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股權小,話語權少,民企就會擔憂:若與國企進行混合,是否能夠起到協同並進、帶動企業發展之效,而不致走向反面,被國企偏低的運行效率所拖累。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給予民企更為公平的市場主體地位,誠然是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但是,與民企資產規模往往偏小相比,國企的資產規模往往極其龐大,那麼,這就給民企帶來一個極富挑戰性的難題。面對國企動辄數十億、上百億、甚至上千億的資產規模,民企僅憑些微之資產實力,如何才能介入到國企改革、並享有相對公平的話語權呢?
這其實就是很多民企老闆擔心的問題。對此,内地首富、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就曾公開表示:不控股就不參與國企改革。他擔心即使建立了混合所有制,參與國有資本的民企,仍然可能會受到政府的強強幹預。
考察當前積極啟動混合所有制試點的國企,以中石化抛出的成品油零售渠道為例,其資產規模近萬億元,試問,面對如此龐大的資產規模,即使民企極其渴望進入石油業、以享受其壟斷收益,但是,以事實論之,面對中石化投出的如此巨大的標的,有幾個民企能夠接標?又有誰有能力接標呢?現實就是如此,雖然混合所有制改革使民企的投資機會大幅增加,但大多數民營企業本就生存在夾縫之間。他們的資本實力本就不夠,再加上社會資本募集困難,故而,面對混合所有制試點之下,國有企業所抛出的梅,民企往往僅能望梅,而無法得到止渴之效。
再比如,2014年6月,江西省向非國有資本開放了300個示範項目,其中,前11個項目都來自江西省鐵路投資集團,面對這些很誘人的大項目,許多民企基本不抱期望,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能力承擔幾十億、上百億的合作項目。
面對過於碩大的國企盤子,民營企業即使投入了自身所能承受的最大資金,對於國企或許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小支流,在擁有洋洋大海的國企面前,毫無地位可言,這使得民企在企業管理中無話語權,這也是各地民企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擔心。
再比個國企“控制”股權的例子,連接内蒙古與江西的蒙西華中鐵路,是國内第一條嘗試股權多元化的鐵路建設項目。由中國鐵路總公司下屬公司、神華、陝西煤業 、伊泰集團等投資,其中伊泰集團等為民營企業。然而2014年這個項目卻是一波三折,争論不休,各個投資方希望能獨立運營,但鐵路總公司要求實施統一調度,今後在利潤分配上難以保障參股方的利益,這使股權比例小的民企更難有話語權與管理權了。
重現民資參與鐵路改制的經歷,其歷程亦可謂是滿腔熱情向東流。1998年由著名學者南懷瑾聯合地方政府與鐵道部合資修建的浙江金溫鐵路正式通車,作為新中國成立後股份制鐵路的第一條,其股東間的蜜月之旅稍縱即逝,就在正式通車當年南懷瑾即將所持股權全部轉讓;2005年浙江光宇集團聯合上海鐵路局、常山縣國資公司合作投資興建浙江衢常鐵路,同樣光宇集團參與鐵路改制的熱情並未持續太久,即於2006年連續減持在衢常鐵路項目的股份,並於2007年徹底退出衢常鐵路項目;2006年民企深圳中技集團在承擔羅定鐵路8.46億元債務的前提下,以4186萬元收購了廣東羅定鐵路,但是當年底其即將羅定鐵路的大部分股權轉讓給天津宏峰,而在天津宏峰參與運營之後,雖然其將羅定鐵路改名為國恒鐵路並運作上市,但是時至今日仍處於長期虧損狀態。在當前全國成立的合計近200家民資參與的合資鐵路項目中,正式運營的僅有50家左右,而其中民資激情參與後又無奈退出的又占其相當一部分。當然,在衆多失敗案例中,亦偶有成功者,内蒙古伊泰煤炭公司投資運營的呼準鐵路即是如此,但是就在呼淮鐵路取得贏利後,2009年鐵路部即一度表示將呼淮鐵路收歸鐵道部。
