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能承擔責任,才能安全生產(4)

2014-04-19 20:50:57

  在國務院第116次常務會議上,著眼於安全生產領域一些深層次矛盾,研究確定了安全生產的12條治本之策;

  從中央到地方,安全生產被列為重中之重,礦業秩序整頓,雷厲風行;

  遼寧阜新一起事故,從主要責任人到副省長超過30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甚至刑事處罰;

  把安全生產指標列入官員的政績考核,也在緊鑼密鼓地運作之中……

  所有這一切,讓我們看到了政府在落實新的科學發展觀,實施安全發展的新理念方面所採取的切實行動。

  所有這一切,推動了全社會的安全意識,構成了從職工、企業、市場到政府完整的安全管理體系,掀起了深入持久的新安全運動。

  所有這一切,給企業界提出了一個嶄新而宏大的問題:政府已經開始行動,作為企業以及企業內部的各級管理者和全體員工們應該怎樣做呢?

  3,安全責任需要共同承擔

  我們的社會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重視安全,各個組織、各個團體、各種媒體,都在做安全工作,從消防安全日、安全生產宣傳週、安全生產月活動再到安全年的提法,我們可以感受到來自全社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無論是學校、社區、政府機關,還是車站碼頭、工廠工地,新安全運動已擴展到全民全社會。可以說,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在這場影響深遠的安全運動中,誰是責任的主體?

  我們說安全生產,誰在生產?企業在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運動的中心,毫無疑問,責無旁貸。我們國家的安全生產體系,首要的一條就是政府監管、企業負責。企業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政府是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主體,執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出資人機構的監管責任,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

  並不是說他是主體,他就是主體,這不像給孩子起名那麼簡單,叫你張三李四,你就是張三李四。社會各界還必須讓企業真正成為主體,承擔起安全的責任。首先要做的就是調動願望,讓企業認識到,安全才能生存,生產才能正常進行,消費者和社會才能接受,才能有效益,企業才會有市場競爭力。認識到了,企業就會自覺地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當然,對一些渾渾噩噩的經營者,政府的監管責任就是制定規則,加強管制,迫使就範,讓企業在安全、環保和維護員工健康以及社區利益方面與政府合作。

  按照現在的安全體系,企業是理論承擔者。看上去企業已經成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了,但是,企業能夠天然地承擔責任嗎?現在看來,還是有些問題。企業是一個活的生命體,安全責任如果僅僅是在名義上承擔責任,不是事實承擔,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就不會落實到位。我國實行市場經濟後,某些企業減員增效,精簡機構,把安全機構取消了,只是安全的標語口號還在牆上,安全的台賬制度還在桌面上,這就很難說企業已經承擔起安全的責任了。

  作為有生命的組織形態,安全生產的責任必須進入企業的骨骼、溶入血液,甚至滲入神經系統。企業內部要有能夠進行責任傳遞的機制,責任分解,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在企業內部形成縱橫嚴密的責任機構。江澤民同志告誡我們“責任重於泰山”,企業內部必須具備鋼筋鐵骨才能承擔起這泰山般的責任。

  企業僅僅把自己作為公民,擁有責任意識是不夠的。在主體責任面前,願意承擔和能夠承擔,是兩碼事。如果一個企業沒有構建責任體系,就拍胸脯,無疑是在開空頭支票、建空中樓閣。

  企業的老一輩管理者都知道,“基础不牢,地動山搖。”這句話說的是企業的安全生產的基础工作不紮實,就不能夠承受整個企業大廈,就會火山爆發,發生地震,地動山搖。僅僅企業負責安全或者僅僅企業法定負責人負責安全,是無法實現安全的。


本文摘自《不可不知的血淚法則》


   《第一管理》倡導理念:“無憂無慮當老闆,員工安全自己管”
  權威人士作序——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言人、政法司司長黃毅為本書作序
  “新安全運動”背景下的經管力作——高危行業的必備培訓教材。
  全新角度——第一次系統運用管理學知識解讀安全問題。
  首次倡導“新安全觀”,所有員工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首次倡導“情感安全管理”,解開員工生產事故之謎。
  首次倡導“安全自助訓練”,員工快樂工作,享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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