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擊内幕交易

2014-06-25 12:27:20

  在市場以為黨的十八大召開前金融改革難有作為時,管理層的舉動讓市場大跌眼鏡。2012年以來,金融改革風生水起。2012年上半年,金融改革進行得如火如荼,連内幕交易這種痼疾也拿出來打擊和治理。
  向權貴開刀,贏得改革民意
  盤點金融改革的成果,在主流意識形態認為金融是國民經濟的命脈,金融應當由國有資本控制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在金融領域裡實現了思想解放。
  時任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於2012年4月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金融本質上屬於競争性行業,是在競争格局中向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2012年4月,溫家寶總理在廣西、福建等地調研時宣佈,中央已經統一思想,要打破金融壟斷,解決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的問題。
  由於溫州出現高利貸泡沫和中小企業主“跑路”跳樓潮,加之浙江本色集團法定代表人吳英因民間借貸被兩審法院判處死刑,浙江因禍得福,一躍成為金融改革大省。國務院批準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後,緊接著中國人民銀行和浙江省政府聯合在麗水市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
  在證券市場,郭樹清於2011年年底任證監會主席以來,進行了大刀闊斧和雷厲風行的改革。改革措施有:向股市引入更多機構資金;調整IPO的定價體制;改變規則,降低上市公司退市難度;聲明對内幕交易零容忍;強令上市公司分紅,兌現投資回報;加大上市前的信息披露力度;讓機構更多地參與定價環節等。
  2012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將於2012年6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情況,並披露了黃光裕案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的詳細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了“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内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洩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該司法解釋從犯罪數額和犯罪情節兩個方面對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的情節嚴重認定標準作出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期貨交易占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内幕交易或洩露内幕信息三次以上;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犯罪數額5倍於情節嚴重的,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2007年4月,上市公司中關村擬與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資產置換,偵查機關和司法機關認定黃光裕、杜鵑、許鐘民利用此事實施了内幕交易和洩露内幕信息行為。3人的内幕交易賬面收益不到4億元,3人總共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5年,共被處以罰金9億元,另外沒收黃光裕個人財產2億元。處罰不可謂不重,如果不是首富家庭,早就被罰得傾家蕩產了。
  2010年4月,曾任證監會副主席和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的王益,被報道靠内幕交易獲利23倍,因受賄1196萬元被法院判處死緩。
  2011年10月,因犯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賄罪,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產10萬元。
  回顧近年來因内幕交易落馬的人員,有中國首富、副部級官員、女市長。這些被民衆稱為權貴人物的人能被内幕交易拉下馬摔得很重,股民才會相信管理層和司法機關打擊内幕交易不是只打“蒼蠅”不打“老虎”,而是“蒼蠅”和“老虎”一起打。
  近年來,由於既得利益集團對金融改革的阻撓,金融改革停滞不前,不但沒有惠及於民反而讓既得利益集團進一步受惠,國民因此對金融改革失去了熱情和信心。在内幕交易方面敢於向權貴開刀,為證券市場改革和整體金融改革重新贏得了民意支持。
  賭市變股市,實現金融民主
  道瓊斯指數(Dow Jones Indexes)曾經對中國股市進行研究,得出内幕交易會腐蝕市場的結論。研究顯示,2002年前10年中大部分獲利是在股價上漲的10個特定交易日内發生的,即只有獲知關鍵信息的投資者能夠獲利,其他投資者只是在碰運氣。
  因此,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琏說:“就像外國人說的:中國的股市很像一個賭場,而且很不規範。賭場裡面也有規矩,比如你不能看別人的牌。而我們的股市裡,有些人可以看別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詐騙。坐莊、炒作、操縱股價可說是登峰造極。”他的意思實際上是,中國的股市連賭場都不如。
  近5年來,全國法院審結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共22件,其中2007年1件,2008年1件,2009年4件,2010年5件,2011年11件。
  内幕交易獲利豐厚,很多人在股市上靠内幕消息賺錢。截至2011年底,中國有2342家上市公司。中國商品期貨的成交量已連續數年名列全球第一。中國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標準不高,案件數量應當遠遠高於5年22個才對。
  司法機關查辦的内幕交易、洩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數量,與實際發生的案件數量相距甚遠,主要原因在於内幕交易的證據認定是世界難題。
  證券、期貨交易具有無紙化、信息化等特點,犯罪嫌疑人能夠利用互聯網、3G通信等先進技術傳遞信息和意圖,加大了事後取證的難度和工作量。
  以丁建明涉嫌内幕交易為例,開元集團董事長兼黨委書記丁建明籌集了2000萬資金,準備在股市上賺一把。江蘇開元分配初案為“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1元”,但丁建明卻指令“每10股送2股轉增7股派1元現金”,並向操盤手發佈了交易指令,在内幕交易敏感期内買入317萬股江蘇開元,並在確定分紅後陸續賣出,獲利1109萬元。怎麼證明丁建明有内幕交易行為?如果不是有人舉報,此案不一定能破。
  如果監管機構加大查處内幕交易的人力、物力,監管成本太高;如果監管機構按常規方式查處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暴露得太少。能否找到成本低廉而又能夠有力查處内幕交易的方法?答案是走股民路線,發動股民,相信股民,依靠股民,還原股民監督内幕交易的權力。
  第一,制定和實施内幕交易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實行内幕交易舉證責任倒置。一旦發現自己的股票投資損失可能與内幕交易有關,股民有權到法院起訴從事内幕交易者。被告如果能夠自證清白但沒有或拒絕自證清白,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建立内幕交易的舉報獎勵制度。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股民和其他民衆本身就對内幕交易痛恨不已,舉報獎勵更能調動舉報的積極性。中國可以借鑒國外的内幕交易舉報獎勵制度。美國法律規定,内幕交易舉報者可獲得内幕交易非法獲利10%的獎金。如果中國也有這樣的制度,舉報黃光裕的人可獲得近4000萬元獎金。當然,由於獎勵制度驅使人們盡早舉報,黃光裕的内幕交易就無法獲利近4億元,黃光裕等人就不會服那麼多年刑,也不會被判連罰款帶沒收共計11億元,舉報人也不會得到近4000萬元獎金。
  第三,設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協會,研究和防範内幕交易。設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協會,股民自動成為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協會會員,協會將為股民維護合法權益,防範和打擊内幕交易。
  在中國的證券市場上,此前獲利的主要是上市公司或融資者,大部分投資者都無法從市場上獲利。打擊内幕交易就是消除證券市場上的腐敗行為,將賭市變成股市,讓更多的投資者獲利。
  金融壟斷化相對的是金融民主化,打破金融壟斷的過程,就是實現金融民主化的過程。讓民衆運用金融,享有金融的收益,化解金融風險,也就實現了金融民主化。
  金融民主化體現在股市上就是打擊内幕交易,走股民路線,讓股市成為經濟成長的晴雨表,讓股民在股市裡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的成果。

本文摘自《現代人最需要的財經法律智慧》


   經濟離不開法律,生活在經濟大棋局下的中國人更離不開法律,無論是買房、買車、看病,還是投資理財、開公司辦企業,都脫離不了經濟,更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種經濟糾紛和問題。我們的生活越來越難,但法律是每一個人的靠山,財經法律常識是處於經濟亂象中的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具備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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