序——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言人、政法司司長黃毅為本書作序
  “新安全運動”背景下的經管力作——高危行業的必備培訓教材。
  全新角度——第一次系統運用管理學知識解讀安全問題。
  首次倡導“新安全觀”,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首次倡導“情感安全管理”,解開員工生產事故之謎。
  首次倡導“安全自助訓練”,員工快樂工作,享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