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才能雙贏

2014-11-07 15:11:58

  國企的尴尬,正是因為缺乏民企的活力;而民企的尴尬,則是因為無從享受和國企平等的待遇。國企和民企要發展,就不能“劃江而治”。當前的國有企業改革,就是要通過混合所有制這種形式,讓民營企業參與進來,在合作中實現互利共贏。

無論是從數量還是資產總量來說,中國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國企“大國”。

  2012年2月,世界銀行行長羅伯特·佐利克到訪中國,期間,佐利克協助發佈了一份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聯合編著的研究報告,報告“旨在幫助中國實現向高收入社會的過渡”。圍繞中國到2030年之前面臨的經濟機遇與挑戰,報告審視之後稱,除非中國進行深度改革,否則將可能面臨經濟危機。報告中還特別提出,中國應該減少規模龐大的國有企業,並使之在運營上更接近市場化的商業公司。

  在此之前,自2002年到2010年,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裡,全國的國有企業數量已經連年減少,減少的幅度,達到驚人的平均每年約7500家。就是在這樣的縮減幅度下,至今,我國國企的規模仍然堪稱龐大。

  對於任何一個國家來說,擁有一定數量的國有企業都是絕對必要的,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公有制在國民經濟中占主體地位,更需要國有企業對國民經濟和國家安全的支撐。但是,與數量同等重要、甚至更為重要的,是國有企業的發展質量。雖然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的發展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國有企業自身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與民營企業相比較,國有企業的效率相對低下,是不容否認的事實。在這方面,我國的電力工業、石油石化、通信三大行業是很明顯的例子,雖然這些行業的國企一直是國企中的佼佼者,但產品和服務的低質量、高價格卻是這些國企在國内經營的普遍特點。在基礎電信運營行業,截至2010年,該行業國有股占比71%,與此同時,在世界範圍内,我國的寬帶平均網速排名第71,不到美日等30多個經濟合作組織國家平均水平的1/10,但收費卻是發達國家的3-4倍。

  其實,像國家電網、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這類央企,它們的經營領域都是市場禁入的,價格也由政府控制。這些國有企業都在世界500強中占有一席之地,資本實力雄厚。但從邊際的貢獻看,均不如其他競争性的企業。所以,必須認清,過多依靠壟斷、補貼和其他方面政府資源的傾斜,而不是實力,是近年來國企獲得發展的主要原因。這種現象在中央企業中尤為突出,中央企業作為國有企業中的“禦林軍”,已成為我國企業的領軍者,但其壟斷也一直備受外界質疑,不是沒有理由的。以這樣低效的發展方式,在如今激烈的競争的國際環境下,我們的國企一旦脫離了政府的保護將如何生存下去,值得深思。

  從近年來國有企業的發展來看,自2003年國資委成立之後,我國國企的綜合競争力有了很大提升,但是,這種景象自2010年以來,已經呈現出日趨弱化的迹象。

  以央企為例,2010年到2013年,4年間,盡管央企總資產增長逾40%,但同期央企淨利潤總額增幅卻僅為15%左右,總資產增幅與淨利潤總額增幅的嚴重倒挂,充分說明央企經營效率已進入持續弱化階段。誠然,央企經營效益的連年不景氣,與宏觀經濟不景氣存在一定的關聯,但這卻遠非問題的根源所在,因為處於同一宏觀經濟背景下的私企,2012年實現利潤同比增幅20%,而同期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實現利潤卻下降5.1%,更何況,國企的市場壟斷優勢和政策優勢,遠非私企可比。

  我們再來解讀一下2013年國企的整體財務數據——2014年7月28日,財政部企業司公佈2013年全國國有企業財務決算情況,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國企資產總額104.1萬億元,同比增長16.3%,全國國企營業總收入47.1萬億元,同比增長10.8%。利潤方面,全國國企利潤總額2.6萬億元,同比增長5.3%,全國國企淨利潤1.9萬億元,同比增長4.4%。

  在我國經濟整體放緩之下,初看起來,應該說這份國企2013年成績單還是不錯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增幅同比均能實現上升。但是,如果我們進行簡單的財務識別,將國企近四年利潤總額增幅進行縱向對比,將國企財務水平與民企進行橫向對比,將會得到不同的結果。

