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偉大的獨裁者都是理想主義者和愛國主義者,他們有堅定的治國理念,並深信可以造福於他的人民,為了達到目的,他們不惜犧牲或傷害親人,甚至他們自己。在技術上,他們往往以人民的名義行事,通過裹挾基層民衆的方式,對地方政府和既有財富集團進行攻擊,以達到利益重構和集權的終極目的。商鞅變法清晰地呈現出了這樣的特徵。
在花了三年時間把秦國變成一個大農場之後,商鞅推行了著名的軍爵制度。
自夏商週以降,中國進入封建制時期,各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襲,形成了一個貴族世代統治的體制。進入春秋末期,平民階層已隐然崛起,幾乎成為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史載的諸多名將、儒士均為貧寒之士。當代史學家許倬雲曾對春秋時期的名士進行過統計,在初期,非貴族出身的寒微之士占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而到末期已占到百分之四十四,如蘇秦、張儀等人都是“窮巷掘門、桑戶卷樞之士”。到了戰國,這一趨勢更加明顯。比商鞅早二十年左右,吳起在楚國進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王室子孫的爵祿繼承只能延續三代,然後就要把封地收歸國有,重新分配。吳起因此遭到貴族的嫉恨,終被射殺。二十年後,商鞅再提此議,並且做得更為徹底。
軍爵制度的具體政策有兩條:第一,“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收回貴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權,重新分配,只有在戰場上立下功勞,才能夠重配爵秩,列籍貴族;第二,“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只要有軍功,無論貧賤都可以獲得貴族的爵秩。商鞅設計了二十個等級的爵位,都以殺敵多少來封賜。
這一軍爵制度可謂開天辟地,它徹底抹殺了貴族與賤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通過戰争獲取功名富貴。在秦國,國民只應從事兩種職業,一是農民,一是軍人,前者“富國”,後者“強兵”,而國家的獎懲便緊緊圍繞著種糧之多少和殺敵之多少。這是一種極端務實的、反智的、唯“生產力至上”的功利主義。在商鞅看來,人人種地,則糧多,糧多則生育多,生育多則兵多,兵多則可打仗而得到更多的土地和人口,這些人口去種更多的糧食、生育更多的人口,繼續去打更多的仗,如此循環往複,就可實現統一天下的“國家目標”。凡是與這一國策沖突的、相違背的,都是必須禁止的,甚至不能“以功抵過”。[ 《商君書·賞刑》:“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為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
在世界各文明古國中,中國是最早打破貴族制度的國家,這其中,商鞅的作用可謂最大。以國史論之,軍爵制度打開讓孔武之人進入統治階層的通道,到了隋唐時期,政府又發明出科舉制度,為底層的知識分子打通了另外一個通道。由此,“王侯將相甯有種乎”,軍爵制(武士)與科舉制(文士)相互勾連,構成了延續千年的平民社會的穩定性。這兩個制度的形成,再加上政權對商業的道德蔑視及制度打壓,最終構築了中華文明的重要特質。
本文摘自《歷代經濟變革得失》
兩千七百年前,春秋時期的管仲改制變法,使得齊國一躍成為霸主,傲視群雄;公元1069年,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推行新法,一時國庫充實,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為之緩解;公元1978年,鄧小平開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百年積弱的中國經濟再度崛起,重回強國之列。在兩千多年的時間裡,中國經歷了十數次重大的經濟變革,每一次變革,都順應社會發展而發生,也都對歷史進程產生了重大影響。而今,新的社會發展又提出了繼續變革的要求。
本書是作者近年來研究中國經濟變革史的集大成之作,對中國歷史上十數次重大經濟變革的種種措施和實踐作了系統的概述和比照,指明因革演變,坦陳利害得失,既高屋建瓴地總括了中國式改革的歷史脈絡,又剖析了隐藏在歷代經濟變革中的内在邏輯與規律。辯駁得失,以史為鑒,實不失為一部簡明的“中國經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