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學界定增值稅納稅人,調整兩類納稅人的比例
從世界各國來看,小規模納稅人占增值稅納稅人總數的比例一般是60%~70%,它除了直接面向消費者的小型制造業和商業企業外,處於制造和流通中間環節的增值稅納稅人都納入一般納稅人中。而我國小規模納稅人的比重是85%~90%,稅收收入占到增值稅收入的5%~10%。所以,我國應將小規模納稅人的總體比例向下調,使增值稅制逐步規範化。我國在界定兩類納稅人的比例時,應採取以下方法:
(1)要逐步擴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比重。為保持增值稅“鍊條”的完整性,對從事工業生產、加工,和經營生產資料的納稅人,凡生產場所比較固定、產銷環節便於控制、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的,都可核定為一般納稅人。
(2)與制造業以及商業批發企業、較大型商業零售企業有較密切交易關系的小型制造業、商業批發企業應納入規範化的一般納稅人的範圍之内。對會計核算暫不健全的小型企業,也應積極創造條件,幫助它們健全會計制度,通過稅務機關組織培訓等方法,幫助其提高會計核算水平。
3.加大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力度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是要合理評定計稅定額;二是要輔導督促納稅人建賬建制,以便於稅務稽查;三是要適當放寬稅務機關對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限制。對小規模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上確需按規定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可允許按17%或13%代開,並按17%或13%全額徵收增值稅,以利於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之間的經濟交往。
六、清理增值稅減免稅政策,減少優惠項目
1.建議對增值稅優惠政策進行徹底清理,凡到期的一律恢複徵稅,對繼續減免已無必要的,應盡快取消減免稅照顧,恢複徵稅,以後不再出台新的減免稅規定。免稅項目應盡量控制在最低限度,杜絕中間環節的免稅,而按產品設置免稅項目。
2.協調各種優惠措施,協調財政支持與稅收優惠的關系。對於各種需要政府給予扶持照顧的情況,能用財政支出照顧的不用稅收優惠,能用所得稅政策照顧的不用增值稅,以保持增值稅鍊條的完整。對福利企業、校辦企業、糧食倉儲企業這種列舉納稅人、銷售對象式的免稅都會使徵管工作增加難度,需要照顧的對象應更多的從財政政策和負面影響小的稅種上去扶植。
本文摘自《增值稅制度與操作實務》
本書根據2008年修訂通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編寫,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和掌握增值稅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優惠政策,提高納稅水平。
本書共分為三篇:理論篇——介紹了增值稅的類型、特點和增值稅制度的演變及政策取向;制度篇——詳細介紹了增值稅制度的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操作篇——舉例說明增值稅的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及會計處理。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