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世界,資本的重要性與18世紀相比並未有重大變化,只不過資本形式發生了變化:資本的主要表現形式從以前的土地變成了如今的工業資產、金融資產和房地產。財富集中程度也依然很高,只是不再像百年之前那樣極端。人口中最貧窮的一半依然一無所有,只不過現在有了世代相傳的中產階級,其財富占了全部財富的1/4至1/3,如今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部財富的2/3,而不是此前的90%。
在所有社會中,財富積累途徑有二:通過工作或繼承遺產。那麼在最富的1%或10%人群中,他們的財富又是來自哪個途徑呢?這是必須解答的關鍵問題。
財富集中於老年人,越老越有錢
正如《人間喜劇》中伏脫冷對拉斯蒂涅說的那樣:通過勤奮工作和努力學習未必能過上舒適高貴的生活,唯一現實的途徑是迎娶維多利小姐以獲得其繼承的遺產。
在19世紀的法國,年度繼承額大約是國民收入的20-25%,在19世紀末時該比例有小幅擡升,這反映出幾乎所有的存量資本都來源於遺產繼承。因此在19世紀的小說中遺產繼承總是熱門話題,這顯然不僅僅是因為債台高築的巴爾紮克們對遺產繼承問題有特殊癖好。這是因為遺產繼承在19世紀法國社會中是屬於核心議題,其重要程度與經濟活動和社會運行不相上下。此外遺產繼承的重要性並未隨時時間的推移而削弱。恰恰相反,在1900-1910年間,遺產繼承的規模反而較伏脫冷、拉斯蒂涅和伏蓋公寓所處的1820年代變得更高(從國民收入20%上升到了25%)。
隨後在1910-1950期間,繼承額對國民收入的比例出現了大幅下降,但從1950年開始該數據又持續回升並在八十年代有明顯的加速上漲。該數值在20世紀有較大的上下波動。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每年遺產和饋贈額對國民收入的比例相對穩定(大致穩定,尤其是與隨後的波動相比),但在1910-1950年間卻跌到了最高水平的1/5到1/6(最低時繼承額僅占國民收入的4-5%),但在1950-2010年間又上漲了三四倍(回複到占國民收入15%的水平)。
1914-1945年間繼承額的萎縮程度幾乎是私人財富縮水的兩倍,因此遺產減少並不完全是由整體財富縮水所引起(盡管兩者之間存在明顯的關系)。從公衆輿論看,民衆普遍認為遺產盛行的年代已經結束,這種看法顯然要超過認為資本主義宣告終結的觀點。1950-1960年期間,遺產和饋贈額在國民收入中僅占若幹百分點,因此人們自然認為遺產效應幾乎消失,因而盡管資本整體重要程度較過去有所下降,但現在財富幾乎都是個人通過這輩子的勤儉奮鬥而積攢下來的。在這種條件下成長起了幾代人(盡管有時人們普遍理解的並不完全是真實情況),尤其是那些出生在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的所謂嬰兒潮一代,他們當中許多人今天依然健在,這批人自然會認為通過當世勤勞而不是靠祖先庇蔭致富已經是“新常態”。
與此相對,當今世界由“七零後”“八零後”組成的年輕群體卻有不同感受,他們感受到(或多或少)遺產繼承的重要性將會重新在他們的生活或者親朋好友的生活中凸顯。以房產為例,對於這部分群體而言,來自父母的贈予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是否能擁有屬於自己的住房、在什麼年紀住上自己的房子以及房子的位置面積如何,至少與上一代人相比,來自父母的贈予對當前年輕一代人來說更加重要。遺產繼承對年輕一代的生活、職業以及個人和家庭選擇的影響要遠遠超過對嬰兒潮一代人的影響。遺產繼承的重新崛起目前尚未完成,這場變遷才剛至中途(2000-2010年遺產繼承額對國民收入比例水平處在五十年代低位和1900-1910年高位的中間)。迄今為止,與此前那次變化相比,遺產繼承重要性提升並未對民衆看法造成深刻影響,民衆思維還停留在“今生奮鬥才決定財富”的狀態。但經過接下來幾十年的發展,情況將會發生很大變化。
