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家族企業的領袖們(7)
雲南紅的老闆武克鋼看到彌勒縣每年有大量的葡萄爛在地里,賣不出去,就開辦了雲南紅酒廠,使當地幾萬農民過上了好日子,使原來住著破爛泥屋的農民蓋起了二層小樓。有一位經濟學家去考察之後對武克鋼說:“你現在以一塊八的價格收購葡萄,如果你是真心為當地農民著想的話,為什麼不按兩塊八收購呢?”武克鋼說:“他們的葡萄原來幾毛都沒人要,我現在按一塊八收購,有的甚至超過兩塊,已經讓他們蓋了小樓、騎上了摩託,甚至開上了私家車。如果我按兩塊八收購,那我就破產了。我破產之後,還有人按一塊八收購他們原本賣不出去的葡萄嗎?”
這就是企業家心中的道理,也是社會進步的道理。生活中,企業家有企業家的道理,打工者有打工者的道理。一個好的現代社會最重要的是,道不同,卻可以相互溝通。在沒有讨論之前,先不要去說誰錯和誰對,先讓大家說出自己的看法,大家讨論。這是企業家對社會的企盼,也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基本功能。
3.主觀為自己,客觀為社會
在談論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時,人們總是批評企業家是自私的。那麼,誰不自私呢?經濟學的假設是人都是自私的。企業家在創業時,大多數是主觀為自己,客觀為社會。這是大多數企業家的行為特徵,無可厚非,因為絕大多數人成為企業家都會如此。他們在主觀為自己的同時,客觀為社會作出貢獻,就是值得稱道的。
如果人類是大公無私的,掙多少錢無所謂,誰去改造工具?誰去實現技術革命呢?用小筐挑土,改成用車推土,再改成用挖掘機挖土、卡車運土,都是利益驅動的發明創造,也就是要從創造中獲得利益。這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源於人類自私的本性。雖然許多企業家是為自己掙錢,但是只要他們為自己掙錢的同時解決了社會就業,他們就應該得到公正的評價,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和保護。
在某市,有人告一個企業家,說他欠了民工的工資沒有發。政府調查屬實,就罰他的款,讓他把錢補上。補上之後,他的流動資金不夠了,企業面臨破產。政府又拿出一些財政補貼,讓他去維持企業運營。政府領導說:“他欠別人的工資,是因為他缺少流動資金。他的企業有幾百個人就業,我讓他把過去的工資補上了,但是,要是發不了將來的工資,那我作孽了,等於這幾百個工人沒飯吃了,那怎麼辦?政府借錢給他,鼓勵他繼續把企業做好,讓那幾百個農民工依然有收入能生活。”這是什麼?這就是對那些主觀為自己,客觀為社會的企業家的說明和保護。
然而,現在社會上有些人對企業家的要求是,具有雷鋒的精神、焦裕祿的工作態度,再加上比爾•蓋茨的慷慨。這是不可能的。
在不同階段,對企業家要有不同的要求。當然,會有一些企業家,主觀為社會客觀也為社會做了貢獻,這是極少數。這類企業家是更為稀缺的資源,應該大力保護。但我們不能對任何人都提出這種要求,那不公平。非要讓大多數企業家客觀是為社會的,主觀也要為社會,那麼,就不會有企業家,也不會有企業,更不會有市場經濟了。
4.深入理解社會公平的機制
保護企業家,保護社會精英是必須的。如果不保護合法致富的人,就是對努力工作的人的最大不公平,是基本社會公平的缺失。計劃經濟這樣的公平缺失,是對全民族的不公平。改革開放至今,極少有人比改革開放以前更窮,所以中國近幾十年只有相對貧困化,而無絕對貧困化,只是相對的貧富差距拉大。
人們必須理解,不是有了窮人和富人,貧富差距拉大了,就不公平。這是農業社會的財富觀,是立足於消費的財富觀,從再生產的角度看,這是不對的。
第一,公平的機制正在逐漸建立。公平是一種機制,而不是財富差別的簡單衡量。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貧富差距比現在小得多,那時難道合理嗎?那是貧窮與落後的公平,不是人民希望的公平。改革開放後,從窮人成為富人的機會在增加。我認識的家族企業的領袖,像牛根生、馮侖、馮軍、蘭世立、朱新禮、俞敏洪、孫寅貴等人,大多都是窮孩子或普通人家出身。他們現在手里的錢,是勞動致富得來的。這標志著什麼?標志著中國從窮人成為富人的機會在增加,而這種機會不再是只給予特權階層,它更多地給予了窮人和平民。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只要你能幹,你就能致富。只要窮人變為富人的機會增加了,社會就比過去公平了。
本文摘自《家族企業成長綱要》
創業靠老闆英明 成長因制度偉大激勵制度增加好人 管理制度減少壞人
自己管理自己是最有效的管理
沒有管理的管理是最偉大的管理
親情是文化的內核 文化是親情的標尺
小企業管好用利益 大企業掌控靠文化
沒有親情有規有矩是企業家的能力
只有老闆優秀 員工才能卓越
只有蠢笨的老闆 沒有無能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