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外資的扶持
2010年12月1日,我國對外企開始正式徵收城市建設維護費和教育費附加,意味著外資的超國民待遇結束。三十年來,為了推動經濟增長,增加就業,我國一直實行鼓勵外資進入,並為外資提供了諸多超國民優惠政策,涉及所得稅率減半、優惠價供應土地、“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等,核心目標有兩個:補充國内儲蓄不足、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相較於民營企業,受益於超國民待遇的外商最高減稅幅度一度高達40%,取得的成效也是顯著的,截止2010年,中國實際利用外資1.04萬億美元,中國經濟也實現了三十年來持續的高速增長。
國企利用壟斷保持著優勢,並且享用國家大部分資源——比如全民儲蓄等;外資擁有技術、資本、管理等方面的優勢,還享受著超國民待遇,在國家開放的行業打壓著民營企業的成長,民營企業則在夾縫中生存。2010年12月1日,我國對外企開始正式徵收城市建設維護費和教育費附加,標志著外資的超國民待遇的終結,而事實上,這種現象依然存在。2012.04月,三星宣佈三期項目總投資300億美元的閃存芯片工廠落戶西安市,為吸引項目能夠落戶西安,地方政府給出了大量的優惠條件。據媒體披露,其主要内容包括:財政補貼對投資額進行30%的補貼;項目所需130萬平方米廠房由西安方面代建並和土地同時免費提供;每年補貼水、電、綠化、物流費用5億元;對所得稅徵收進行前十年全免後十年半額徵收;為項目修建高速公路和地鐵等交通基礎設施。
在這之前,2008年重慶市政府通過對外資、港台企業進行類似補貼,成功的把重慶打造成亞洲筆記本最大的生產基地。在國家取消掉對外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後,地方政府通過補貼來吸引外資企業的落戶,最大的動因在於GDP是地方政府政績的重要考核指標。扶持外資而不願意扶持民營企業,是由於民營企業相較於外資企業在資本、技術和管理等方面處於劣勢,帶來的產值規模低,生產經營中抗風險能力也比較差,收效太慢。外資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來自於發達國家(地區),本身擁有成熟的產業鍊,地方政府吸引它們落戶,可以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也加劇了民營企業的競争風險,造成本地區的經濟過份依賴於外資企業,大樹底下不長草,會帶來一定的經濟結構風險。
而美國在這方面一直對中小企業進行扶持,早在20世紀50年代聯邦政府就設置了小企業局。它用各種方式為小企業提供援助,如直接向小企業放款或者幫助小企業向銀行借款以資助企業擴大生產,購買設備和材料,或者提供流動資金,還有專門用於解救小企業在自然災害或者社會動亂中受到的困難的貸款,小企業局的貸款最高限額是25萬美元,最長期限是10年。從80年代美國聯邦政府開始建立了一系列新計劃來支持小企業。這些計劃的重點不盡相同,但都是基於以下兩個判斷:一是私營部門對高新技術小企業創新活動提供的資金不足;二是由聯邦政府選擇社會效益高或能贏利的技術創新項目給小企業以資助。2008年次債危機後,政府給予小企業大量的稅收優惠、投資優惠政策來鼓勵小企業的發展。[當代美國經濟 p247~p248]
除此之外,相較於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還擁有“外資身份”這一護身符優勢。在中國,針對民營企業的產權、人身權利等保護不夠,而外資企業的外資身份,無疑是一道護身符。Acemoglu 等(2005) 的研究表明,對於經濟增長而言,私人財產保護制度更為重要。他們在解釋這一結果時認為,當一個國家的契約維護制度較弱時,個人還可以通過採用其他替代的正式和非正式機制以避免其影響;而當制度不能有效保護個人財產,以避免政府以及強勢集團的掠奪時,卻沒有可以替代的機制。如果民營企業遭受到來自政府的不公時,可以選擇的餘地並不多,但是外資企業可以通過本國政府外交、國際輿論等方法施壓,比如重慶沃爾瑪出售冒牌綠色豬肉被罰反而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谷歌中國因為市場競争退出中國但卻把事情政治化等。
四、民營企業面臨的司法風險
近年來,由於地方公權力仇富滅富、打黑擴大化、財富權力化轉移、經濟行為政治化等因素,使得民營企業面臨著極高的司法風險。一些案件中的企業家紛紛被以“參與黑社會”羅織罪名,旗下財產被公安、司法機關以各種借口剝奪、非法沒收,財富資源以司法權幹預的方式被重新分配。而當前一些“司法抱團腐敗”,使法院喪失了中立和客觀,無法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很多案件以表面上的“依法”,實現了實質上的非法剝奪。