  首先,盡管2013年國企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實現同比“三升”,但是,與國企資產總額同比增長16.3%相比,營業總收入僅同比增長10.8%,利潤總額同比增長更是僅有5.3%。資產總額與營業總收入、利潤總額之間呈現出的“三級落差”現象,已經表明在國企資產規模仍能維持較高幅度增長的同時,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增幅卻無法有效跟進,這也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國企投資拉動式的增長方式,已經進入一個難以承受之重的臨界點。此外,淨利潤增幅低於利潤總額增幅0.9個百分點,這也說明國企財務成本在上升。

  其次,將國企近4年來的利潤總額增幅進行縱向對比,我們同樣會發現國企運營效率已經明顯弱化。2010年國企利潤總額同比增長為37.9%、2011年為12.8%、2012年為-5.8%,盡管2013年利潤總額增幅相比2012年“轉負為正”,但是,這充其量也僅是2012年墜入谷底後的反彈,自2010年以來的4年,國企利潤總額增長已經呈現出的整體下滑曲線,還是毫無疑問的。

  最後,我們再將國企財務水平與民企進行橫向對比,受限於民企整體的財務數據無法獲取,我們暫且抽取民企500強2012年的財務數據進行對比(因2013年尚未發佈),2012年民企500強的稅後淨利潤為4238億元同比下降3.39%,而2012年國企利潤總額雖然近2萬億,但同比降幅卻高達7%,如果再考慮淨利潤(稅後利潤)與利潤總額還存在一定的落差,那麼,2012年國企淨利潤下降幅度極可能高達同期民企的2.5倍左右。

  回顧20多年的國企改革歷程,我們會發現,國企運營效率似乎永遠呈M形走勢,在上世紀90年末國企普遍資不抵債時,我國及時啟動了“國退民進”式的國企改革,在將相當一部分主業不明、體量較小的國企“抛給”民企之後,國企的運營效率獲得一定程度的提升,而在2003年成立國資委後,通過產業重組和内部激勵等改革手段,國企的運營效率更是獲得了大幅提升——資產規模從2002年的11.8萬億元急速增至2013年的104.1萬億元,12年間增長了9倍,國企利潤總額從2002年的2636億元增長至2013年的2.6萬億元,12年間增長了10倍。

  但是,這一輪國企運營效率的大增,卻自2010年後逐漸進入下行的拐點。究其原因,一是因為在現有架構之下國企内部治理的提升空間已經收窄,而這相當程度仍是由“所有者”缺位所引發,當前,我國絕大多數國企仍然是國資一股獨大、甚至是完全國資,這就必不可少地帶來包括董事會治理、基礎管理等層面的局限性;二是因為自2010年後我國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模式,已經無法持續,與之相應的諸如基礎設施、電力、運輸等基礎行業必然會“今不如昔”,而在國企中占據重要產業地位的恰恰是這些基礎行業;三是因為面對近年來實體經濟的日趨不振,此前包括財政補貼、銀行信貸、土地徵用等對國企的政策傾斜,也已無法持續,在經濟下行之下,政策優惠對國企“長子”與民企“養子”間的差別對待,已不得不進行壓縮。

  規模過於龐大的國有企業,如果整體上效率低下,那麼,可以想象,對國家將是不可估量的負擔和損失,對國企的真正所有者、每個公民也不是福音。更何況,效率低下只是國企弊病在經營狀況方面的集中反映,除此之外,由於政企不分,一些國有企業中還存在著貪腐高發、缺乏創新能力、薪酬制度不合理、激勵機制不完善等錯綜複雜的矛盾和問題。例如,在人事制度方面,2014年,大慶油田對職工子女優先安排就業的現象,已經通過新聞進入了我們的視野。

  部分國企對職工子女就業優先安排的現象,表明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應徹底根絕的國企“子女接班”制度,至今仍是一盤打而不破的迷局,相關國企對此所給出的穩定老職工情緒、職工子女上手快等解釋,其實也就是部分國企不願真正打破“鐵飯碗”的借口而已。

  部分國企“子女接班”制度的打而不破,其背後起碼隐含著兩種可能:其一,相關國企可以挾壟斷之優勢地位,輕易獲得巨額的壟斷收益,故而沒有人力資源市場化的壓力;其二,相關國企遲遲不願對“子女接班”制度動真格,有可能是部分國企高管慷國企之慨,為自己親屬的人事安排預埋伏筆。

  上述兩種可能,歸根到底就是,在現行國企改革架構下,相關國企缺乏全面市場化的壓力和動力。

  回顧自2003年國資委成立後,雖然啟動了包括聚焦主業、薪酬激勵等市場化改革,但是,這對於部分能夠輕易享有壟斷收益的國企,其實很難形成必要的壓力。因為即使其内部人事體制保守缺乏競争力,依然能夠取得較為不錯的業績。而在薪酬激勵過高往往會導致社會輿論批評的背景下,部分國企高管明白“即使業績再好也很難大幅加薪”,因而缺乏包括内部人事制度等進行深化改革的動力。