從理論上來說,隨著時間的推移,繼承財富重要性會下降,因為財富的重要性在下降(或更精確而言,非人力資本的財富重要程度在下降,即那些可擁、可在市場上交換並可根據現行物權法完全轉移給後代的財富)。當前沒有強烈的邏輯理由來說明為何這種樂觀看法一無是處。這也是貫穿全部現代人力資本理論的看法(包括加裡·貝克的著述),即便這種樂觀看法並不能外化成公式。然而現實情況的發展卻並非如此,或至少沒有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樣:土地資本變成和金融和工業資本和房地產,但資本的重要性依然無損,當前資本/收入比似乎正在恢複到一戰前歐洲“美好時代”以及此前的歷史最高水平。
基於某些技術原因,如今資本依然對生產起著核心作用,在社會生活中資本也居於支配地位。在生產開始之前,就必須有資本投入來購買設備和辦公地以及支付原料以及各類服務開銷,當然還有房租。毋庸置疑,人類技能和能力在過去有了長足的發展,但非人力資本的重要性也在按相同比例增長。因此缺乏任何先驗理由去認定,繼承財富會逐漸消失。
第二個可以解釋遺產繼承自然終結的因素是壽命延長,因為隨著壽命延長,死亡率得以降低,而等待繼承所需的時間延長(減少了遺產規模)。暫時不考慮各年齡階段的人口規模:盡管在各年齡序列的人口數量變化十分重要,但只要我們不認為地球人口從長期看不會無限膨脹或萎縮,那麼這歸根到底是過渡期現象。在此我要用相當長的角度去分析問題,並假設人口各年齡序列的規模是穩定的。那麼人均壽命延長將會對繼承財富的重要性產生多大影響?誠然,壽命越長,死亡率就會出現結構性下降。在法國,本世紀的人均壽命將達到80至85歲,承認死亡率將會穩定在1.5%以下的水平,這與19世紀人均壽命只有60多歲而死亡率高達2.2%時的情況相比有了很大改善。平均死亡年齡的延長也必然導致遺產繼承者在繼承遺產時平均年齡的上升。在19世紀,遺產繼承者在接受遺產時的平均年齡只有30歲;但在本世紀,這一平均年齡將會是50歲左右。
那麼如果說人類平均死亡和遺產繼承時間都向後延伸,這是否意味著繼承財富的重要性在減弱?答案是:未必。這是因為在世的人之間的相互饋贈日益重要,部分抵消了老齡化效應,此外也可能是因為盡管繼承期向後推,但所繼承的財產額也在增加,因為在老齡化社會,財富會隨著年齡增長。換言之,死亡率的下降趨勢,盡管從長遠看不可避免,但該效應也會因年長者相對財富的增加而有所抵消,因此繼承財富量依然不會有多大變化或至少不會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樣急劇下滑。法國所發生的情況就完全如此:逝者離世時平均財富與在世者平均財富的比值μ在1950-1960年後明顯上升,這種緩慢發生的財富集中於年長者的情況充分解釋為何近幾十年來繼承財富的重要性會再度凸顯。
總之,遺產繼承在老齡化社會中會延後,但財富也會隨著年紀增長而增加,後者會抵消掉前者的效應。從這個意義上說,假如所有人都不死,那麼全部的遺產繼承就會消失,但假如只是某社會的平均死亡年齡較高,那麼情況就會截然不同。人均壽命延長意味著生命重要時點的全部後移:人們的學習時間變長、參加工作時點後移、繼承遺產時間後移、退休年齡後推、直至死亡年齡的後移。然而,遺產對於工作所得的重要性卻未必會發生變化,至少不會像人們有時想當然地認為那樣。誠然,遺產繼承的時間點後移,這意味著人們相比過去更必須要有自身的職業發展。但這又被遺產數額增大或饋贈數額增大的效應所抵消。不論如何,遺產重要性的變化是微乎其微的,而不像人們有時所想象的如文明變遷般劇烈。
戰争後的財富複興
