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要求怎麼來的?從表面上看,是按照邏輯推理的方法推理出來的。但回頭仔細思考一下,我們就會發現,其實我們列出的各種條件,是根據我們的經驗所看到的成功的銷售人員,他們做了哪些事或有哪些特點,從而導致他們成功,於是就拿這些特點,作為我們對這個職位的要求。這樣的判斷過程合理嗎?部分合理。合理的地方在於我們能找到大多數勝任這些工作的關鍵因素。不合理的地方在於,我們其實沒有從理論上證實,我們所發掘出的那些關鍵因素,是否是勝任工作的必要條件。從前面的例子來看,在兩個條件上,可能就屬於可要可不要的條件。一是會做PPT。這個職位是銷售經理,底下還有助手。我們考慮一下,當候選人不會做PPT時,就不能完成這項工作了嗎?顯然未必。這和溝通技能這樣的要求不一樣。當銷售經理缺乏溝通技能時,要想很好地完成工作,沒有任何可能。而不會做PPT,並不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對工作的勝任。這就屬於可要可不要的條件。
另外一個條件是具備各種愛好或技能,可以陪客戶玩耍。在目前國内的銷售環境中,可以說這其實也是很重要的一個銷售手段,但畢竟要做到這一點太困難。而且,沒有愛好或技能的候選人,但是只要他們有很好的客戶資源,具備很好的銷售技巧,也可以出色地完成這個職位所要求的工作。因此,這也是屬於可要可不要的條件。
這樣,在最後確定招聘條件時,就可以把這兩項去掉。
上述的表達,可能看起來比較費勁,或者說比較"繞",但卻表明了在確定出所有的招聘需求後,如何進行篩選的基本思路。
接下來再看看各種條件的排序。篩選和排序的區別在於,前者是將那些可要可不要的條件去除,而後者是在那些留下的條件中,進行重要性的排列。
在去除了一部分用人條件之後,我們依然可能面臨在現有的薪酬水平上,無法招到完全符合所有招聘條件的人-而且,根據我的經驗,這種情況實際占到了大多數。
比如,一個職位有十項要求,有兩個候選人,一個滿足了從第一項到第九項的要求,而另一個滿足了從第二項到第十項的要求。兩個人都不是十全十美。選誰?這就需要對各項要求的重要性進行排序。
排序的本質,其實是說我們在選人的時候,當無法選到完全滿足各項需要的候選人的時候,我們最先放棄什麼條件,最後放棄什麼條件。最先放棄的條件,就是排序時,相對最不重要的條件;而最後放棄的條件,也就是在排序時相對最重要的要求。
進行條件排序時,排序的原則主要來自於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要排序的條件,對於完成工作的不可替代性的強弱。不可替代性越強,這個條件的重要性就越要往前放;不可替代性越弱,條件的重要性就越低。
例如,在前面的例子中,我們分析了一個客戶經理,其實也就是銷售人員的職位。從分析結果可以看到,這個職位的任職者需要具備溝通能力、談判技巧、學習與理解能力、客戶需求分析能力、計劃性、悟性等。在這些條件中,如果溝通能力不具備,所有的銷售活動根本無從談起,這就意味著,對於客戶經理來說,溝通能力屬於必須具備,而且是非常基礎的能力,在排序時,一定要放在前面。
本文摘自《面試讀心術》
本書為面試官提供了系統的面試方法和思路的介紹,並通過大量的實例分析,幫助面試官有效提升面試水平。同時,由於本書的内容來自於作者豐富的實踐積累,介紹深入淺出,對於求職者來說,也是一本很好的面試輔導書,有利於應聘者了解面試官提出問題的背後所隐藏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