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好政策 壞政策——從樓市調控“國五條”及地方實施細則說起

2014-11-28 16:10:07

  靴子落地,塵埃未定。

  2013年3月31日,是上頭劃定的各地方政府出台樓市調控“國五條”執行細則的最後期限。如同掐著秒表,又或者是心照不宣,在進入倒計時的最後一刻,各地的實施細則密集地聯袂而來。一線大城市京滬穗出手在先,衆多二三線城市緊隨其後,一時間有令人目不暇接之感。

  各地“國五條”執行細則的落地,讓先前頗為緊張的市場神經松弛了不少。因為與預期相比,這些地方細則的實施力度頗為“溫柔”。除了“首善之區”的北京進一步收緊限購政策,出台“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之類的舉措之外,上海等大城市地幾乎是在照搬國務院樓市調控“國五條”的條文,沒有更多的内容。而衆多的二三線城市則似乎連這種表面文章也懶得做,實施細則簡化為“一條微博”。譬如說南京市發佈的實施細則——《關於公佈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知》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文件要求,結合南京實際,經研究,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正文僅僅132字,甚至少於140字的微博。杭州的實施細則“更上一層樓”,其正文是:“經市政府同意,2013年度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於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幅”。正文内容加標點符號只有區區61個字,當真是“沒有最短,只有更短”。在文件上的文字越來越少的同時,發文的規格也開始遞降。最初,發佈實施細則的落款,大抵是當地的“人民政府”,但漸漸地,一些地方的發文機關開始演變為“房管局”。不管這内容如何,單從這形式上的變遷來看,對於這樓市調控“國五條”的落實,其敷衍應付之姿態,“昭昭然也”。

  不止此也。既曰“實施細則”,則為可操作執行的工作安排,但綜觀這地方版的“國五條”的細則,備受市場關註的20%個稅如何徵收、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貸款利率為何等核心問題在衆多城市的實施細則中均未明確,甚至沒有提及。而從最新的消息看,地方與部門之間也在互相“踢皮球”。國稅總局稱20%個稅執行裁量權在地方,而基層稅務部門則表示執行需等上面的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原本是真實世界裡常見的行為和現象。此番地方政府對於樓市調控“國五條”消極怠工的姿態,不過是再現著這一“社會定律”。自然,批評之聲是少不了的。然而筆者卻並不以為然。因為在一個註重“面子”的國度,敷衍了事是一個最好的消解方式。

  好與壞,是一種主觀判斷,是飽含個人情感的武斷。“青菜蘿蔔各有所愛”,張三喜歡青菜,李四偏愛蘿蔔,這其中又如何能夠分出是非:憑什麼以張三為是以李四為非,又或者以李四為是而以張三為非?一項政策的出台或者廢除,必然涉及利益格局的調整。獲益者贊之曰“好政策”,受損者則彈之為“壞政策”,這政策之“好”與“壞”,又依何者為定?因此,判斷一個政策的好與壞,首先必須去除主觀色彩,確立一個客觀的標準。因為標準客觀,才有可能以事實驗證。那麼,政策的好壞之標準,從何而論?

  不同於“為藝術而藝術”,一項政策的出台,主事者必有“意之所之”。也就是說,主事者出台某項政策,不是“為政策而政策”,而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政策是一種實現目的之手段。由此出發,可為政策之好與壞設立一個最低的標準:能達成目的之政策,是好政策;反之,則為壞政策。自然,這是從主事者的角度出發,是最低標準,是“好政策”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

  那麼,且按照這個最低標準,來衡量一下這最新的樓市調控“國五條”吧。與過去十年的多次調控政策一樣,此番調控的目標所在,是“穩定房價”。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國五條”使出了不少招數,絕大多數是老套路、老生常談,毫無新意可言。但有一項關於稅收的“老調新彈”卻在市場上掀起了大波瀾,此即對出售自有住房“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之策。因為以往二手房交易均採用全額1%的方式徵收,倘若轉為按照差額的20%徵稅,則二手房的買賣成本為之大幅提升。譬如說,一套5年前購買時總價50萬元、目前售價200萬元的普通二手房,如果買賣雙方成交,按照此前全額的1%方式徵收,需要繳納個稅為2萬元,而按照此番差額的20%方式徵收,則需繳個稅30萬元。同一筆交易,繳納的稅款一下子增加了28萬元,買賣成本的提升不可謂不大。

