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偉辭職拷問公募基金制度

2014-06-25 12:26:50

  2012年初,華夏基金總經理範勇宏和“最牛基金經理”王亞偉辭職。這不僅會引起華夏基金震蕩,對整個公募基金業都會產生巨大的沖擊。
  人財兩空的魔咒
  1997年11月,國務院頒佈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催生了中國基金業。1998—1999年,南方、國泰、華夏、博時等10家基金管理公司先後成立,號稱“老十家”基金公司。
  截至2012年,“老十家”基金公司的總經理和基金經理已全部辭職。華夏基金總經理範勇宏和明星基金經理王亞偉是“老十家”基金公司最後的守望者。
  範勇宏是華夏基金的創始人。自2007年起,範勇宏領導的華夏基金資產穩居公募基金業首位。2009年,華夏基金以領先第二名1000億元的銷售規模獨占行業十分之一的市場份額。王亞偉管理的華夏大盤精選基金,自2006年起在每年的業績排名中均居領先地位,保持六年不敗戰績,六年利潤總回報高達11.04倍,平均每年回報率達49.22%。規模最大、業績最好的華夏基金,與其他公募基金一樣,最終沒能容下或留下成就它的總經理和明星基金經理。
  數據統計顯示,2010年共發生206起基金經理離職事件,比2009年的117起高出77%。王亞偉辭職後,公募基金業基金經理平均任職年限只有1.63年。範勇宏和王亞偉從華夏基金辭職,是“老十家”基金公司中有經驗的總經理和明星基金經理最後的勝利大逃亡,是公募基金行業的標志性事件,表明公募基金行業的高額薪酬吸引不住人才。
  基金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才,公募基金留不住人才是普遍的,留住人才是偶然的。這就是公募基金業的“人空”現象。
  基金經理的薪酬有多高?據太和顧問調研統計,2007年基金經理的平均收入在400萬元左右。據Wind資訊統計,2010年上半年391只開放式偏股基金付給基金經理的報酬高達127.02億元,比2009年上半年的105.89億元薪酬總額增長了20.9%。據報道,業績排名在前10%的基金經理,年薪在700萬~1000萬元。像王亞偉這樣的明星基金經理,保守估計年薪在1000萬元以上。
  在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這麼高的年薪堪稱“天價”。天價年薪照說應該有“與天試比高”的業績相匹配,而恰恰相反,公募基金的業績與天價年薪有天壤之別。
  2008年上半年整個公募基金業虧損1.08萬億元,全年公募基金虧損額達到1.45萬億元。而公募基金從1998年到2007年10年的盈利總規模也只在1.4萬億元到1.45萬億元之間。
  據天相投顧統計數據顯示,公佈年報的594只公募基金2009年全年實現本期利潤9102.46億元,其中已實現收益為2010.91億元。
  根據2010年年報,所有公募基金全年的盈利為54.78億元,而同期管理費卻被徵收了302.2億元。粗略推算,公募基金在2010年實際出現了247.42億元的巨額浮虧。
  2011年,64家公募基金公司旗下987只基金總虧損金額達5123.67億元,這是中國基金業歷史上僅次於2008年的第二大虧損。
  1998—2011年,中國公募基金業走過了13年的歷史。13年盈虧相抵後,公募基金業累計虧損3360.18億元。專家理財卻累累虧損,這就是公募基金業的“財空”現象。
  公募基金的運作方式是:投資者從銀行、證券公司或是通過其他銷售渠道,認購或申購公募基金公司的基金產品,將自有資金交給公募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指派專門的基金經理代為買賣股票、國債、企業債等投資產品。公募基金公司收取固定的管理費(股票型基金一般是1.5%/年),托管人收取固定的托管費(一般每年0.25%),投資盈虧均由投資者承擔。
  公募基金的運作方式說明公募基金公司與投資者的利益不一致。從利益驅動出發,公募基金公司可以不把重心放在提高投資業績、做好客戶服務上,而是將基金規模放在第一位。道理很簡單,制度上規定公募基金公司按銷售規模提取管理費,基金公司争先恐後擴張規模就在所難免了。
  中國公募基金業13年的歷史表明,投資者或基民用3360.18億元的財富損失代價,培養出了一批又一批天價年薪的公募基金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這些基金經理和基金業高級管理人員成熟之後,並不留戀公募基金的天價年薪,大多投奔私募基金。中國公募基金業試圖擺脫“人財兩空”的魔咒,但一直沒有成功。
  改革公募基金制度
  如果一兩個公募基金公司遭遇“人財兩空”,那是經營管理問題或團隊水平不高,是偶然現象。“老十家”基金公司和整個公募基金業都是如此,那就是公募基金制度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資金條件是,註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而第十三條第(三)項又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註冊資本不低於三億元人民幣。
  事實上,由於金融業一直由國有企業壟斷,符合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條件的幾乎全部是國有金融企業,民營企業鮮有符合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條件的。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基本上排斥了民營企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從而阻礙了民營企業進入公募基金業,導致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不在一個公平競争的平台上。這是一種所有制歧視,違反了中國憲法規定的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弊端主要有三個:一是會形成國有金融企業的進一步壟斷和近親繁殖;二是把基金市場人為地割裂為公募基金市場和私募基金市場,公募基金市場實行計劃經濟,私募基金市場實行市場經濟;三是公募基金公司在公募基金市場的一潭死水裡競争,導致無法形成基金業的充分競争。
  《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決定了《證券投資基金法》是《國有證券投資基金法》或《國有公募基金法》。法律實施的結果是,公募基金公司基本上由國有企業控股;民營企業無法設立公募基金公司,只能設立私募基金公司。
  私募基金公司與公募基金公司的投資業績,在牛市時相差無幾,但在熊市和“猴市”的表現大相徑庭。2010年上半年私募基金的投資成績明顯好於公募基金,整體上遠遠跑贏大盤。據第一財經研究院中國陽光私募基金數據中心統計,近四成陽光私募基金2010年上半年獲正收益,在操作滿半年的287只陽光私募基金中,共有104只產品取得了正收益,占比36%,287只私募基金平均收益率為-4.33%,而同期滬深300的跌幅為28.32%,公募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18.99%。這種情況與2008年全年大跌行情中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的反差表現一致。
  公募基金有充裕的資金,但投資業績不佳,在行情不好時會前功盡棄甚至產生巨額虧損。私募基金能夠取得較為理想的投資收益,但沒有公募基金融資的便利。可見,中國基金業存在著嚴重的資源錯配問題。
  公募基金業要想擺脫“人財兩空”,實現“人財兩旺”或“人財兩多”的“空翻多”,亟須進行深刻的公募基金制度改革。
  第一,要廢除《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實現基金業的市場化。將現行的《國有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成不同所有制基金公司地位平等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解決基金業的資源錯配問題,實現基金公司之間的公平競争和充分競争,提高基金業的經營管理效率。
  第二,完善公募基金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公募基金公司的股東及股東會、董事及董事會、經營管理班子、基金經理的責、權、利要合理和明晰,既要有健全的監督機制,又要對基金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有合適的激勵機制。
  第三,建立和運作科學的公募基金管理制度,真正為投資者謀利益。公募基金的運作方式不能是旱澇保收。公募基金公司要從為投資者創造的價值中賺取利潤,而不是直接從投資者身上吸血。基金經理及基金公司員工要根據為基金公司所做的貢獻或為投資者提供的幫助,取得自己的酬勞,而不是從壟斷利潤中分一杯羹。

本文摘自《現代人最需要的財經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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