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最為悠久和最為系統的全球財富排行是《福佈斯》雜志於1987年開始的全球財富榜。每一年,該雜志的編輯人員都會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整理信息,然後將全球每位資產在10億美元以上的富豪找出來並對其排名。在1987~1995年間,該財富榜上的首屆首富是日本人,隨後在1995~2009年間變成了美國人,從2010年開始又變成了墨西哥人。根據《福佈斯》的報道,1987年時全球只有140名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富豪,但如今資產在10億美元以上的富豪人數超過了1400人(2013年數據),即增長了10倍。但如果考慮到1987年以來通貨膨脹以及全球經濟增長狀況,這些被世界各地媒體反複報道的數字其實很難解讀。如果將這些數字與全球人口和全部私人財富比照,那麼就可得出如下一些看上去更加合乎情理的結論。從全球範圍看,1987年每1億人當中只有5名富豪的資產達到10億美元,但在2013年,每1億人中有30名。1987年時這些億萬富豪的資產占全球私人財富總額的0.4%,但在2013年該比例達到了1.3%,這超過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和雷曼兄弟倒台前夜的歷史最高水平。但這其實並不是說明富豪財富變化的最佳方法,因為加入億萬富豪的人數增長了6倍,那麼其財富總額占全球財富總額的比重增長4倍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
財富排行榜中的繼承者和創業者
《福佈斯》排行榜中最令人驚奇的現象之一就是,無論財富來源於繼承還是創業,一旦財富超過了某個規模門檻,那麼就會以極高的速度增長,而不論財富的擁有者是否還在繼續工作。當然,我們並不能高估這些排行榜推斷出來的結論的精確性,但事實本身還是非常有趣的。
首先來具體分析全球財富分佈頂端的情況。在1990~2010年間,全球操作系統巨頭微軟公司創始人比爾·蓋茨的財富從40億美元增長到了50億美元。蓋茨的財富屬於典型的創業所得,蓋茨在《福佈斯》財富排行榜上當“首富”超過10年。與此同時,全球化妝品巨頭歐萊雅集團的繼承人莉莉安·貝當古(Liliane Bettencourt)的財富從20億美元增長到了250億美元。歐萊雅集團是貝當古的父親歐仁·舒埃勒(Eugène Schueller)創立的,他在1907年發明了若幹染發劑,由此開啟了龐大的化妝品商業帝國,這正如百年之前巴爾紮克所寫的賽查·皮羅多的發家史。那麼蓋茨和貝當古兩人的財富都在1990~2010年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長,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後的實際增速約為每年10%~11%。
換言之,這輩子從來沒有工作過一天的莉莉安·貝當古的財富增速與高科技巨擘蓋茨的財富增速相同,當然蓋茨在退休之後其財富也在保持同樣的高速增長。一旦財富形成,那麼資本就會按自身規律增長,而且只要規模足夠大,那麼財富可能會連續高速增長長達數十年。
請特別註意,一旦當財富達到了一定的規模門檻後,資產組合管理和風險調整機會就可形成規模效應而產生優勢,同時資本所產生的全部回報幾乎都能用於再投資。擁有這樣數量財富的個人每年只要拿出總財富中幾乎可忽略不計的部分,他也足以過上極為奢華的生活,因此他的全部收入幾乎都可用來再投資。這是最為基本但至關重要的經濟機制,對財富的長期積累和分佈有著重大的影響。錢會生錢。這樣的現實並未逃脫巴爾紮克的觀察,他用如下筆觸描述了意大利面食生產商的財富崛起:“高老頭積累了大量的資本,這使得他獲得了這大量財富可賦予的優勢,讓他在後來的生意中無往而不利。”
例如史蒂夫·喬佈斯,這位偉大創業者所獲得的崇拜和追捧與比爾·蓋茨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他的財富全部來源於其天才式的創造。在2011年,喬佈斯達到了職業生涯頂峰,但在當年蘋果公司股價高點時,他所擁有的財富大約是80億美元,只有蓋茨(盡管觀察家都認為蓋茨的創新力不如喬佈斯)財富的1/6以及莉莉安·貝當古的1/3。在《福佈斯》排行榜上,還有數十人所繼承的財富都在喬佈斯之上。因此顯然,財富的積累不僅僅是才能的問題。原因在於,繼承財富的回報率通常僅僅是因為財富初始體量龐大就會變得很高。
