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分管的依據(1)
我們提出管人與管事分開的原則,是基於這樣幾個因素:有的人適合管人,有的人適合管事;管人與管事的標準、方法、風格、效果、心態等等是不一致的。
一、管人與管事的取材不同
管人與管事分開,首先要把管人的人與管事的人分開。因為人才是有局限性的。
管人的人一般不太擅長管事。為什麼呢?因為人際關係有它的一套規則,特別會處人際關係的人,談起怎樣與人週旋總是一套一套的。這跟做事的人不一樣,他們有他們的規則。
管事的人也不擅長管人。我們很多企業的管理人員都是這樣:做事很棒,跟人打交道卻很差,有時候甚至顯得弱智。為什麼呢?他總是一根筋,他認為對的就一定是對的,沒有道理可講,也沒有價錢可談。所以,管事的人不擅長管人。
既然這個世界上已經存在了兩種人,應該怎麼辦呢?讓兩種人各得其所:管事的去管事,管人的去管人。不要讓擅長管人的人去管事,也不要讓擅長管事的人去管人。更不要認為這世界上存在這樣一種人,他是可以既管人又管事的。這樣就能充分發揮現有人力資源的作用。否則,你會感覺招不到你要的人。
我們平時覺得某個人能說會道,給人的感覺挺好。但是你一讓他做事,十有八九要失望,你甚至會覺得他是個騙子。其實他不是騙子,他是個跟人打交道的人,但你偏偏讓他去做事,最後當然讓你大失所望。
有的時候你碰到另一些人,冥頑不化到讓人不能容忍,但他做事又是一把好手,你又離不開他。其實只要你不讓他去碰人際關係就好了。跟他約法三章,告訴他只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碰到人的問題就讓他停住,你來處理,這就好了。
二、管人與管事的標準不同
管人的標準是下屬心服不心服。但這個標準不適用於管事,我們在工作中經常看到有些領導者把人管得服服帖帖的,下屬對他五體投地,然而事情壓根沒人做。管事的標準是下屬是否認真做事,心服不服不重要。現實中我們發現,不會跟領導說軟話的下屬,往往也不會對工作中的困難服軟。
如果人和事不分開,我們就會面臨兩種情況:要麼下屬聽話但是不做事,得到一個表面和諧的假相;要麼下屬能幹但不服領導,令領導生氣得想把他“咔嚓”掉。有些老闆就有這個脾氣:他能幫我掙錢,但我不讓他幫我掙,因為他不服我。
這就麻煩了,人家賣力幹活,幫你掙了錢,但是他不會跟你說好話、給你敬酒,結果得不到你的賞識。但你知道嗎,敬你酒的人可能啥事都沒幹。
所以,不要被服不服的假相蒙蔽,而怠慢或者閑置了那些能做事的人。當然,企業
里也不能一天到晚誰也不服誰。怎麼辦?把人和事分開。
三、管人與管事的風格不同
管人我們會遇到一個怪圈:做個小人沒人跟,做個君子被人坑。你做個小人沒人跟隨你,因為你小氣、計較。做個君子呢?跟隨你的人倒是不少,但坑你的人也會很多,因為坑你容易。
怎麼辦?
中國有句老話:先小人,後君子。這是什麼意思呢?不是讓你先卑鄙後高尚。它的本意是,先要斤斤計較,後要包容一切。
先把兩個人的關係理清楚,就是你到底要他做什麼、你能給他什麼。要先學會小氣、計較,然後不管出現什麼樣的結果你都要包容、承受、接受。
讓同一個人扮演不同角色是不現實的,讓截然不同的兩種風格成為一個過程的前後兩段,也讓人無法接受。
所以,要將這不同類的兩種身份分開,將管人、管事分開,將君子與小人的角色分給不同的人來扮演。
在事情上要有小人(小氣之人)的風格。管事的人必須認認真真地計較被管理者幹了什麼、幹了多少、該得到多少,堅持等價交換的原則,明明白白地給予,為團隊運作提供控制力。
在為人上要有君子的風範和氣度。管人的人必須要有忍辱負重的精神,有包容心、平常心,獲得被管理者的認同,為團隊穩定提供凝聚力。
先小人後君子的實質是:過程計較,結果承受。計較是小人行為,承受是君子之舉。在過程中做小人,在結果上做君子,成為真君子。
現在很多企業剛好相反,在結果上斤斤計較,而對於過程呢?啥都不管。到結果上做小人,在過程中做君子,最後成了真小人。
四、管人與管事的方法不同
管人靠的是“信”,管事靠的是“法”,或者說,管人靠信任,管事靠方法。
本文摘自《人情化管理與制度化管理》
中國式管理究其實是人情化管理,這種管理方式有利於建立柔性、和諧的氣氛,最大程度地激發被管理者的熱情與忠誠。但既然是人情化管理,被管理者就可以選擇不接受或不報答管理者的人情,因此這種管理方式的主動權掌握在被管理者手中,是一種管理者喪失了主動權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