事實上,這樣的擔憂,並非是杞人憂天,以前民營企業和國企合作很多例子,比如杭州灣大橋,最開始很多民營企業進去,但早早就退出了。因為股份很少,也沒有話語權,這種混合對民企而言,確實沒有什麼價值。
除此之外,在過去十幾年的國企行政性重組中,國有企業既已經積累了許多資源,且在融資貸款方面因其政府企業的穩定性更受銀行青睞,本身強大的融資能力決定了合資企業裡國有股東更為強勢;其次,目前法律法規並不完善,對國有股東的職權沒有一個有效的制約,取而代之的則是國有股東用國有資產的政策要求挾制公司。就目前河北省的鋼鐵行業來說,省國資委監管的企業,資產動辄上百億元。而民營企業資產達到10億元以上的並不多。即使投資10億元,可能在一家國企中占股還不到10%。因此大型國企若要發展混合所有制,必須分批次、分類型進行,才更具可操作性。
因為股權小,話語權少,民企就會擔憂,若與國企進行混合,是否能夠起到協同並進、帶動企業發展之效,而不致走向反面,被國企偏低的運行效率所拖累。國企雖然有他的資金力量、政策依仗,貸款方便,但就是因為國企盤子大,整體機構龐大臃腫、審核程序繁雜,往往會導致行政效率低下,經營不當。有一些民企還擔心,國企允許他們進來會不會是想有幫他們分擔債務的嫌疑,混合是否真的對民企有利,如果股本被“稀釋”,從而導致民企投入的資本,最終被國企用來變相償債。
當然國企、民企以及家族企業都有做得好的,產權還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變量,更重要的還是公司治理與管理機制。在企業裡,有時候地方政府即使只占不到十分之一的股份,公司治理董事會構成與機制若不變動改進的話,其說到底還是國有體制。
混合所有制確實有利於籌資聚資,還能取得管理運營的協同效應。然而股權集中度過高,大股東就可以通過股東大會選派人事等方式安插心腹己任,利於行駛個人意志,從而侵害其他小股東的利益,不利於公司整體健康持續發展。若政企不分,政府借行政力量用非市場化手段應對市場變化,又會因為不了解市場行業競争形勢,不懂得企業經營激勵,而導致其行政管理難以跟上市場變化的節奏,幾十年的計劃經濟效果也已證明此理。因此,國企應該建立起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以公司治理機制、選人用人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融合國資與民資的發展目標,以避免大股東壟斷話語權而小股東得到保障的事件發生。
綜上情況,有民企便會擔心,發展混合所有制,國有經濟會不會越來越強,控制力越來越大,從而反噬民企原本的市場,造成惡性競争而不是協同並進了?就以杭州的房地產行業為例,原來本地企業很多,現在很多本地企業都不行了,因為國有企業進來後,憑借其資本等方面的優勢,擠占市場,現在的杭州房地產市場,主要是國有企業拿地,民營企業基本上拿不到地了。
在參與混合之前,民企還難過自己的小日子,而在參與混合後,國有企業憑借其龐大的資本實力,其絕大多數仍會穩居控股地位,而這民企看來,很容易會造成“不僅要被控制,還要被搶糧”的誤解,他們很擔心,很體面地穿著西裝參與混合所有掉,最終很落魄地穿著短褲出來。
本文摘自《混合所有制的邏輯》
經濟新常態下,混合所有制改革動了誰的“奶酪 ”?國企改革20年未竟之路將走向何方?民營企業因 何歡喜又擔憂?國有企業如何重新激發活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來,關註 和議論不少,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卻不多。宋文閣、劉 福東編著的這本《混合所有制的邏輯(新常態下的國 企改革和民企機遇)》在回顧國企改革艱辛歷程、總 結國内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全面深刻解讀混合所有 制的内涵特徵和實踐路徑,在當前的歷史性機遇下, 從操作層面給出國企與民企借勢升級的指導意見,為 中國經濟全面深化改革貢獻智慧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