在1914-1945年間,由於資本和資本所有者多次受到沖擊,這樣的自我維系機制崩塌。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果之一就是造成了重新創造財富的熱潮。數據顯示,1940-1950年間出現了迄今為止僅此一次的財富現象,即逝者離世時的平均財富要低於在世者的平均財富。1912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前夜,八十歲群體的財富是五十歲群體財富的2.5倍。1931年,高出的幅度只有50%。 而到了1947年,五十歲年齡段的財富反而比八十歲年齡段的平均財富高出40%。更令老者寒心的是,當年四十歲群體的財富都超過八十歲群體了。這是所有舊有規律都開始失效的年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幾年内,財富的年齡段分佈忽然出現了鐘形曲線,而處於頂點的正是五十歲群體,這與“莫迪利亞尼三角”十分接近,只不過在現實狀況中,大部分老人的財富並未趨近於零。這與19世紀的狀況形成鮮明對照,當時財富就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線性增加。
這種明顯的財富再造的解釋其實很簡單。所有財富都在1914-1945年間承受了多次沖擊,包括房產毀滅、惡性通脹、企業破產以及強制徵用等等,因此資本/收入比就出現了迅速下降。如果粗略看,那麼有人可能會猜想,所有的財富都承受了相同程度的破壞,因此各年齡段財富分佈還是不變。但事實上,那些在戰亂中無所失去的年輕群體反而在戰後迅速崛起,而不像上了年紀那樣的人難以東山再起。假如有商人在1940年時是60歲,他的財產在隨後的轟炸、強徵和破產中消失殆盡,那麼他將很難再白手起家。他或許會活到七八十歲,在五六十年代死去,留給子孫的財產極其有限。但與此相反,假如某人在1940年時才30歲,同樣也在戰火中失去了一切財產(可能本來就沒多少),那麼當戰争結束後,他還有充分的時間來重新積累財富,因此在五十年代,當他到了四十幾歲時,他的財富可能要超過第一個例子中說的那個七十歲的老者。戰争讓一切歸零或接近於零,這必然會產生財富再造的熱潮。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兩次世界大戰確實是在20世紀將所有舊世界的瓜葛一筆勾銷,由此也造成了人類終於克服了資本主義的錯覺。
這也用來解釋為何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幾十年裡,遺產繼承額會變得如此之低:那些本應在1950-1960年繼承遺產的人並未見到多少遺產,因為其父母一輩沒有時間來重整河山,其父母在去世時留下的財產相當稀少。
具體而言,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遺產繼承額的下跌要超過財富本身的縮水,實際上遺產繼承額的跌幅是整體財富跌幅的兩倍。但最為關鍵的是,這樣的局面並沒有維持太久。“重建資本主義”本身就是過渡階段,而不是代表人們所想象的結構性變化。在1950-1960年間,隨著資本的重新積累以及資本/收入比β值的重新擡升,財富又開始朝著高年齡階段集中,由此衡量死者平均財富與生者平均財富比值的μ又開始上升。財富的增長與財富向高年齡段集中幾乎同步,因此就為遺產繼承重要性的強勢回歸奠定了基礎。到1960年,1947年景象就已經成為歷史:六十歲和七十歲年齡段的財富超過了五十歲群體。八十歲年齡段的轉機則出現在八十年代。在1990-2000年間,各年齡段的財富分佈愈發陡峭。2010年時,八十歲年齡段人的財富幣50歲年齡段要超出30%。如果把生前的饋贈也計算到各年齡段的財富分佈,那麼2000-2010年的分佈圖將更為陡峭,基本與1900-1910年的狀態接近,即七八十歲年齡段的財富是五十歲年齡段群體的兩倍,只不過現在的死亡年齡要大大延後,這更使得 μ值變高。
遺產繼承額將在21世紀如何演變?