  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通過稅收從房屋買賣中抽取的稅款,必然要由交易的雙方承擔,這直接帶來了交易成本的上升。交易成本的提升,反映於市場上,就是房屋價格的上漲!君不見,樓市調控“國五條”一出,各地二手房市場價格應聲而起。二手房價格的上漲,也推動了新房價格一路向上。各大城市最新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在剛剛過去的3月,新房市場和二手房市場量價齊飛,不僅是成交量呈現“井噴”之勢,而且價格也扶搖直上。面對此情此景,“穩定房價”的顔面何在?!實際上,從2003年的“18號文”,到隨後出台的“國八條”“國六條”“國四條”“國十條”“新國八條”,再到此番最新出爐的“國五條”及其細則……樓市十年九調控,結果是房價“越調越高”。“今年房價1萬,明年1萬5,漲50%,國家開始調控;今年1萬5,明年2萬,漲33.3%,調控效果顯著;今年2萬,明年2萬6,漲30%,調控已見成效;今年2萬6,明年3萬3,漲26.9%,房價漲幅在控制内;今年3萬3,明年3萬9,漲13%——過去5年成功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這條在網絡上被反複轉發的微博,是辛辣的嘲諷,已經生動地诠釋了十年樓市調控政策在民衆心目中的形象。當手段與目的背道而馳,調控一再被事實證明為“空調”,那些可憐的老招式卻依然如同程咬金的“三闆斧”一般被反複地使用。在過去的一個月中,因為這“國五條”,生活在神州大地的人們不僅目睹了樓市的“瘋狂”,還見證了一場蔚為壯觀的“離婚潮”。在北京,3月6日這一天,離婚數高達一千例,比平時多出了一倍。同一天在南京,離婚人數就達到了294對,是平時的兩倍。在上海闵行區,平時離婚率每天只有幾對,極端高峰也就20多對,但“國五條”出台後,平均每天離婚率漲至30多對。作為應對的舉措之一,該區民政局特意在婚姻登記中心門口設立了“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大幅公告牌。買房的在離婚,賣房的也在離婚,買房的為規避限購與限貸而離婚,賣房的為規避那“20%個稅”而離婚。一語以結之,為政策而離婚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措)。”在這個古老的國度,“人倫之道,莫大於夫婦”,夫婦一向被視為人倫之始,婚姻之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是一直在倡導建設“和諧社會”嗎?沒有和諧家庭,哪來的和諧社會?為了規避政策風險,一對夫妻無奈之下不得不選擇“離婚—賣房—買房—複婚”的曲線路徑來實現自己改善生活的目標。

  像以往一樣,這個時候總會有人跳將出來,來批判“離婚潮”中的人們的不智和不值,以彰顯自己智力和道德上的優勝。看看網上,什麼“當房子讓婚姻成為遊戲,這無論如何都是一場悲劇。若幹年後,孤獨地守在大房子裡的人們,也許會追悔曾經的物欲時代和迷失的靈魂”。什麼“一聽到交易利得繳稅20%,離婚也可以……用卑微的小聰明小算計獲取可憐的效益”……雲雲,到處活躍著他們的身影。然以愚觀之,此類人物自命清流,無知、輕佻、傲慢,其矯情甚可憎也。無力、無助和無奈之下選擇繞道而行,本已可憐,又遭奚落和指責,情何以堪!轉發一段網上流傳的“2013結婚誓詞”結尾吧——牧師:“你願意娶這個女人嗎?愛她、忠誠於她,無論她貧困或者富有,健康或者疾病,直至死亡。即使你們因為買賣二手房而暫時離婚、再和別人結婚、再複婚也不離不棄、忠貞不貳,就像從來沒有分開過,你願意嗎?”新郎:“我願意!”地道的黑色幽默。

  

本文摘自《解惑中國經濟》


   《解惑中國經濟》一書針對當下社會經濟熱點現象下筆,通過經濟學的視角,以隨筆的手法,深入淺出地分析了其背後的道理。邏輯井然,文採斐然。《解惑中國經濟》作者用自己紮實的經濟學基礎,和身為記者的敏銳度,就廣大讀者關心的社會經濟現象,例如“雙十一”“霧霾”“比特幣”“樓市”等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各個方面背後的經濟原理加以剖析說明,立體且全面的展現了當今的中國經濟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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