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鎖“應該”
我之所以在書中分別提到了耶南藥廠與UMHS 面對的法律挑戰,是因為這兩家公司截然不同的應對措施深刻地體現了基於“可以”的思維方式與基於“應該”的思維方式的區別。盡管這兩家公司面臨的法律壓力看起來要比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面臨的來自規則體系的壓力沉重得多,但它們的應對方式對我們來說值得借鑒。每一天我們都得竭盡所能並盡可能靈活地避開或對抗規則壓力。例如,老闆因為你項目組中某位下屬的工作成果而獎勵了你。你明知這個獎勵應歸功於下屬,但你會提醒老闆,讓他把獎勵直接頒給應得的人嗎?你當然可以一言不發,默認了上司的肯定。沒有規則規定你必須把獎勵謙讓給下屬。事實上,企業的潛規則似乎是,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占有下屬的功勞。於是,你心安理得地得到了這份獎勵。這便是基於規則的思考模式最陰暗的表現形式之一。
我猜大多數人都會覺得冒領不屬於自己的獎勵是不對的,我們不應該做這種事,它與我們的價值觀不相符。但是,我冒昧地猜想,在某個類似的場合裡,由於缺乏監管規則,或者規則條款模棱兩可,你也許就會沿著規則的邊線放任自己的行為,而不會苛求自己對照自身價值體系的標準作出應該的選擇。只有超越充滿規則陷阱的“可以”的語言,使用價值觀的“應該”的語言,我們才有可能像UMHS 一樣,發現一條真正有創新意義的道路,一條更簡單的道路,例如在上面的例通過價值觀的語言思考問題,既能子裡,明智地選擇與下屬分享榮譽。將你從規則的獨裁中解脫出來,又能幫如同UMHS 最終成功地大幅度降低你看破玩弄規則時那種虛假的自由感。了訴訟支出,你如果真心地與下屬分享成果,最終也會贏得他的信任與支持,在下一次需要共同努力達到某一目標時,他便會樂意犧牲自己的週末時間陪你加班。要在How 時代獲取成功,你需要平衡地發展自己的規則適應能力,一方面避免冒犯規則,另一方面在規則的基礎上用“應該”的語言去待人處事。
規則不具有激勵他人的力量。按照它的定義,你只能遵守它,對規則表達敬重的唯一方式便是嚴格遵循規則行動,別無他法。規則催生了一種默許的文化,在這種文化裡,人人都滿足於在字面上遵守規則,然後默許自己在規則内部苟且偷生,或者迂回到規則界限以外,換句話說,生活在規則的正面或負面空間裡。在這種情況下,“打破所有規則”對人們來說無疑是個糟糕透頂的建議,但那種老掉牙的“讓規則條文指導你”的建議也好不到哪去。這樣的文化使人的生活受到外在枷鎖的束縛,最終讓人變得唯命是從。
要制造人浪,你就需要一種比規則更具激勵性的組織能力。你不能制定一條規則說,人浪必須在每個週二的午飯過後出現,然後人浪便自己出現。就算到那時有人浪出現,它會是你想要的那種嗎?只有使用“應該”的語言的交流方式,即基於價值思維的交流方式,才能在本質上具有激勵他人的力量。價值觀的前景廣袤無垠,有足夠的自由創造空間,你可以在其中看到達成目標的新方法。價值觀對我們、對他人都非常重要,它以一種有意義的方式填滿了我們和他人之間的人際突觸。價值觀是基礎,也是進步的推動力,它指引我們將有限的精力使用到對自己真正有意義的事情上去。價值觀有自己的基本結構--公正、公平、求真、誠實、團結、謙遜、為他人服務。這些價值觀的語言激勵我們,因為它們從本質上就是催人奮進的。我們也許不信仰規則,但我們都信仰自己的價值觀,它是我們人性的核心。價值觀的確會加重我們的責任,敦促我們做出更多的努力。偏離自己的價值體系即是自我背叛。價值觀為我們的行為奠定基礎而不會帶來羁絆。
本文摘自《方式決定一切》
在HOW時代,不僅要“放手去做”,更要“正確的做”“遵從規則”已過時,“超越規則”是殺手锏不僅考慮“能夠做”,還要學會“應該做”
安然、AIG、三鹿奶粉、國美等,接二連三的公司醜聞突然間讓我們發現:自己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能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可以說,信息技術催生了“透明文化”,同時也宣告了全新的“HOW時代”的到來。
《HOW時代》提出了颠覆性的觀點:
HOW比WHAT更重要 在透明文化盛行的今天,產品和技術(做什麼)極易被複制,而正確的方式(怎樣做)才最具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