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資源稅的部門規章(37)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隨著抗震救災工作的不斷深入,災後重建工作也將陸續展開。為貫彻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積極支援受災地區做好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現就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各級財政稅務機關要將支援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作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重要任務,採取有效措施,認真貫彻落實好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中可以適用於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實際發生的因地震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個人所得稅

  (一)因地震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可減徵個人所得稅。具體減徵幅度和期限由受災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對受災地區個人取得的撫恤金、救濟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個人將其所得向地震災區的捐贈,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本文摘自《資源稅、財產稅、行為稅》


第三章  資源稅的部門規章(37)   本書旨在說明廣大的納稅人、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地方稅的有關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本書共分為十篇,分別介紹了資源稅、印花稅、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十個稅種的基本理論、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和會計處理。 本書內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