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樹華:“破爛大王”的神話與覆滅(3)

2014-06-16 17:10:38

    沒有在專案進行前做好充分的準備,讓華林集團在危機爆發時,顯得非常軟弱無力。更可怕的是,多項重大決策的潰敗使華林集團陷入被動,涉足的行業像多米諾骨牌一樣轟然倒下:原本為“幫政府一把、解決員工上訪問題”而收購的四五酒廠,因無力支付履約金最終被政府收回,進入了破產清算程序;雄心勃勃的紡織廠在打樁打了一半後匆匆停下;先前那些放出豪言的幾十億元的投資專案,也早已全部流產。

    就這樣,孫樹華的擴張戰略終於就此破產。

    智維律師評析:

    如此大的投資專案,竟然沒有任何的法律可行性論證,這足以顯示出孫樹華對於投資中的法律風險沒有任何概念,同時也說明華林集團缺乏基本的法人治理機構,並由此導致了相應的法律風險。

    可以設想,如果華林集團擁有完整的法人治理結構,投資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序進行,並最終需要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審批,或者經過相應的風險管理委員會進行的風險評估,則一切來的可能不會那麼突然。

    “慈善家”與“吝啬鬼”:多重性格於一身

    同許多落馬企業家一樣,孫樹華也對當地頗有善舉,由此也迎來了一些口碑:

    週口姓氏文化節期間,華林集團斥資幾百萬元重塑伏羲、女娲金身;

    2003年,為“非典”捐款捐物累計18萬元;

    2000年,捐資50萬元給當地遭受水災的災民,說明他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

    1998年,出資112萬元為家鄉修建一條鄉村公路;

    孫樹華在救助貧困生方面顯得更為不遺餘力,有據可查的捐款總數額為49萬元,救助學生近300名。

    不過,慷慨的孫樹華還有另一面:

    2003年,原來替華林集團拉貨的司機都不願再幹了,因為華林“欠的賬長時間不結”;

    當地失地的農民更有意見,“我們這兒兩個村的人,孫樹華現在只留用了兩個”;

    一些原來與孫樹華比較熟悉的鄉親也不再找孫樹華辦事了,“你根本就找不著他,找過去也沒用,他不理你”;

    此外,還有許多沒有要回欠款的建築商、原材料供應商總是站在華林門外徒歎奈何。

    那麼,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淮陽,能出這樣的大企業、大企業家確屬不易,他又給地方帶來了多少稅收貢獻呢?

    2004年胡潤富豪榜公佈的華林集團2003年納稅額是1億元,華林集團自己對外公開的數字是1?35億元,而當地職能部門一位工作人員則稱“還不足1000萬元”。

    智維律師評析:

    孫樹華的表現,其實是衆多民營企業家的寫照。他們不敬畏國家公權,所以敢於逃稅。他們不敬畏百姓的口碑,所以敢於失信。他們不敬畏法律,最終遭致法律的懲罰。但唯獨他們敬畏的是,恐怕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神,即便神在,恐怕神也無法洗去他們身上的罪惡。

    身陷囹圄:都是貸款詐騙惹的禍

    雖然,孫樹華在困難之中依然斥資幾百萬元重塑伏羲、女娲金身,但是,這並沒有能夠讓他擺脫不幸,相反,他的麻煩越來越多,甚至到了可能要坐牢的地步。

    從表面上看,孫樹華作為河南首富,擁有太多的光環,很難與經濟犯罪扯在一起。但是事實終歸是事實,當一切光環退去時,我們能夠看到一個真實的孫樹華。

    2007年5月17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以《關於對孫樹華涉嫌經濟犯罪問題立案查處的通知》,將審計署提供的河南華林塑料集團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孫樹華涉嫌經濟犯罪的材料,轉到河南省公安廳經濟偵查總隊,要求立案查處。

    2007年5月24日,因案發地在週口,河南省公安廳決定由週口市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2007年5月28日,河南省公安廳提交報告,請求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對省十屆人大代表、河南華林集團原董事長孫樹華實施刑事拘留。

    根據審計署提供的材料和週口市公安部門的初步查證,2000年到2005年,華林集團、安彩華林原法定代表人孫樹華,提供虛假財務報表、土地證明等資料,從農行河南省分行、浦發銀行鄭州分行、中信銀行鄭州分行等金融機構,取得貸款13?6億元。

    有媒體人士稱,作為河南首富,曾經有著輝煌業績的孫樹華,發家靠的是從銀行貸款。

    這個看法並非沒有緣由。

    2002年1月,安彩華林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向農行淮陽縣支行申請年產10萬噸給水用聚乙烯管材專案建設資金4?5億元。當年5?17日,貸款到了華林公司。

    事實上,直到6月18日,安彩華林公司才成立,9月27日,專案可行性報告才獲得國家計委批复。

    孫樹華慣用的手段就是利用土地使用證套取,要麼違規辦理和變造,要麼重複使用。

    根據銀行信貸資料顯示,華林集團及其關聯企業和孫樹華個人,擁有河南淮陽、商水兩縣的20宗土地使用權,面積有9400餘畝,用於貸款抵押。

    根據調查資料顯示,這20宗土地中,有7宗面積4207畝因長期閑置不用已被當地政府依法收回,企業目前僅有3宗1075畝的土地使用權,孫樹華本人名下並無土地,其餘的10宗都涉嫌違規辦理、變造和重複使用土地使用權證。

    其中,2004年,華林集團將已抵押給農行淮陽縣支行的3宗土地,重複抵押給浦發銀行鄭州分行,套取貸款資金8600萬元;2005年3月,在辦理安彩華林4?5億元貸款專案補充抵押合同時,又將已抵押給中信銀行鄭州分行的2宗土地使用權,重複抵押給農行淮陽縣支行。

    經過調查發現,上述2宗土地使用權證均為虛假證件。

    華林集團巅峰時的占地面積突破5500畝,但其中的大部分土地都被用作獲取銀行貸款的抵押,這些行為都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援,地方政府顯示了不應有的慷慨。

本文摘自《中國福佈斯落馬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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