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真正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是在進入新世紀之後。此間已經過20多年的高速發展,中國經濟實力大為增強,具備了一定的“走出去”的條件,國内產業結構調整的壓力也迫使企業走出去尋求多種戰略性資源。中國的大部分產業由賣方市場逐漸轉為買方市場,產品出現相對過剩,也出現資源短缺現象,出口順差不斷擴大所引致的貿易報複行為也在日漸增多;此時“走出去”參控一些海外資源或投資一些海外企業,既有利於緩解國内的資源緊張壓力,也有利於減少國與國間的貿易争端。在這種形勢下,“走出去”的從微觀到宏觀的條件已逐步成熟。於是,政府開始著手制定有關政策,鼓勵企業“走出去”。
3. “走出去”的探索
1999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和財政部《關於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的意見》。這一文件從以往的鼓勵來料加工貿易業務在國内開展,變為鼓勵去國外開展。它被認為是政府對外開放戰略開始從“引進來”到“走出去”的一個拐點。到2000年,中央正式提出制定和實施“走出去”戰略,一年後,實施“走出去”戰略正式寫入了中國“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走出去”大幕拉開。
此後政府從各個層面出台了一些配套的政策措施,以扶持“走出去”的企業。如投資項目管理方面,國家發改委頒佈了《境外投資項目暫行管理辦法》;外匯管理方面,國家外匯管理局出台了《關於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有關問題通知》等文件;金融政策方面,國家發改委聯合中國進出口銀行下發了《關於對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重點項目給予信貸支持政策的通知》;保險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發佈了《關於建立境外投資重點項目風險保障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
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明顯加快。在2004年之前,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流出量年均增幅只有13.9%,而最近5年來,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年均增長速度超過60%。到2007年,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餘額(非金融部分)已達到900億美元,當年增加187億美元。而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長戴相龍稱,2008年以來,中國企業已進行了102起海外並購,涉及金額321億美元,占整個亞洲地區(除日本)的45%,而2007年時,這一數字只占到16%。1
本文摘自《改變中外企業博弈的格局》
20世紀60年代,中國圍棋選手首創一種新型佈局方法,由於在對弈中利於搶占實地、獲得先機而聞名國際棋壇,遂被命名為“中國流”。
在中國與西方企業激烈博弈的今天,處於劣勢的中國企業要想突破困局,必須形成並購上的“中國流”,通過並購的方式獲得發展制造業所需的技術、品牌和渠道,讓中國的要素資源能夠在全球產業鍊上合理分佈,中國的企業得以在未來的產業鍊博弈中占據主動。
2008年以來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為試圖出海並購的中國企業提供了一個“百年一遇”的機會,歐美不少實體企業由於資金鍊斷裂而陷入困境,大大降低了中國企業的並購門檻和收購價格,由“各路軍團”組成的中國“遠徵隊”開始乘風起航,海外並購的“中國流”正在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