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說起(3)

2013-09-10 20:22:58

  在經過長達六年的準備之後,從1973年起,聯合國正式召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這次會議的核心就是要逐一明確海洋權益。會議歷時10年,總共召開了11期14次會議。這次會議也因此成為迄今為止國際法歷史上規模最大、時間最長、影響最廣泛的國際立法實踐,會議最終的產物就是現在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第三次海洋法會議本質上就是第三世界國家組織起來對抗美國海上霸權。就在會議召開前不久的1971年,中國剛剛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中國在當時的對外戰略,簡單地說就是通過聯合數量和人口衆多的第三世界國家來制衡蘇聯、美國兩個超級大國,以此使得“冷戰”格局從東西對峙變為了三足鼎立。在這個整體戰略之下,從1973年起中國始終在積極參與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的磋商和談判,並且在事實上成為了第三世界國家一方的主導。

  美國同樣從頭至尾參與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方便起見,後面簡稱為《公約》)的起草過程,這很容易理解,本來大伙弄這份東西就是沖它去的。也正因為此,第三次海洋法會議才會反复扯皮達十年之久。

  《公約》在內容上的變化,也可以看作是“冷戰”格局變化的一個縮影。第三次海洋法會議開始的時候,正是美國在越南戰場上焦頭爛額的時候,美國正處於全面退縮的態勢。而自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由於一系列原因,國際形勢開始發生逆轉,三足鼎立的態勢開始出現鬆動,直至最後變成了美國一家獨大。在這個背景之下,最終版本的《公約》實際就是第三世界和傳統海洋霸權妥協之後的產物,比如《公約》中的第58條規定:所有國家在他國專屬經濟區都享有航行與飛越自由,這一條最大的受益者其實就是美國。後來在“4-1中美南海撞機事件”之後,美國就曾拿出這一條款,而可笑的是,美國並沒有簽署《公約》,所以按道理說根本沒資格主張這一條。

  更令人不齒的是,1983年美國政府又宣佈:將接受除第十一部分之外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國際習慣法”。這是什麼意思呢?所謂《公約》第十一部分,核心內容概括一下就是公海資源歸全人類所有,這是美國人所不願意接受的。而《公約》其他條款經過十年的扯皮,已經從最初的反對霸權主義,變成了有利於美國,所以美國人笑納了。一句話: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

  再來說中國南海的主權主張。中國人早在秦漢時代就已經在南海捕魚、航海,在秦代時,現在的越南還曾經是中國的郡縣。自唐代開始,中國已經明確把南海納入中國版圖,至明代,中國政府已經在這里有了實質性的行政管理。而至今在這些區域,並未發現過任何和菲律賓、越南等國有關的歷史遺迹或是文獻。

  衆所週知,到了近現代,我國對南海海域的權利主張是以“九段線”為界的,具體說就是北濒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東臨菲律賓群島,南以連接西南婆羅洲到蘇門答臘的一線為界,西南從馬來西亞到馬泰邊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為界,面積約350萬平方公里。

  1945年抗戰結束之後,中國海軍艦只對南海週邊島嶼進行了勘測,在勘測完成後畫出了十一條斷續的線,由此奠定了中國在南海的基本版圖。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後,中國政府在地圖上又將十一條斷繼續續的線改為了九條,這就是“九段線”的來歷。

  南海勘測劃界完成之後,1946年,當時的中國政府就已在國際社會上公佈過勘測結果,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新中國政府也公佈了“九段線”。當時,無論是南海週邊國家的殖民當局還是後來這些國家獨立後的政權都沒有對此表示過任何異議。到20世紀70年代初之前,南海週邊國家基本都已經完成對自身領海、領土的主張,直到那時也沒人對中國在南海的主權提出過異議。

本文摘自《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書之藍色戰略》


   本書第一部分結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講述近期海洋熱點中越南、菲律賓颠三倒四的行為後隐藏的政治危機。第二部分從東海、南海現狀及其形成的歷史原因說起,逐節講述朝鮮戰爭如何決定了現在的東海態勢,如何解決現存問題。第三部分講述越南戰爭及其結果如何決定了現在的南海態勢,我們與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鄰居的島礁紛爭的歷史成因、現狀以及存在問題的解決辦法。第四部分講述在東海問題上我們與日本合則兩利的博弈關係:建立東北亞的經濟貿易圈的重要意義,“3-11”地震對日本的重創及我國東亞領導地位的確立,美國成為釣魚島問題幕後推手的歷史背景及對現在東海局勢的影響……最後一部分以策論方式講解中國實現海權大國的戰略。還原歷史真相,捍衛海洋權益!走向大洋,以謀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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