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把事情做對”為“做對的事情”的觀念(2)

    把事情做對並不難,難的是在紛繁複雜的情況下長時期做對的事情。一些成功者的經驗說明,要想堅持做對的事情,須有以下七個要素:清晰的自我認知度、對大局的把握力、獨到而又深邃的洞察力、紮實的調研功底、對情況的熟知度、科學的民主決策機制和快速的應變能力。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做事不看方向,只顧埋頭走路而不擡頭看路,只顧在某一段時間內把事情做對,而不去看把事情做完以後會不會有好的效果,即有沒有考慮這個事情這樣做是不是對的,它的方向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走得越快,離目標越遠。

    “做對的事情”是一個宏觀的概念,是從全局來考慮的。它跳出了原來被封鎖的框架,在大是大非的立場上制定原則,不會受到某些局部的限制,並且是從企業的根本和長遠利益出發的。而“把事情做對”從某個角度或某個單獨的環節來講是正確的,但是對整個企業的全面發展來講可能就不正確了。就好像一些夕陽行業,它們的有些產品已經快要過時了,處於被淘汰的邊緣,這時你再怎麼想辦法提高產品質量,再使用什麼營銷新招,可能也不一定會見效,甚至可能花的力氣越大,企業的損失就越大。

    有些人很辛苦地勞碌了一輩子也沒有過上好日子,但有些人卻早早地、輕輕鬆鬆地過上了好日子,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道理同上面所說的一樣,即要先擡頭看路,再把路走好。

    聯想集團董事會主席柳傳志先生的“烏龜騎兔”理論,就是一個“做對的事情”的範本。他說:“在國際市場上競賽,中國這只遲來的烏龜,與其與外國兔子硬碰,倒不如借助兔子的力量到達終點。也就是烏龜騎在兔子身上,由兔子帶著烏龜去跑。”去不去“做對的事情”是觀念問題,會不會“做對的事情”是方法問題,二者缺一不可。觀念出了問題是沒有前瞻能力,方法出了問題是沒有決策能力。只有理解了這兩者之間的辯證關係,我們的老闆或管理者才能不斷地在實踐中轉變自己的觀念,改良自己的工作方法。

    做對的事情

    《孔子家語》里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魯國制定了一條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淪為奴隸,只要有人肯出錢把這些淪為奴隸的魯國人買回來,可以憑“發票”到魯國國庫領取“國家補償金”。

    這個法令出台後,大大推動了魯國人的救贖行動,產生了極好的社會效果。

    子貢是孔子門下最有錢的弟子之一,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在週遊列國的途中,遇到了一位魯國奴隸,於是花錢把這個人贖了出來。

    子貢覺得自己應該做得更高尚一些,於是把那些“收據”、“發票”全部當衆撕毀,並聲稱:“願意自己承擔所有的費用,不向國家申請報銷。”這個行為轟動了整個社會。

    子貢回國去見孔子,孔子吩咐學生說:“如果子貢來了,你們攔住他,因為我不想再見到這個人。”

    子貢感到很委屈,於是沖破阻攔,見到了孔子,要跟孔子讨個說法。

    孔子說:“你的行為沒有損害你自己的價值,卻損害了國家的法律。因為你,從此這個法律再也沒有明確的社會效果了。”

    果然,不久後孔子的話應驗了。子貢的行為被輿論廣泛傳播之後,產生了消極的影響:贖人者再也不能以正常的心態向國家申請報銷。不能有效地實施這種報銷制度,肯出錢贖買魯國奴隸的人就越來越少了。

    在子貢看來,他做得非常“好”;而在孔子看來,子貢雖然做得“好”,卻沒有“做對”。

    很多時候,我們拼命地工作,為工作放棄了一切,但也損失了很多,包括我們的家庭、我們的朋友、我們的環境。可是,到頭來卻發現,我們所做的並不是自己想要的。大多數情況下,“做好”並不代表“做對”,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

本文摘自《方法改變行為!》


變“把事情做對”為“做對的事情”的觀念(2)  本書針對現代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我國企業的實際出發,同時借鑒了世界先進的管理理念,從對管理者的管理觀念、管理方法剖析入手,分觀念轉變篇和方法轉變篇,全面闡述了“觀念轉變企業,方法改變行為”的理念。書中所列舉的觀念是企業管理中最常見又最容易忽視的一些觀念,教給我們的轉變觀念的方法也是最實用最有效的方法。本書適合企業中高層管理者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