遺憾的是,《福佈斯》和其他報刊推出的財富排行榜大大低估了繼承財富的規模。對於那些最大規模的繼承財富,即數百億美元或歐元級別的財富,那麼或許可假定,大部分資金依然存在於家族企業(例如持股法國歐萊雅的貝當古家族以及美國沃爾瑪集團的沃爾頓家族)。如果情況如此,那麼這些財富會和比爾·蓋茨或史蒂夫·喬佈斯的財富一樣易於計算。但並非所有級別的繼承財富都是如此:在10億~100億美元的財富級別(按《福佈斯》的報道,全球每年都會有數百新貴跻身這一級別)或在1000萬~1億美元的級別,那麼更多的繼承財富是分散在投資組合中,那麼報刊記者就很難去掌握這些財富(尤其是繼承財富者往往不如創業者那樣高調)。由於這種統計方面的直接缺陷,報刊的財富排行榜總是不可避免會低估繼承財富的規模。
富人的道德排名
無論如何,有關富人財富是否應得的讨論是沒有最終答案的,因此當前迫切需要超越這種無效讨論。沒有人會否認,社會發展需要創業、發明和創新。在歐洲美好年代就有許多發明,例如汽車、電影、電力等等,幾乎可與今天的科技創新相媲美。但問題在於,創業本身並不能讓所有的貧富差距都合理化,無論差距是多麼極端。以“資本回報率高於經濟增長率”代表的不公平以及由於初始財富造成的資本回報差距將會導致資本的過度和持續集中:無論初始的財富差距是否合理,財富會自我生長並自我膨脹,會超越一切合理界限以及社會效用角度上的任何合理解釋。
因此創業者會變成食利者,不僅是在代際交接過程中,在同一代人中也會出現,尤其是當人均壽命不斷延長的今天:一個在40歲時充滿了創意的企業家到了90歲就會變得極其保守,而他的子孫也不一定會像他那樣具有創業才能。但財富卻留了下來,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出現在20年裡翻一番的情況,例如比爾·蓋茨和貝當古的例子就是如此。
這就是為何要在全球世界範圍對大額財富每年徵收累進財富稅。這樣的財富稅是通過民主手段控制這種財富爆炸性自我膨脹的唯一途徑,與此同時又可繼續保持社會上的創業活力和國際經濟開放程度。實施這種財稅措施也是超越“財富道德關系”無效讨論的良方。每筆財富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但同時又可能有些過度。赤裸裸的財富竊取是罕見的,當然也很少有財富是完全合理的。累進財富稅的好處在於可以用靈活、統一和透明的方法來應對不同財富狀況,同時讓巨額財富置於民主控制之下,現在其實許多財富都已經得到民主控制。
常見的情況是,有關全球巨額財富的讨論往往容易導向對具體某個人能力或品行的判斷,這些判斷往往帶有臉譜化的專斷特徵。例如對現在的全球首富、黎巴嫩裔的墨西哥地產和電信大亨卡洛斯·斯利姆(Carlos Slim),他就經常被西方媒體形容為靠政府庇佑下(暗指腐敗)的壟斷租金才積累了巨額財富,而比爾·蓋茨則被塑造成白手起家的企業家榜樣。有時人們甚至會有這樣的錯誤印象,好像是蓋茨本人發明了全部的計算機和微處理器,如果他對生產力發展以及對全球福利的貢獻能獲得相應的酬勞,那麼他的財富應該是現在的10倍(幸運的是,自從他退休之後,實際上地球上的好人才成為了他“積極外部性”的受益者)。毫無疑問,這種對蓋茨的頂禮膜拜反映了現代民主社會要將貧富差距合理化的不可遏制的需求,對蓋茨的膜拜僅僅是這種需求的副產品。然而在我看來,蓋茨實際上也在通過對操作系統的實質壟斷獲利。此外我還認為,蓋茨的貢獻也要依靠成千上萬的工程師和科學家在電子和計算機領域的基礎性研究工作,如果沒有這些人所做的鋪墊,蓋茨的創新也就無從而生。但可惜這些默默無聞的研究人員並未將其每項工作都申請專利。總之,在沒有對事實進行基本審查之前就迫不及待地將卡洛斯和蓋茨置於正邪兩端,是極為不合理的做法。
因此最有益的做法不是去給富豪編一個道德排名,這種做法常常最終淪為給西方唱贊歌的舉動,最好還是要去理解財富動態變化背後的普遍規律,即只講財富而不講個人,並由此思考相應可以普遍適用而不用考慮其具體國籍的監管,尤其是財稅監管。
本文摘自《21世紀資本論》
《二十一世紀資本論》對自18世紀工業革命至今的財富分配數據進行分析,認為不加制約的資本主義導致了財富不平等的加劇,自由市場經濟並不能完全解決財富分配不平等的問題。皮克迪建議通過民主制度制約資本主義,這樣才能有效降低財富不平等現象。
皮克迪在中,對過去300年來的工資財富做了詳盡探究,並列出有關多國的大量收入分配數據,旨在證明近幾十年來,不平等現象已經擴大,很快會變得更加嚴重。在可以觀察到的300來年左右的數據中,投資回報平均維持在每年4%?5%,而GDP平均每年增長1%?2%。5%的投資回報意味著每14年財富就能翻番,而2%的經濟增長意味著財富翻番要35年。在一百年的時間裡,有資本的人的財富翻了7番,是開始的128倍,而整體經濟規模只會比100年前大8倍。雖然有資本和沒有資本的人都變得更加富有,但是貧富差距變得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