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前增值稅制度存在的問題(4)

2014-08-05 14:12:23

  再如一些綜合性生產企業,有自己的車隊,來運輸本企業銷售的產品。如果把運輸行為作為產品銷售行為的附屬品,即產品的實現過程,這應是一項混合銷售行為;但如果從運輸行為本身的性質看,運輸行為是獨立的,它和產品銷售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行為,由誰運輸只是行為主體的不同,而不能改變行為的性質,則是兼營行為。因而,判別企業的多項經營行為是混合銷售行為還是兼營行為,是非常困難的。

  總之,同一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既涉及增值稅又涉及營業稅,一方面造成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管理的複雜化和混亂,另一方面造成同一行為因企業性質及其所課稅種的不同而稅負懸殊。

  3.政策界限難以區分,徵管實踐中部門之間相互扯皮

  分稅制財政體制要求國稅局負責中央稅的徵收、地稅局負責地方稅的徵收,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主體。增值稅屬於共享稅歸國稅局徵收,營業稅多屬於地方稅由地稅局徵收,當增值稅與營業稅的課稅對象互補交叉、易於確認時,國稅局與地稅局的矛盾不明顯,但當兩者有交叉業務難以劃清時,即有混合銷售和兼營業務時,雙方為了本位利益經常起紛争。

  4.發票管理難度加大

  增值稅實行以票管稅,而建築業等繳納營業稅的行業購進貨物時不存在稅款抵扣,在業務交往中不需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導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反映的營業額信息失真、難以控制。一些財務不健全的納稅人利用普通發票偷逃稅款,給發票管理帶來難度。

   三、小規模納稅人存在的問題

  2009年1月1日之前,我國增值稅把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和會計核算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對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徵收方法,按4%和6%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這就對小規模納稅人產生一定的影響。

  1.兩類納稅人的界定標準不科學

  增值稅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類進行徵管,有利於稅務機關加強重點稅源的管理,簡化了小型企業的計算繳納,減少了徵納成本。根據1993年12月13日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視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從1998年7月1日起,對達不到銷售額標準的納稅人一律不得認定為一般納稅人,都劃為小規模納稅人徵稅管理。但以定性標準——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和定量標 準——銷售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界定標準,都缺乏科學性。

  

本文摘自《增值稅制度與操作實務》


   本書根據2008年修訂通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編寫,旨在幫助廣大的納稅人以及註冊稅務師等財稅從業人員快捷、完整、方便地查閱和掌握增值稅制度及操作實務,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變化,更好地運用優惠政策,提高納稅水平。
本書共分為三篇:理論篇——介紹了增值稅的類型、特點和增值稅制度的演變及政策取向;制度篇——詳細介紹了增值稅制度的基本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度;操作篇——舉例說明增值稅的納稅籌劃、納稅申報及會計處理。
本書内容豐富實用,法律法規翔實準確,查詢方便,是廣大納稅人員、稅務幹部和財稅從業人員不可缺少的案頭工具書,也可作為財稅專業廣大師生的教學參考用書。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内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内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内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内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賬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