  事實上,國有企業大規模的存在是沒必要的。在我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這就意味著,國有企業應當向具有戰略性、關鍵性,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領域集中佈局,只要結構達到最優化,就能“四兩撥千斤”,以最少的國有資本,發揮最大的作用。當前我國的國有企業在很多領域居於壟斷地位,在競争性領域,也不斷攻城略地,逐利而動,其合理性是值得懷疑的。

  面對國企經營效率的持續弱化,並已進入結構性下行拐點的現實,以及國企治理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盡管近年來國資委啟動了產業重組、内部激勵等改革手段,可是,與這些内部改革手段相比,股權改革才是國企改革的核心,在“所有者缺位”的制度阻礙無法消除之下,國企經營效率顯然無法得到根本好轉。

  就當下而言,從技術層面講,國資委作為國企的名義出資人和監管機構,有必要持續深化國企内部治理改革,並通過進一步推進主附分離、整體上市等,優化、提升國企技術層面的競争力。

  可是,與技術層面的深化改革相比,全面推進十八屆三中全會所明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顯然更為重要、也更能治本。只有深化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才能結構性扭轉國企運營效率下降的趨勢。當下,我們應盡快厘清競争性國企與公益性國企的分辨,對競争性國企可以更大幅度地放開股權混合比例,逐步形成社會資本、尤其是民資主導的格局,對公益性國企盡管仍需保持國資的相對控股地位,但也應對與市場直接銜接的產業環節(比如石油業的零售渠道),啟動混合所有制改革。

反觀民營企業,不難發現,雖然我國的民營企業長期處於被邊緣化的位置,但由於其機制較為完善、靈活,近年來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事實上,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民營企業的崛起幾乎是中國經濟繁榮和活力最重要、最生動的體現。

  2012年,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用一句話生動地概括了民營企業在社會經濟中的貢獻,“約占全社會就業人口10%-20%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群體(包括企業高管),占用了30%-40%的各種資源,上繳了50%-60%的稅收,提供了60%-70%的社會產品及服務,解決了新增就業的80%-90%,創造了非常了不起的業績。”作為民營企業的代表人物,劉永好說這番話的時候,自然難掩自豪。

  當然,與民營企業所取得成就相比,民營企業在中國的集體境遇也許更值得我們深思和反省。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中小企業研究中心主任曾經一針見血地指出,“後天資源分配的嚴重失衡”是制約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的“最大障礙”。既然當前我國的民營經濟已經取得了很大成就,可以想象,如果沒有這個“最大障礙”,民營經濟的發展將會是另一番氣象!

  遺憾的是,一直以來,民營經濟的發展都經受著資源和體制等方面的嚴重制約。無論是政策、資金,還是市場準入、人力資源,與國企相比,民營企業都處於劣勢,現實中層出不窮的“玻璃門”、“彈簧門”等潛規則,都令民營企業創新和發展的空間越來越小。

  政策方面。一是國家有意無意地向國有企業傾斜,二是在民營企業之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待遇也截然不同。比如,2009年,在金融危機中,國家推出了拉動經濟的4萬億刺激計劃,財政的投入力度不可謂不大,但是真正投入到民企中的比重不夠大,到民營中小企業中的比重就更是微乎其微了。政策直接導致的結果是,原本就受制於各種不合理約束的民營企業,在國際金融危機中的境況更是雪上加霜。

  與之相反,對不少國有企業而言,由於追隨國家擴大内需保持增長的政策,參與了4萬億計劃中的重點項目建設,金融危機反而成了企業發展難得的良機。這與民營經濟在國家經濟中的貢獻比重嚴重不符,從全局和根本上講,這樣結果也不利於中國經濟的複蘇。

  資金方面。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是加在民企身上的一張符咒。一方面,中國有太多實力單薄的中小微企業,每每因資金不足又無法通過正規渠道融資,或者融資成本太高,最終斷送了發展的前途;而另一面,當國有大企業很容易地拿到銀行貸款後,很多時候卻因產能過剩,選擇把資金存入銀行。

  國家曾強調支持民企發展,尤其是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但銀行都是嫌貧愛富的,由於小微民企在信貸上的擔保能力一般比較弱、信用記錄也可能不完整等先天不足,銀行出於規避風險的考慮,總是更願意把大額資金貸給大型國企。融資平台有限,融資機制不健全,使得民企獲得的信貸支持遠遠不能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甚至屢屢因此陷入困境。

