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現象的經濟解釋(2)

2013-09-07 18:30:13

  比起上述假設的購物商場,縣的制度對鼓勵競爭猶有過之。這是因為縣要對上層作交代或報告。上層不僅鼓勵競爭——他們強迫這競爭的出現。說到底,百分之七十五的增值稅是上層收的。這是層層承包促長競爭的激烈性的原因。

  讓我們回到承包責任這個制度去深入一點地理解縣與縣之間的競爭。這個制度演進時,使用權的界定——因而有私產——是織進了市場合約中。從高斯的定律看,市場的運作分兩步。第一步是界定私有產權,我的看法是以合約來約束資源使用的競爭。第二步是市場本身的出現,通過有市價的合約來交換資源的使用或產品的權利。

  承包責任制是另一種安排。使用權的界定與市場成交是結合在同一合約中。一個投資於縣的人,通常只簽一份幾頁紙的合約,裡面說明土地面積、地點與地價,他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雙方履行責任的期限。地產證或地契要等投資者的錢匯到指定的銀行幾個月後才拿得。簽好了的合約可以轉讓,但如果投資者要到銀行借錢,有地契在手就比較方便了。

  問題是為什麼跟高斯的分兩步處理相比,把產權織進了市場合約會增加競爭的效應呢?答案是在織合的安排下,投資者要履行責任。付錢之外,投資者要在合約指定的期間履行指定的專案才能獲取土地的使用權。這是說,付價之外,承包合約是授予值得的優勝者。錯誤的判斷當然可能,而取巧的投資者不罕有,例如只建造圍牆而不再建什麼。地價下跌之際縣幹部可能忙顧左右,但當經濟轉熱他們會收回不履行合約的土地。當大跌了的地價在二零零零年掉頭上升時,不少投資者哭出聲來,但履行合約的卻在偷笑。

  上述的織合安排不是中國獨有的。正如高斯指出,好些國家的租約或雇用合約往往有類似的安排,而我在上文指出了購物商場的合約安排很類似。我也曾指出,中國的縣制度的每一部分都不是新的。新而重要的是這些部分的組合,通過承包責任合約的擴張:使用權的授予是換取履行,而這基本原則到處用。尤其是,在工業發展中,政府機構與私人企業之間的合約安排,通過上述的織合、佃農分成與層層承包的串連,是令人敬畏的經濟力量帶來的效果,在一個有超過十億貧困人口的時代,領導者既有勇氣也有智慧去執行「試一試,看一看」這個原則。

  通過串連承包合約而形成的權利結構,使我聯想到一個國家的憲法,但在中國,這合約結構中的條件可以商讨,所以安排的彈性比較高,而一般來說,中國的安排的市場傾向,遠比我知道的其它國家的憲法明顯。二零零四年二月,我發表了《還不是修憲的時候》那篇長文,試圖阻止當時正在進行的修憲工作。當時我指出,中國的經濟制度既特別而又重要,北京要先研究這制度的性質,指出重要的環節,然後寫進憲法去。北京沒有接受我的建議,而他們跟著修改了的憲法,與他們的經濟制度的結構是扯不上關係的。北京顯然沒有充分地賞識他們自己做得對,做得漂亮,做得精彩。

本文摘自《中國的經濟制度》


   作為張五常對西方經濟學和中國經濟制度潛心研究後收獲的精華之作,書中凝結了近幾十年來,他長期深入調查和思考的成果。張五常持續關註中國的經濟改革,致力於佃農分成、公司性質、合約理論等研究。他從合約約束競爭的角度出發,將中國的經濟制度看成是一個龐大的合約組織,提出了中國地區競爭的特點是縣際競爭,並對由縣一級行政區劃引發的經濟現象做出了合理且詳細的論述。這一分析觸及了制度經濟學一個沒有人到過的巅峰。

 承諾與聲明

兄弟財經是全球歷史最悠久,信譽最好的外匯返佣代理。多年來兄弟財經兢兢業業,穩定發展,獲得了全球各地投資者的青睞與信任。歷經十餘年的積澱,打造了我們在業內良好的品牌信譽。

本文所含內容及觀點僅為一般信息,並無任何意圖被視為買賣任何貨幣或差價合約的建議或請求。文中所含內容及觀點均可能在不被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本文並未考 慮任何特定用戶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需求。任何引用歷史價格波動或價位水平的信息均基於我們的分析,並不表示或證明此類波動或價位水平有可能在未來 重新發生。本文所載信息之來源雖被認為可靠,但作者不保證它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時作者也不對任何可能因參考本文內容及觀點而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責任。

外匯和其他產品保證金交易存在高風險,不適合所有投資者。虧損可能超出您的帳戶註資。增大槓桿意味著增加風險。在決定交易外匯之前,您需仔細考慮您的財務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文中所含任何意見、新聞、研究、分析、報價或其他信息等都僅 作與本文所含主題相關的一般類信息.

同時, 兄弟財經不提供任何投資、法律或稅務的建議。您需向合適的顧問徵詢所有關於投資、法律或稅務方面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