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於“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對無核國家和地區使用核武器”的莊嚴承諾,早已昭然於世,成為國策了。軍委絕對無意也不會對此作出修正,這是毫無疑義的。之所以發生上述矛盾的現象,大氣候是中國軍方和學界競相為新的核戰略獻猷擘劃,不乏標新立異者;小氣候是參與撰寫報告者的文字固然堪稱上乘,於戰略卻不甚通曉,而專精軍事戰略的專家也對此有所疏漏。
“自衛防禦”詞義不明,這個提法又同外國軍方對中國軍事戰略的片面解讀曲徑相通。問題的嚴重性還在於,這在危機時刻容易導致誤判。倘若軍委批準以“自衛防禦”來概括中國核戰略,其他核國家在同中國軍事攤牌時,難免以彼況此,以致誤判中國如同往昔處理邊界沖突一樣,在使用核武器的問題上也會借口“自衛”而訴諸先發制人。於是,這些核國家在同中國處於軍事對峙狀態時,未決定發動核戰争則已,一旦決定使用核武器,完全可能訴諸“先下手為強”,對中國痛下重手,後果不堪設想。可見茲事體大,輕忽不得。
有人會指出,話說回來,縱使前述白皮書在有關中國核戰略一節中講得天衣無縫,無可指摘,外國戰略家也未必相信中國會信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諾。這種說法之失當,不言自明。因為白皮書是在全面闡述中國軍事政策,自然要在政策上做到承前啟後,在理論上也要做到自圓其說,無論如何,不應該在方家面前露出破綻。白皮書應該盡力避免出現可能導致錯誤解讀的表述方式,以致在外國戰略家的心目中加深了對己方的疑忌,至少不應該授人以柄。
如果前述白皮書的内容稍微變動一下,就可以避免外國戰略家對中國核戰略的妄評。比如改為:“第二炮兵遵守國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嚴格執行中央軍委命令,具備作出核反擊的能力,以懾止敵國對中國發動核攻擊為基本使命。”如此,基點不變,效果則不同。
細推一下,外國戰略家的片面解讀,不但違反了引述的白皮書内容的真實含意,而且也不符合戰略分析的規則。試觀如下剖析:
首先,縱使如外國戰略家所稱,軍委是為了“保證國家免受外來核攻擊”而授權二炮先發制人,自然必須先打擊敵國核導彈基地。在軍事上,打擊核導彈基地等“點目標”對己方導彈突防能力及落點精度有著極高的要求。目前二炮所屬核導彈及導彈核潛艇攜帶的潛地核導彈,僅有打擊敵國城市及戰略要地等“面目標”的能力,而沒有對核導彈基地等“點目標”實施精確打擊的能力。可見軍委根本不可能授權二炮或海軍先打擊敵國核導彈基地。
其次,在海灣戰争中,美軍已經迫使戰場呈現單向透明化,又完全掌握了伊拉克及其週邊地區的制空權,具有實時指揮、迅即摧毀的能力,尚且不能一舉消滅伊拉克的導彈。貫穿戰争的全過程,伊拉克仍然具備隔三差五發射一枚或數枚導彈的能力。中國戰略武器發展相對滞後,數量遠遠不如核大國,即使今後二炮具備了對“點目標”發動精確打擊的能力,又豈能在戰時摧毀敵國所有的陸基核導彈發射陣地呢?更不用說在大洋深處遊弋的敵國導彈核潛艇了。既然做不到,必然招致敵國對中國發動大規模的核打擊。如此,中國又焉能通過先下手為強的手段,達到“保證國家免受外來核攻擊”的目的呢?
以上推斷無非證明二炮遵守國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僅以懾止敵國首先對中國發動核攻擊為基本使命而已。上述結論本來可以經由常識判斷獲得。筆者卻需要花費一番口舌,才可勉強說服對方。西方人習慣於直線思維方式,最終仍然將信將疑。可見,在官方文件中,確實有字斟句酌的必要,此言不虛。
本文摘自《遠觀中國大戰略》
中國正在全球事務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在中國崛起的陰影下,中國與西方大國,特別是與美國的關系,變得越發微妙;朝鮮半島劍拔弩張,朝鮮屢次進行的核試驗讓東北亞國家的核競賽一再升級,令中國陷入核國家的包圍圈;南海局勢急轉直下,南海諸國借助美國“亞太再平衡”戰略,紛紛發難,中國在海洋疆域上面臨的問題已從簡單的海洋權益之争轉變為海洋戰略博弈;外患加重的同時,内亂不減,中國國内社會矛盾加劇,群體事件頻發。國内外矛盾聚焦之下,本書映照現實,環顧當下,分析了中國所面臨的重大戰略環境,鞭辟入裡,振聾發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