最近財新傳媒在北京召開的一起民企司法風險讨論會上,詳盡地展示了一批案例和證據。其中湖北黃岡中級法院在審理的武漢萬全城房產項目樓恒偉案、江蘇牧羊集團許榮華案、天津渤海集團朱夢河案、黑龍江伊春光明集團馮永明案、湖北荊州天發集團已經平反的龔家龍案、南陽奧奔公司楊金德“涉黑”案(註:2011年10月16日,唐河縣看守所委托南陽市中心醫院,針對楊金德控訴南陽警方使用15種刑訊逼供手段逼其認罪致殘進行全面體檢及刑事醫學鑒定。南陽市委、市政府成立聯合監督組全程監督,並全程錄音、錄像,但楊金德辯護律師被拒絕參與監督 。鑒定結果表明,楊金德除因為下肢不活動,“存在廢用性肌肉萎縮”外,目前無失明、耳聾、皮膚及肛腸損傷、脊髓性損傷等臨床證據。並稱“有關律師和媒體報道稱犯罪嫌疑人楊金德因遭受刑訊逼供導致左眼瞎、右耳聾、雙下肢癱瘓、指甲遭受鉗子夾拔、肛門塞啤酒瓶等均屬謊言 。”——筆者註 )等案件,顯示出對民企的剝奪手法都非常惡劣。
其中只有天發集團一個案例,已得到完全平反糾正,宣判無罪。天發集團董事長、全國工商聯石油商會會長龔家龍2006年被抓後不久,荊州市政府緊急出手,由荊州市主管經濟的副市長牽頭組成“風險化解小組”全面接管天發集團。龔先被判刑一年七個月,經過申訴,法院改判無罪,但其上市公司S*ST天頤的所有財產已經被剝奪。龔家龍和天發工會分別所持的天發集團65%和35%的股權,在2006年11月22日轉讓出去。等他放出來時,財產掠奪已經完成。
江蘇牧羊集團案,事實也很清楚。檢察長到看守所逼企業家簽低價出讓股權的合同;紀委出手把其他股東雙規,逼他們讓出股權。民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其股東大會,不是政府和黨委,這種違法幹預民企經營自主權和財產權的行為,已是嚴重違法。《法制日報》發表了《公權力如此介入民企家事為哪般》,曝光了這個幹預民事企業内部的股權争奪,當地工商、公安、檢察、紀委,都在黨委一把手的指揮下出動。
這些案例說明,動用司法權力,進行變相的掠奪,在今日中國已經是非常嚴重的現象。有的學者形象地說,過去是“打土豪、分田地”,現在是“打土豪、歸政府”。打了以後,財產沒入國庫,政府富了,企業家完了。有的地方上百億打黑查扣財產收歸政府。發個文件,贓款贓物不依法由法院判決後進行拍賣處分,公安直接就拍賣處理掉,還說這是打黑的重大成果,搞打黑展覽會。這就是第二次土改,對富人的再次剝奪。把富人都滅了,趕跑了,經濟的動力沒有了,資本沒有了,回到改革開放前的老路,兩三年就會出現嚴重的後遺症,社會欠債會很厲害,“均貧富”的結果,就是嚴重破壞社會生產力,實現共同貧窮。
民營企業的這些風險會帶來哪些後果呢?(一)導致大量的冤假錯案,產生大量破壞性案例。像湖北天發集團冤案,武漢萬全城案,江蘇牧羊集團案,天津渤海集團朱夢河案,中國家具大王、光明集團實際控制人馮永明案。其實追遠一點,還有一直在申訴争論不休、看似已經有定論的牟其中案、仰融案、江蘇鐵本案、?光裕案,對其財產的處理和罪名的定性,都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二)引發大量企業成功人士移民和資本外逃。對財產和人身安全的不確定性,使得很多民營企業家紛紛移民海外。(三)民企沒有安全感,就沒有長遠打算,制造業和創新產業、長線產業萎縮。沒有一個企業感到自己是安全的,合法財產是能夠保住的。這導致民營企業主的短期行為和投機心理,沒有心思搞長線的產業和基礎性產業。金融投機類、短期暴利型、權力獲利型盛行,企業短期行為嚴重,都是短期投機競賽,而不是效率競賽、創新競賽。(四)國民經濟缺乏長久穩定的支撐。中國民營經濟已經占有國民經濟重要的比重。有的沿海省份財政收入的70%以上依靠民企私企稅收。而國有經濟營利模式主要靠壟斷權、許可權、定價權、自然資源獨家占有權才能夠獲利,真正自由市場中靠自身的經營能力獲利的,基本上都是民營經濟。(五)引發社會短期行為示範效應。社會成功人士和中產階級思想意識不穩定,對國家沒有效忠精神和歸屬感,對整個社會心態產生的消極影響非常大。社會缺乏穩定的中堅,社會心態浮躁,短期行為泛濫。//節選自“《經濟觀察報》觀察家評論:中國民營企業司法風險正在加劇”作者陳有西 有删減
本文摘自《中國離世界還有多遠》
講述2008年爆發的次貸危機嚴重打擊了美國經濟,之後兩年更是席卷全球,歐美衆多國家的經濟陷入低迷。與此同時,中國經濟則取得了不低於8%的高速增長。接下來。中國經濟上超越美國、人民幣取代美元成為國際貨幣、中國取代美國成為世界主導者似乎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但事實上,“盛世”中的中國和危機中的美國依然存在巨大的差距,這種差距也絕非一朝一夕可以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