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 列報的一致性
前已述及,可比性(包括統一性和一致性)是會計信息質量的一項重要要求,目的是使同一企業不同期間和同一期間不同企業的財務報告相互可比。為此,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應當在各個會計期間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這一要求不僅針對財務報表中的項目名稱,還包括財務報表項目的分類、排列順序等方面。在以下規定的特殊情況下,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是可以改變的:(1)會計準則要求改變;(2)企業經營業務的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後,變更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2.5.5 財務報表項目金額間的相互抵銷
財務報表項目應當以總額列報,資產和負債、收入和費用不能相互抵銷,即不得以淨額列報,但《企業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比如,企業欠客戶的應付款不得與其他客戶欠本企業的應收款相抵銷,如果相互抵銷就掩蓋了交易的實質。再如,收入和費用分別反映了企業的產出與投入的關系,是經營成果的兩個方面,為更好、更完整地反映企業經營的特徵和全貌,收入和費用也不得相互抵銷。但是,同一非日常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損失和利得,其發生具有一定的非常性和偶然性,而且不具有重要性,其損失和利得也不像收入和費用一樣具有一定的配比性,所以同一非日常活動損益按照其淨額列示,反而有助於增加其可理解性,這就不屬於準則所謂的“抵銷”。像資產按照扣除其減值準備後的淨額列示,代表的是資產的真實價值,不屬於“抵銷”。
2.5.6 比較信息的列報
企業在列報當期財務報表時,至少應當提供所有列報項目上一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以及與理解當期財務報表相關的說明,目的是向報表使用者提供對比數據,提高信息在會計期間的可比性,以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發展趨勢,提高報表使用者的判斷與決策能力。在當期財務報表項目的列報發生變更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對上期比較數據按照當期的列報要求進行調整,並在附註中說明調整的原因和性質,以及經調整的各項目金額。如果發現對上期比較數據進行調整不切實可行的,則應當在附註中披露其原因所在。
請註意,上述要求僅僅是編報財務報表的起碼要求,針對具體交易和事項,相應地,具體會計準則可以規定一些特殊的列報要求。
本文摘自《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解讀與案例分析》
報告數據的生成原理和内涵予以解讀,隨後打開財務報告分析的工具箱,並通過指標體系的構建,揭開財務報告的神秘面紗,講述其背後的故事。在本書最後,作者選取了最新的並且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年報進行分析和解讀。這部分内容既是對前面所學知識的檢驗,又提供了撰寫財務分析報告的規範示例。
全書體現最新準則和最新年報之“新”,體現系統思維和知識架構之“全”,體現分析務實、知識實用、資料真實之“實”,以期給予讀者全新而實際的閱讀體驗。
本書主要面向具有一定經濟常識的社會大衆,其意不在於編報表,而在於如何識報表、用報表。此外,書中内容對於企業經營者和財會人員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