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裡達洛林斯學院
麻省理工
格林内爾學院
麻省理工
麥吉爾大學
佐治亞理工學院
俄亥俄衛斯裡昂大學
賴斯大學
霍普學院
楊百翰大學
多倫多大學
内佈拉斯加大學
達特茅斯學院
哈佛大學
伯裡亞學院
奧斯本學院
馬薩諸塞大學
華盛頓州立大學
佛羅裡達大學
加州大學河濱分校
哈佛大學
當然,要想獲得諾貝爾獎,您的聰明才智最少應該能夠保證自己進入聖母大學或者伊利諾斯大學這個層次的高校。除此之外,別無其它捷徑。1
這種觀點是不是比較偏激?假如您十幾歲的女兒發現自己必須在兩所大學——哈佛大學和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喬治敦大學之間做出選擇,您會希望她進入哪所大學?我想您會選擇哈佛,因為哈佛是“好”學校。只有在美國大學本科標準入學考試(SAT)的分數處於前面10%或者15%的學生才可能進入哈佛。
但是,如果按照我們已知的智力方面的知識,像分出跑步運動員的名次一樣,對高校進行排名,卻是毫無意義的。從IQ的絕對分值來看,喬治敦大學的學生也許沒哈佛大學的學生聰明,然而毫無疑問的是,他們都是聰明的,從喬治敦這樣的大學畢業的學生也可以像哈佛畢業的學生一樣,在將來獲得諾貝爾獎。
近來,心理學家貝瑞?史瓦茲(Barry Schwartz)呼籲名牌高校放棄他們複雜的入學測試程序,只要讓那些達到高校入學標準的學生像抽獎中彩票一樣隨機選擇高校就可以了。“可以把學生分成兩個群體,”史瓦茲說,“夠格的和不夠格的。夠格的人可以被接納,不夠格的人就要拒之門外。”雖然史瓦茲也承認他的想法在現實當中無法被人們接受,但他說的絕對是正確的。正如哈德森寫的那樣(記得他在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之間,曾對英國頂尖的男生寄宿學校進行了調查):“如果你遇到的是一個真正聰明的小孩,那就完全沒有必要知道他的IQ是多少。”1
讓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正產生比較嚴重影響的例子。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制定了一項針對來自弱勢群體報考者的贊助性行動計劃——這正如美國很多頂尖教育機構做的那樣。密歇根秋季註冊入學的學生中,大約10%的學生屬於少數族裔,假如法學院不放松對這群學生的要求——不降低他們入學標準考試的錄取分數以及大學畢業的評分,而是和其他學生一樣——那麼這群學生的比例可能會降到3%以下。而且,如果您將法學院少數族裔和非少數族裔學生的評分進行對比,就會發現白色人種的學生表現更好。這並不奇怪:那些大學畢業評分和測試成績比其他人優秀的學生,自然會選擇同樣是較高等級的法學院。這也是為什麼人們對贊助性行動計劃褒貶不一的原因。事實上,對密歇根大學贊助性行動計劃的指控已經受到美國最高法院的關註:讓那些比同類人遜色的人一起進入精英教育機構,看來有不平等競争之嫌。
但是,多年以前,密歇根大學曾計劃對法學院少數族裔學生畢業之後的去向做近距離的調查:他們的收入如何?他們的職業生涯有什麼進展?是否對自己的事業滿意?對社會和團體有什麼貢獻?他們贏得過什麼榮譽?他們尋找一切現實生活中能夠令人信服的成功案例。尋找的結果令他們大吃一驚。
本文摘自《不一樣的成功啟示錄》
如果有人說某某人士的成功是因為他是一個天才,那麼本書會毫不遲疑地對他說不!因為持這種論調的人往往忽視了成功不能缺失的兩個環節:機遇和文化傳承。世上沒有不想成為人上人的人,成為卓絕群倫的社會人士是創業者的夢想,把別人的成功經歷當成鏡子是成功者的愛好,在工作中事有所成是企業員工的追求,然而,要成為卓越者,需要的不僅僅是審視自己,還需要認識自己週圍的一切事物,這樣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生長的土壤。就像海灘上長得最高的一顆橡樹,它之所以能長得最高,也許是因為它曾是一個硬殼種子,但很重要的,是它生長的土壤,它生長的地方,如果從一出生,它便被其它橡樹遮蔽了陽光,那它永遠不會長成最高的一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