鑒於遺產繼承額在近幾十年的快速增長,那麼自然有人會問,這種快速增長是否會繼續下去。
21世紀的遺產繼承狀況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經濟、人口以及政治因素,而歷史證明這些因素往往會有規模宏大但難以預測的變化。不難想象,在其他不同情境假設中,結局也會不同:比如說人口或經濟增長的明顯加速(這種情況發生可能性較小)或針對私人財富和遺產的公共政策有了顯著調整(這種情況倒是很有可能發生)。
然而,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2010-2100年間的儲蓄行為應該與過去相差不大。盡管個人行為千差萬別,但我們發現儲蓄率與收入和初始財富呈正相關關系,但不同年齡段之間的儲蓄行為差別卻不大:籠而統之來說,無論年齡如何,人們的儲蓄率都很相似。按照財富生命週期理論,年長者會在最後的歲月大量消耗儲蓄,但這種現象在現實中似乎並未發生,而無論平均壽命會增加多少。這種現象背後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家族財富傳承的動機(沒有人希望在去世的時候真的一無所有,即便是在老齡化的社會中),其他原因還包括純粹的儲蓄偏好以及安全感之需,財富不僅意味著特權和實力,也能讓人安心。財富的高度集中(即處於金字塔頂端的群體總是能占有全部財富的50-60%以上,即便是在各年齡段内也是如此)是解釋所有這些現象的關鍵,但莫迪利亞尼的理論完全忽略了財富的集中。自1950-1960年以來財富分佈又重新出現王朝集中式的趨勢,這可解釋年長者消耗儲蓄行為的缺失(大部分的財富都屬於那些不用售賣資產也可以維持現有生活水平的人),因此高遺產的狀況得以繼續,而新的均衡也得以傳承,由此,具有社會積極意義的貧富流動就變得有限。
最核心的結論是,在給定的儲蓄結構條件下,隨著資本回報率提高和經濟增長率下降,財富積累過程會逐漸加速並變得更加不公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三十年的高速經濟增長解釋了為何μ值(逝者離世時的平均財富與在世者財富之比)在1950-1970年間增長相對緩慢。反過來說,緩慢的經濟增長也解釋了八十年代以來財富逐漸向年長者集中以及繼承遺產的重新崛起。從直覺上判斷,當增長率較高時,例如工資每年5%的速度增長,那麼這將有利於年輕人積累財富並與年長者在財富擁有量上競争。但如果工資增速下降到了1-2%的低水平,那麼年長者勢必會將現有的大部分資產抓在手裡,其財富也會按資本回報率的速度增長。[ 如果把進入養老金和醫療保險的國民收入扣除,那麼工資增速可能還要低。]這個簡單但重要的過程充分揭示了 μ 比值的變動以及年度遺產繼承額。
暫不考慮不確定性因素,如此精準的模型自然會讓人想到,這些模擬也可用來推斷未來。從理論上看,在存在大量儲蓄行為情況下,如果增長率低於資本回報率,那麼μ值的增加可完全平衡死亡率m的下降,因此最終 μ × m的結果是不受平均壽命的影響的,這完全是由代際年齡差決定的。那麼最核心的結果就是,如果增長率是1%,那麼跟零增長率也沒有大的區別:因為無論如何,認為老齡化人口會將儲蓄花完然後導致遺產財富消亡的這種想當然的結論是錯誤的。在老齡化社會中,遺產繼承者在繼承時的平均年齡會拉大,但其繼承的財富量卻在增加(至少對於那些有所繼承的人而言),因此遺產繼承對財富的重要性依然保持。
本文摘自《21世紀資本論》
《二十一世紀資本論》對自18世紀工業革命至今的財富分配數據進行分析,認為不加制約的資本主義導致了財富不平等的加劇,自由市場經濟並不能完全解決財富分配不平等的問題。皮克迪建議通過民主制度制約資本主義,這樣才能有效降低財富不平等現象。
皮克迪在中,對過去300年來的工資財富做了詳盡探究,並列出有關多國的大量收入分配數據,旨在證明近幾十年來,不平等現象已經擴大,很快會變得更加嚴重。在可以觀察到的300來年左右的數據中,投資回報平均維持在每年4%?5%,而GDP平均每年增長1%?2%。5%的投資回報意味著每14年財富就能翻番,而2%的經濟增長意味著財富翻番要35年。在一百年的時間裡,有資本的人的財富翻了7番,是開始的128倍,而整體經濟規模只會比100年前大8倍。雖然有資本和沒有資本的人都變得更加富有,但是貧富差距變得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