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印花稅的部門規章(28)

2014-08-03 12:42:09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湖北等十省(區)電信資產重組改制過程中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電信體制改革方案》的精神並經國家國資委批準,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以下稱集團公司)按“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方案對其所屬湖北、湖南、海南、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等十省(區)電信公司業務和資產(以下稱“十省區公司”)進行了重組。具體方式是:先由集團公司在上述十省(區)新設全資子公司(以下稱目標公司),在對十省(區)公司電信資產和業務進行重組後,將擬上市資產、負債和權益註入目標公司,再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股份公司)向集團公司收購目標公司權益,最終實現集團公司的整體改制上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8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重組改制中的有關印花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集團公司在十省(區)設立的目標公司新啟用的資金賬簿記載的資金,凡重組前已貼花的,免徵印花稅。

  二、集團公司將十省(區)公司擬上市資產、負債註入到目標公司和股份公司向集團公司收購十省(區)目標公司資產、負債所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印花稅。

  三、十省(區)公司在改制前簽訂但尚未履行完的各類應稅合同,在改制後僅變更執行主體且改制前已貼花的,不再貼花。

  摘自國稅函[2005]489號

  

   五、其他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軍隊企業化管理工廠徵免印花稅等問題的通知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財務部反映的情況,經研究,現將軍隊企業化管理工廠徵免印花稅、房產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印花稅問題

  1.軍隊企業化管理工廠向軍隊系統內各單位(不包括軍辦企業)和武警部隊調拨軍用物資和提供加工、修理、裝配、試驗、租賃、倉儲等簽訂的軍隊企業專用合同,暫免貼印花。

  

本文摘自《資源稅、財產稅、行為稅》


   本書旨在說明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地方稅的有關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共分為十篇,分別介紹了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十個稅種的基本理論、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和會計處理。 本書內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