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極其不公平的金融資源配置之下,民企顯然企盼能同國企一樣得到低成本的資金支持。而國企的主要優勢之一,就是融資便利、且融資成本低,故而,民企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驚喜,應該說,有相當一部分是沖著“國民結合”可以破解民企融資難、融資貴去的。
民企與國企相比,其市場主體地位的相對缺失,不僅表現在被無形隔離在壟斷產業之外,而且更體現在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公平等方面。
聚焦到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公平,自2005年至今(2009年上半年除外),民企貸款增幅就一直遠低於國有企業,2008年的全國短期貸款,民企與國企相比一度低近10個百分點。而與民企往往無奈進行民間高息融資相比,國企的貸款優先權無疑相當明顯。而且,國企除了在信貸占比擁有優勢外,更享有差別利率的待遇,以節能減排等信貸為例,國企就可以取得基準利率下浮10%左右的優惠。此外,國企在IPO上市、定向增向、以及發債等其他金融政策上,亦享有特別優先地位。
民企與國企在金融資源配置方面的不公平性,直接與針對民企的融資條件苛刻有關。在現實操作中,民企往往受固定資產占比過少、現金流不穩定等硬條件的桎梏,必須依賴擔保、或聯保才能融到資金。而這種依賴擔保的融資形式,直接推高了民企的融資成本,擔保公司對民企提供擔保的條件,一般都是在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再加3個點左右、且還要扣留貸款額度的20%作為保證金。以此加權核算,即使銀行以8%左右的利率放貸,民企通過擔保公司貸款,最終承擔的利率成本均要在12%左右。
正是金融機構對民企的差別化待遇,致使時至今日仍然難以獲得國有銀行的貸款青睞,在上市方面也難以與大型國有企業相比。有研究指出,目前絕大多數中小微型民營企業更多地通過民間融資實現資金的籌措,貸款利率比正規金融機構高出30%以上、甚至高在100%。
在這種極其不公平的金融資源配置之下,民企顯然企盼能同國企一樣得到低成本的資金支持。而國企的主要優勢之一,就是融資便利、且融資成本低,故而,民企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驚喜,應該說,有相當一部分是沖著“國民結合”可以破解民企融資難、融資貴去的。
5年前一起民企聯合國企開展海外並購的案例,堪稱混合所有制破解民企融資難的經典嘗試。
5年前,一家位於上海的民營企業啟動海外資源收購,該企業雖擁有一定A股上市公司,可其所並購資源並非上市公司主業,如果裝入上市公司則顯得不倫不類,對上市公司股價會造成巨大的壓力。因此,該民企就與一家央企上海分公司進行合作,將收購的海外資源進行證券化,將股權結構進行重新安排,兩家公司均成為股東,這樣既避免了民企上市公司的股權遭到稀釋,又更容易獲得海外資本市場投資者認可,符合未來海外交易所上市要求。
這種模式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現在許多民企都想在海外“廉價”並購資源,但一來海外並購的資金門檻很高,二來很難在境内打包上市,三來容易遭到資源所在國不確定的政策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民企通過與國企“虎狼結親”,既可以得到海外資源並購的資金支持,更可以通過國企得到更高層面的“外交”背書。
在在上述這則民企與國企的合作模式下,民企通過聯合進行海外資源並購,不僅資金可以得到參股國企的支持,而且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也有望在信貸政策上放松一些,此外,在國企參股合作之下,民企海外資源並購的不確定性政策風險也可以得到相對規避。
除了海外資源並購之外,讓我們再來看看民企與國企通過“虎狼結親”,在市場化相對充分的房地產領域所彰顯出的更多優勢吧。
我們以全球最大的專業住宅開發企業萬科為例,萬科公司成立於1984年5月,在其創立之後的前20年,盡管萬科的發展速度較快,但是真正奠定其全國房地產領軍企業、乃至全球房地產標桿企業地位的,還是始自2004年。
2004年,正是央企華潤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的年份,正是華潤對萬科的參股,才使得萬科自2004年起開始正式走向裂變式發展的快車道——根據歷年萬科的年報可以得知,2003年萬科的營業收入僅為46億元,而在華潤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之後,2013年萬科的營業收入已經高達1709億元,11年間,萬科營業收入增長了37倍,年均增速高達338%。
