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有關富人財富是否應得的讨論沒有最終答案,因此當前迫切需要超越這種無效讨論。沒有人會否認,社會發展需要創業、發明和創新。在歐洲“美好年代”就有許多發明,例如汽車、電影、電力等,今天也一樣。但問題在於,創業本身並不能讓所有的貧富差距都合理化,無論差距是多麼極端。以r>g代表的不平等以及由於初始財富造成的資本收益差距將會導致資本的過度和持續集中:無論初始的財富差距是否合理,財富會自我生長並自我膨脹,會超越一切合理界限以及社會效用角度上的任何合理解釋。
因此,創業者會變成食利者,不僅是在代際交接過程中,在同一代人中也會出現,尤其是當人均壽命不斷延長的今天:一個在40歲時充滿了創意的企業家不一定會保持這種狀態到90歲,而他的子孫也不一定會像他那樣具有創業才能。但財富卻留了下來,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出現了20年裡翻一番的情況,比爾·蓋茨和利利亞納·貝當古均是如此。
這就是為何要在全球世界範圍對大額財富每年徵收累進財富稅的原因。這是通過民主手段控制財富爆炸性自我膨脹的唯一途徑,與此同時又可繼續保持社會上的創業活力和國際經濟開放程度。在第四部分中,我們將詳細讨論這一政策建議及其局限性。
實施這種財稅措施也是超越“財富道德關系”無效讨論的良方。每筆財富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但同時又可能有些過度。赤裸裸的財富竊取是罕見的,當然也很少有財富是完全合理的。累進財富稅的好處在於可以用靈活、統一和透明的方法來應對不同財富狀況,同時讓巨額財富置於民主控制之下,現在其實許多財富都已經如此。
常見的情況是,有關全球巨額財富的讨論往往容易導向對具體某個人能力或品行的判斷,這些判斷往往帶有臉譜化的專斷特徵。例如現在的全球首富、黎巴嫩裔的墨西哥地產和電信大亨卡洛斯·斯利姆,他就經常被西方媒體形容為靠政府庇佑下(暗指腐敗)的壟斷租金才積累了巨額財富,而比爾·蓋茨則被塑造成白手起家的企業家榜樣。有時人們甚至會有這樣的錯誤印象,好像是蓋茨本人發明了全部的計算機和微處理器。如果他對生產力發展以及對全球福利的貢獻能獲得相應的酬勞,那麼他的財富應該是現在的10倍(幸運的是,自從他退休之後,實際上地球上的好人從他的“積極外部性”受益良多)。毫無疑問,這種對蓋茨的頂禮膜拜反映了現代民主社會要將貧富差距合理化的不可遏制的需求,對蓋茨的膜拜僅僅是這種需求的副產品。老實說,我不知道卡洛斯·斯利姆和比爾·蓋茨究竟是如何發家致富的,所以我不能妄加評論其道德與否。然而在我看來,蓋茨實際上也在通過對操作系統的實質壟斷獲利(其他許多高科技創業者,從電信到“臉譜網”也在通過壟斷租金獲取暴利)。此外我還認為,蓋茨的貢獻也要依靠成千上萬的工程師和科學家在電子和計算機領域的基礎性研究工作,如果沒有這些人所做的鋪墊,蓋茨的創新也就無從而生。但可惜這些默默無聞的研究人員並未將其每項工作都申請專利。總之,在沒有對事實進行基本審查之前就迫不及待地將卡洛斯和蓋茨置於正邪兩端,這是極為不合理的做法。
對於在蓋茨之前,曾在1987~1994年居《福佈斯》排行榜榜首的日本人堤義明(Yoshiaka Tsutsumi)和森代吉郎(Taikichiro Mori),西方公衆大約已經想不起他們的名字。或許人們普遍認為,日本人的財富主要是拜地產和股市泡沫所賜,其產業僅僅是在當時存在於東方“日出之地”,另外有人則認為日本財富只不過是通過不擇手段的亞洲方式積累起來的浮財。但實際上,日本在1950~1990年的增長是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最出彩的經濟發展故事,其偉大程度要超過美國在1990~2010年的增長,日本企業家在整個過程中當然也發揮了積極作用。