  在市場準入方面。我國的電信、金融、石油、鐵路等幾大行業的優質資源都被大型央企直接壟斷。我國法律沒有禁止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現在國家也提倡“非禁即入”,或者開列“負面清單”,但在事實上,由於隐形的“玻璃門”一直都存在,使得民企暫時還無法順利進入這些行業。

  人力資源方面。因為民企的規模普遍較國企小,實力有限,很難在人力資源方面進行太多投入。這使得民營企業中受過高層次教育、掌握較高能力和素質的人員所占的比重還比較小。人力資源的整體水平比較低,結構也不盡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民營經濟的發展。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各有優勢,又各有劣勢。

  當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各有各的尴尬,一方面,國有企業享受著從政策到資金再到項目甚至行政壟斷的全方位支持也難掩疲態;另一方面,充滿經濟活力和孕育著無數創新能力的民營企業卻面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窘境。

  我們發現,國企的尴尬,正是因為缺乏民企的活力;而民企的尴尬,則是因為無從享受和國企平等的待遇。道理很簡單——國企和民企要發展,就不能“劃江而治”。當前的國有企業改革,就是要通過混合所有制這種形式,讓民營企業參與進來,在合作中實現互利共贏。

  國有企業的劣勢,我們已經在前面分析過了,與此同時,其優勢也是明顯的,比如設備技術較先進,規模較大、實力雄厚,人才集中度高,品牌信譽較好。國有企業的優勢也就是民營企業的劣勢。但是,民營企業也有自己的優勢,比如敢於嘗試,市場嗅覺更加靈敏,激勵和約束更到位,決策效率更高。民營企業的這些優勢也是國有企業的劣勢。

  當我們有了這種認識之後,就會發現,過去,由於歷史原因,我們將國企和民企強分你我的做法太過簡單。將國企和民企對立起來,指望任何一方獨善其身的想法都是幼稚的,也是不可能實現的。分則兩傷,合則兩利,才是國企和民企存在和發展的邏輯。

  實際上,國民融合,互利共贏已經是近年來的大勢所趨。國有企業經過多年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到2012年,我國的上市公司已經囊括了央企資產總額的52.88%、淨資產的68.05%。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經濟學家劉瑞說,“股份制的改革已經使得國企的身份模糊化,國企與民企交叉持股現象非常普遍,強調國企和民營之間的差別和沖突,實際上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

  這些年來,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已經取得了很好的發展,並且在地位上,逐步從市場經濟的重要補充上升為重要組成部分。與此同時,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佈局也不斷進行著調整。國務院國資委一再要求,央企要明確自身定位,嚴控非主業的投資。一些國企因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而退出市場,還有一些從不具有競争優勢的領域退出重新佈局,這就為民營企業提供了發展空間。

  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胡鞍鋼就指出,“中國巨大的經濟總量和無限多樣的市場需求,為公有、非公經濟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合作領域。”可以說,中國之所以能夠成為第二大經濟體,正是因為突破了單一的所有制結構,正是因為進行了較大力度的國有企業改革,並推動了一些產業領域對民營企業的開放準入。

  我國經濟的所有制改革,有著一條非常清晰的政策脈絡:黨的十四大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十五大提出並確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應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十六大強調“兩個毫不動搖”和“一個統一”,十七大提出“堅持平等保護物權,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争、相互促進新格局”。

  由此不難得出結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定,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順理成章的,也是及時的。《決定》明確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争力,有利於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當前,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已經成為一個整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國家提出對國有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站在經濟全局的高度,審時度勢做出的正確選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進一步將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有機地融合,能夠取長補短,把國企和民企各自的優勢結合起來,最終使兩種所有制的活力都得到充分釋放,實現雙贏。

本文摘自《混合所有制的邏輯》


   經濟新常態下,混合所有制改革動了誰的“奶酪 ”?國企改革20年未竟之路將走向何方?民營企業因 何歡喜又擔憂?國有企業如何重新激發活力?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來,關註 和議論不少,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卻不多。宋文閣、劉 福東編著的這本《混合所有制的邏輯(新常態下的國 企改革和民企機遇)》在回顧國企改革艱辛歷程、總 結國内外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全面深刻解讀混合所有 制的内涵特徵和實踐路徑,在當前的歷史性機遇下, 從操作層面給出國企與民企借勢升級的指導意見,為 中國經濟全面深化改革貢獻智慧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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