很顯然,華潤參股萬科、並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給萬科帶來的不僅僅是資本金的擴容,而且還給予萬科更為強大的信用背書,這對於資本密集型的房地產業尤為重要,通過萬科近10年來在A股市場不間斷的增發,我們就可以明確感知,如果沒有央企華潤的信用背書,萬科是很難輕易實現的。
此外,對於以項目開發公司為導向的房地產業,如果沒有強大的資源公關能力,房地產企業是很難快速在全國範圍内佈局的,從這個角度看,央企華潤成為萬科的第一大股東,對萬科在全國範圍内的佈局,顯然提供了強大的助力。
無獨有偶,由“商界思想家”馮侖所創辦、並一直執掌的萬通實業,也於2004年傍上“天津泰達”這個大款,天津泰達集團是隸屬於天津市國資委旗下的大型國有企業,其時天津泰達通過認購萬通實業新增發的3.08億股,占萬通實業27.8%的股權,從而間接成為上市公司萬通地產的第一大股東。由此,萬通也一躍成為房地產企業中股本金和營業收入均居第一方陣的企業之一。
當然,萬通實業在與天津泰達“混合”之後,其所呈現出的強大爆發力,也許遠遠不如同期萬科與華潤“混合”之後。對此,當然存在不同企業的戰略決策、以及企業家能力等方面的因素,但是,或許我們也可以牽強地揣測:與萬科“混合”的央企巨無霸華潤,而與萬通“混合”的僅是地方國企天津泰達,兩者的混合對象天然存在實力的不等、政策資源的懸殊,故而,今天萬科能夠雄居全球最大的專業住宅開發企業,而萬通則日漸顯得後勁不足,某種程度上,也實屬情理之中。
搞好混合所有制推動民企發展,與國企聯姻是一個方式,同時資本市場對民企來說也是重點發展平台,可要想讓民企有足夠機會參與進來並非易事,國内資本市場尚未發展成熟,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直接融資滞後。在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銀行貸款歸為間接融資只占20%,股權、期權、債券一類的直接融資占有80%。而在中國,卻颠倒過來,銀行貸款這樣的間接融資成為企業主要融資方式,本來米油就有限,此時再遭遇銀根緊縮,民企也就拼的只剩下些殘羹冷飯。
其次,直接融資結構比例失調。國外的直接融資市場,債券占總融資額70%,股權只占不到20%,相比中國,債券融資比例不到10%,且門檻遠遠高於股權融資,而能夠靠股權融資的公司,即使是上市公司都少之又少,更不要提在夾縫中生存的民企。
2014年5月,由證監會牽頭制定、以國務院名義發佈的《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正式分佈(簡稱新“國九條”),當然,新“國九條”的整體要求是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可是,細心研讀,我們還會發現,新“國九條”不僅提及“混合所有制”,而且監管層旨在通過新“國九條”全面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
除此之外,新“國九條”還明確提出“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開展員工持股計劃”,姑且不論,“員工持股計劃”本身就屬於混合所有制的題中之義之一,而且,通過先行鼓勵“員工持股計劃”,可以為未來國企全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消除阻力。因為,如果國企不具備“員工持股計劃”這一前提,在國企與民企進行混合時,作為國企員工顯然會缺乏積極性的。
本文摘自《混合所有制的邏輯》
經濟新常態下,混合所有制改革動了誰的“奶酪 ”?國企改革20年未竟之路將走向何方?民營企業因 何歡喜又擔憂?國有企業如何重新激發活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來,關註 和議論不少,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卻不多。宋文閣、劉 福東編著的這本《混合所有制的邏輯(新常態下的國 企改革和民企機遇)》在回顧國企改革艱辛歷程、總 結國内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全面深刻解讀混合所有 制的内涵特徵和實踐路徑,在當前的歷史性機遇下, 從操作層面給出國企與民企借勢升級的指導意見,為 中國經濟全面深化改革貢獻智慧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