因此與其給富豪編一個道德排名(這種做法常常最終淪為唱西式贊歌的舉動),不如去理解財富動態變化背後的普遍規律,即只講財富而不講個人,並由此思考相應可以普遍適用而不用考慮其具體國籍的監管措施,尤其是財稅監管。在法國,當印度鋼鐵大亨拉克希米·米塔爾在2006年收購阿賽洛鋼鐵集團(當時是世界上第二大鋼鐵公司)時,法國媒體對這位印度大亨表示出了極大的敵意。2012年秋天,法國媒體再一次對米塔爾爆發出敵意,當時米塔爾被指責未對弗洛朗熱的鋼鐵廠進行充分投資。在印度,幾乎人人都認為法國人對米塔爾的攻擊屬於種族歧視,或至少有歧視有色人種的因素在裡面。那麼誰又能完全否認印度人的懷疑呢?誠然,米塔爾的方法簡單粗暴,而其本人的生活方式奢靡無度。幾乎所有的法國媒體都在盯著他的倫敦奢華房產不放,“他的倫敦豪宅價格是弗洛朗熱工廠投資額的3倍”。與此同時,法國公衆對巴黎市郊塞納河畔讷伊鎮上的豪奢住所就沒有那麼仇恨,這些豪宅屬於像阿諾·拉加代爾這樣的法國本土富豪,這位家族財富繼承者也沒有突出的才華、德行或社會貢獻,但當時法國政府卻決定斥資10億歐元從其手中購買全球航空業巨頭歐洲宇航防務集團的股份。
再舉一個例子,這個例子更加極端。2012年2月,法國某法庭下令從一座豪宅沒收了200多立方米的財物(包括豪車和古畫等),這套位於福熙大道的豪宅屬於赤道幾内亞獨裁者之子奧多林·奧比昂(Teodorin Obiang)。法院認定,奧比昂在赤道幾内亞森林砍伐公司持有的股份來歷不明(這也是他絕大多數財富的來源),這家公司相當於是在盜竊屬於赤道幾内亞人民的森林資源。這個案例頗有啟發意義,因為這顯示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並不是沒有條件的。此外這也證明,如果有人真的想要追查,那麼在技術上也完全能做到去追索奧多林·奧比昂的財富,盡管他設置了各類空殼公司來轉移其資產。那麼人們自然會想,通過類似的方法也可找到其他人在倫敦和巴黎等地隐匿的資產,無論是俄羅斯的金融寡頭還是卡塔爾的石油富豪,這些人歸根到底也都是通過售賣自然資源積累的財富。或許他們對石油、天然氣以及鋁礦資源的占有不像奧比昂掠奪森林資源那樣赤裸裸;或許如果攫取資源的行為是發生在最貧困的國家,那麼司法部門就有了更迫切的理由採取行動,而如果發生在富庶國家,那麼緊迫性可能沒那麼強。但讀者也可以認為這些不同案例沒有本質區別,而是屬於同一性質,即如果財富所有者是非西方人士,那麼財富往往就會顯得更加可疑。無論如何,法院無法解決每項來歷不明的收入或不合理的財富的問題。應對這樣的問題,更加理性和更系統化的手段應該是對資本徵稅。
廣義來說,資本的回報通常含有真正創業勞動(經濟發展完全不可或缺的動力)、純粹運氣(在正確的時間以合理價格購買了升值潛力很大的資產)以及惡意盜竊的因素,這些都融合在一起難以分割。財富積累是受更多因素影響的結果,其任意性要遠遠超過繼承財富的任意性。資本回報從本質上講就具有波動性和不確定性,資本可以產生收益(也會產生虧損),這些損益可能動辄就相當於幾十年的工資收入。在財富排行榜的頂端,這種效應會更加極端。資本總是如此無情。在阿列克謝·托爾斯泰的小說《芙蓉》(1926年)中,作者就描述了資本主義的殘暴與恐怖。1917年,聖彼得堡的會計西蒙·諾左洛夫襲擊了好心收留他的古董商並搶了一筆財富,這位古董商的致富秘訣就是用超低價格從那些在革命中流亡的貴族手裡購買古董。諾左洛夫把搶來的錢投資在朋友開的莫斯科地下賭場裡,在短短半年時間内將自己的財富擴大為原來的10倍。諾左洛夫是卑鄙無恥的小人,他深信財富和德行之間毫無關系:有時財產來源於偷竊,隨後資本的收益會輕易將最初的罪惡洗白。
本文摘自《21世紀資本論》
《二十一世紀資本論》對自18世紀工業革命至今的財富分配數據進行分析,認為不加制約的資本主義導致了財富不平等的加劇,自由市場經濟並不能完全解決財富分配不平等的問題。皮克迪建議通過民主制度制約資本主義,這樣才能有效降低財富不平等現象。
皮克迪在中,對過去300年來的工資財富做了詳盡探究,並列出有關多國的大量收入分配數據,旨在證明近幾十年來,不平等現象已經擴大,很快會變得更加嚴重。在可以觀察到的300來年左右的數據中,投資回報平均維持在每年4%?5%,而GDP平均每年增長1%?2%。5%的投資回報意味著每14年財富就能翻番,而2%的經濟增長意味著財富翻番要35年。在一百年的時間裡,有資本的人的財富翻了7番,是開始的128倍,而整體經濟規模只會比100年前大8倍。雖然有資本和沒有資本的人都變得更加富有,但是貧富差距變得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